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后答案

时间:2024.5.4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习题集 作者 栗 丽 付晓丹

第一章思考题及答案

1、为什么说交通运输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

答:从原始意义上讲,运输就是对人和物的承载和运送。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劳动,人们 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劳动工具、劳动产品及其劳动者自身位置的移动。这种“位移” 活动构成运输。在人类的早期活动中,生产和运输是融为一体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人类社会大分工的出现,运输业才逐渐地从生产活动中分离、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部 门。运输,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所以交通运输是一个特殊的物 质资料生产部门。

2、运输作为一个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具有哪些特点?

答:运输作为一个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继续。运输业的生产是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的物的 流通中进行的。 (2)作为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在运输业的生产过程中,不会产出任何新的、有形的 物质产品,运输的结果,不能改变劳动产品的性质和形态,运输劳动所改变的只能是产品的 位置。“位移”就是运输业这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产品。 (3)运输产品既不能存入仓库,也不能储存。

3、为什么马克思把运输业作为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而西方经济学却把它列 为第三次产业?

答:马克思在指出交通运输业,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时候,强调了运输过程的生产性 质。马克思指出,运输业所出售的东西,就是场所的变动,也就是运输业所进行的生产过程。 商品在空间上的流动,即通过运输使商品的位置发生了移动,改变了商品使用价值的位置。 从而,使商品的交换价值增大。被位移的商品可以按高于原来价格的价格出售。由运输业的 劳动追加到商品中的价值,等于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位移所需要的劳动量。这个运输业的 劳动,也同样具有两重的性质,即一部分是物化的劳动量,指运输手段的价值转移;另一部 分是,活的劳动,指运输业劳动者的活劳动形成的运送商品的价值增值。运输业劳动的价值 增值过程同其他产业部门的价值增值过程,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4、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哪些特点?

答:国际货物运输有以下五个特点: (1)国际货物运输政策性强; (2)国际货物运输距离长,环节多; (3)国际货物运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 (4)国际货物运输的时间性强; (5)国际货物运输风险大。

5、当今的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答:主要有内河运输、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邮政运输七 种方式。

6、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各具有什么职能?

答:国际上从事外贸运输的机构繁多,但是,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交通运输部门; 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1)交通运输部门,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的承运人,是专门从事水上、陆地、空中等 货物运输的机构,这些公司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专门的运输服务; (2)对外经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或收货人,为履行外贸 合同,货主必须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或者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托运货物; (3)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的机构。它们有的代理承运 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货运 代理人,属于运输中间人的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或媒介作用。

7、我国外贸运输统计工作的作用和要求是什么?

答:(1)对外贸易运输统计的主要作用:①外贸运输统计,既是监督实施外贸运输计划的重

要手段,也是检验考核外贸运输计划质量的唯一尺度,同时,也是制定外贸运输计划的重要 依据;②外贸运输统计,既是领导机关制定外贸运输方针政策、处理外贸运输重大问题的依 据,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③外贸运输统计,还是阐明和探索外贸运输客观规律的 重要方法。 (2)对外贸易运输统计的基本要求:统一性、准确性、及时性。

8、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是什么?

答: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有以下三点: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十字方针,使用各种合适的运 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按时、按质、按量的把进口的 物资运进来,把出口的货物运出去; (2)我国对外贸易的货物运输,是对外经贸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中需要在“平等 互利”的原则之上,密切配合外交活动,认真贯彻各项外交政策; (3) 对外贸易运输,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因此, 必须不断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外汇。

9、如何理解国际物流市场的内涵?

答: 国际物流市场, 是一个按照全球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流程, 进行运作的运输网络体系; 是一个综合了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囊括了海上运输、航空运输、航空快递、铁路 运输、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汽车运输等运输方式;集仓储、船舶经营和管理、船舶租赁、船 务代理等运输衍生部门的航运市场为一体的,国际化的巨型的现代综合运输服务空间。

10、请论述组织合理运输的措施

答:组织合理运输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工具。各种运输方式有着各自的适用范围和不同的技术经济特 征,选择时,必须进行比较和综合分析。首先要考虑运输成本的高低和运输速度的快慢,此 外,还要考虑商品的性质、数量的大小、运输距离的远近、市场需要的缓急、风险的程度、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等等。 (2)正确选择运输路线和装卸中转港口。运输路线的选择,一般来说,应尽量安排直达 运输,以减少装卸、转运环节,缩短运输时间,节省运输费用。出口商品就地加工、就地包 装、就地检验、直接出口的“四就一直”工作法,供港地区的三趟快车。以及,各条海运直 达航线的开辟,以上种种,是组织合理运输的重要措施。必须中转的进出口货物,也应选择 适当的中转港、中转站。 进出口货物的装卸港,一般应尽量选择班轮航线经常挂靠、自然条件好、装卸设备好、 费用较低的港口。进口货物的卸港,还应根据货物流向和大宗货物用货部门所在地情况综合 考虑。出口货物的装港,则还应考虑靠近物产地,或供应地的原则,以减少国内运输里程, 节约运力。 (3)提高包装质量,改进包装办法。进出口货物运输线路长,装卸操作次数多。必须根 据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输距离和商品的属性,合理地选择包装物。以提高包装质量,保护商 品安全。在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的今天,对于包装标准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装方法也 要大力改进,如轻泡货物用机器打包, 较用人力打包可缩小体积; 石油改桶装为大油轮散装, 可提高自动化水平;其它许多货物包装的改进,也都对减少货损、降低运费、提高商品价格,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述这些都是组织合理运输的必要措施。 (4)提高装载技术。采用零担货拼整车发运的办法,减少运输费用、节约运力。主要有 零担货物拼整车直达运输、 零担货物拼整车接力直达, 或中转分运、整车分卸(二三站分卸)、 整车零担等四种具体做法。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利用车船载重吨位, 另一方面充分使用车船载 重容积,以提高装载量,充分利用运力,降低费用。主要做法有三种:一是组织轻、重配载, 即把实重货物和轻泡货物组装在一起;二是实行解体运输,即对一些体大笨重、不易装卸又 容易碰撞致损的货物,将其拆卸装车,分别包装;三是改进堆码的方法,即根据车船的货位 情况和不同货物的包装形状,采取各种有效的堆码方法。如,平装、补装、顺装、立装、叠 装、骑装、套装、扣装、架装等等。

第三章思考题及答案

1、什么是国际航运政策?

答:一个国家的航运政策,是该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航运政策阐明的是,一国对航 运业的方略、方针,政策、措施。航运政策的内容包括,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国家行政措施。 一个国家的航运政策能直接反映出该国对他国船队所采取的立场, 因而航运政策一般具有两 个方面:对外航运政策,体现该国对他国商船队所持的态度;国内航运政策,体现着国家对 本国运输业的大政方略。

2、制定国际航运政策处于什么目的?

答:制定国际航运政策的目的是: (1)通过制定航运政策来指导本国航运业的发展,以求航运业创造丰厚的收入; (2)为国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为本国资本提供更多的增值机会; (4)借助航运业带动其它行业的发展,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后工业化; (5)保障和促进,本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顺利发展; (6)借助航运业赚取的外汇,作为无形商品贸易的收入,来平衡国际收支; (7)以防战争冲突或政治性动荡之不测,确保国防安全。 以上这些目的是综合而言,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各国航运政策的主要 目的也是不同的,有的带有经济色彩,有的带有政治的或军事性的色彩。

3、简述世界上四大主要航运市场。

答:(1)伦敦航运市场。伦敦航运市场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情报和询价最多的租船市场, 居于世界租船市场的中心地位,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租船市场。成立于 1823 年的,波罗的海 海运交易所,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家,历史最悠久的,世界性的航运交易所。波罗的海海运交 易所交易所的交易活动, 是完全公开的, 交易规模是世界最大的。 交易大厅的商务洽谈内容, 能反映出世界各地的供求状况。洽谈的结果,能反映出世界航运市场的现状。由于,世界主 要航运媒体都对该交易所的行情进行报道,所以,波罗的海海运交易所的交易状况,就成了 国际海运市场的晴雨表。 (2)纽约航运市场。纽约航运市场汇集了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的大宗谷物出口商,美 国煤炭出口商,以及世界各地的铁矿石出口商。此外,纽约发达的金融保险业,也为航运市 场中心的地位的确立提供了基础条件。由于纽约市场和伦敦市场存在时差, 在一个市场未来 得及成交的订货单, 可以转到另一个市场。 纽约市场得以进一步确立其国际航运市场的地位。 纽约市场的交易活动,几乎全部都是通过电话或电传的方式进行的。 (3)鹿特丹、奥斯陆、汉堡航运市场。这三个市场都是地方性市场,是主要船舶所有人 汇集的地方,其特点是船东把注意力放在第三国货载而不是本国货载上面,因此,鹿特丹、 奥斯陆、汉堡三个航运市场,都与伦敦和纽约航运市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4)香港航运市场和东京航运市场。香港航运市场是一个区域性的国际航运市场,以服 务东南亚和日本的货主和船东(二船东)为主,与东京航运市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东京航 运市场,也是一个地方性的市场,是日本船舶所有人和货主汇集的地方。随着日本海运业的 发展,东京航运市场已经成为一个,影响日本和东南亚的重要市场。

4、国际航运政策可以分为几类?

答:现行的国际航运政策可以分为自由的和保护的两大类型。 (1)航运自由主义政策。提倡航运自由的国家目的在于,使他国放弃自己的市场保护, 按照自由竞争原则发展航运市场。传统海上强国,海运历史悠久,船队规模庞大,航海经验 丰富, 可以轻而易举的挤垮承运承运本国货的同行对手。 因而, 坚持自由选择承运人的原则。 其实, 这些国家无一

例外的不是, 通过采用形形色色的保护政策, 对本国的航运业进行保护。 考虑到航运业自由放任,会导致诸如贸易货物运输困难、船员失业增加、航运业衰落等不利 情况日趋恶化。因而,目前国际航运市场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商船队是在没有本国政府 的扶植和资助的下经营的。 (2)航运保护主义政策。国家对本国航运业采取优惠扶植的保护措施。国家对本国航运 业的干预日趋强化的原因, 不仅仅在于航运业的巨大经济意义, 而且也基于这样的一个事实, 即没有国家的援助,要发展航运业是较为困难的。所以发展中国家的航运保护主义立场,在 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合理的。

5、依据 WTO 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现行的海运政策作出客观的评价。

答:中国航运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程度高;开放的领域广泛;对外资进入航运市场的限制门槛 低,仅限于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而在投资数量、投资地点等方面都没有设限。目前,中国 航运市场的市场准入水平,已在逐步兑现我们的入世承诺。中国的航运政策具有开放的自由 的性质。但是,继续开放中国航运服务市场应视中国与各国双边、多边谈判的进展而定。

第四章思考题及答案

1、 什么是国际货运代理?其国际组织叫什么?

答: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 承运人,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仓储、报关、验收、收款等事项。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性组织叫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简称“菲亚塔”。该组织 1926 年 5 月31 日在奥地利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由两年一届的全会选出的常 委会主持日常工作。常委会下设:公共关系、运输和研究中心、法律单据和保险、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海运和多种运输、海关、职业训练、统计等 10 个技术委员会,负责 研究、指导、协调和解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所发生的问题。菲亚塔协会是本行业在世界范 围内最具权威性的组织,也是世界贸易运输领域内最大的非政府和非营利性的组织,现有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35000多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加入。我国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 1985 年加入该协会。

2、 运输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答:根据代理业务的性质和范围的不同分为 4 种: (1) 租船代理,又称租船经济人, 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的对象,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 租船代理的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以中间人的身份,使船舶双方过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 金。根据它所代理的委托身份,不同又分为两种:船东代理人和租船代理人,为货主寻找合 适的运输船舶。 (2)船务代理,是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它的业务范 围很广。根据委托方式不同一般分为两种:航次代理和长期代理。 (3)咨询代理,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况、情报、资 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4)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对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 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它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

3、 国际货运代理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国际货运代理的地位和作用是: (1)能够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每一个环节的业务或全程各个环节的业务,手续 简单方便; (2)能够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成为成组货物进行运输; (3)能够根据委托人托运货物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运输中的安全、时耗、运价等各种 因素,使用最适合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把进出 口货物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地运往目的地; (4)能够掌握货物的全程运输信息,使用最现代化的通讯设备随时向委托人报告货物在 (5)能够就运费、包

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向进出口商提供咨询,并 对国外市场和在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设; (6)不仅能够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能够创造开发新运输方式、新运输路线以及制订新 的费率。

4、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有哪些?

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第五章思考题及答案

1、海洋货物运输有哪些特点和作用?

答:海洋货物运输的特点有以下六点: (1)通过能力大。利用天然航道,不受道路或轨道的限制,如因政治、经济贸易条件变 化,可随时改选最有利的航线。 (2)运输量大。世界石油运输中已出现 50—70 万吨的巨型油轮,最大的散装船已达 16 —17 万吨。 (3)运费低廉。海上货物运价仅相当于铁路运价的 1/5,公路运价的 1/10,航空运 价的 1/30。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船舶由于运量大,基本上适合各种货物的运输,其它货物无法 装运的,轮船一般都可以装运。 (5)速度较慢。商船体积大,水流阻力高,加之其它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速度较慢。 (6)风险较大。易受自然气候影响,航期不易准确,遇险的可能性也大。 由于国际货物运输的通过能力强大、 运力强大、 运费低廉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等长处, 加之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海洋运输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目前,国际贸易 总运量三分之二以上,我的国进、出口货物,货运总量的 80%以上都是利用的海上运输。此 外,海上运输业实际上也是一个国家的国防后备力量。

2、海洋货物运输的船舶按照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答:海洋货物运输的船舶按照用途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十二种: (1)杂货船。以箱装、袋装、桶装和捆装件杂货为主要承运对象。此类船都具有装卸设 备,经营方式有班轮和不定期船方式。 (2)干散货船。以大宗粮谷、矿砂、煤炭、磷酸盐、木材、化肥、砂糖、工业盐、硫磺 等为承运对象。这类船一般为单层甲板、尾机型。 (3)木材船。是指专门用以运输木材或原木的船舶。 (4)油轮。以散装原油为主要承运对象,此外还可运输鱼油、植物油和其他油类。油轮 的吨位在世界商船船队中占很大的比重。 (5)集装箱船。是以集装箱为承运对象,具有换装方便、装卸率高、周转快、运输质量 好、相对运输成本低的优点。 (6)滚装船。把集装箱或者货物连同带轮子的底盘或装货的托盘作为一个货物单元,用 拖车或者交叉装卸车搬运直接进出货舱。 (7)冷藏船。是将肉、鱼或水果等时鲜食品冻结并维持于低温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船。 (8)车辆运输船。是专门装运各种车辆如载重汽车、卡车和小轿车的船舶。 (9)重大件货物运输船。以装运火车头、成套设备、重大件为主要的承载对象。一般船 上具有负荷 100—500吨的装卸设备,保持船舶的稳定性和紧固性的装置。

(10)载驳船。又称子母船,专门用于装载货驳。技术先进、装卸速度快,母船周转迅 速。

(11)液化天然气船。是专门用来装运天然气的船舶。 (12)液化石油气船。是专门用来运输石油气的船舶,因石油气是精制产品,船舶容量 较之液化天然气小。

3、船舶吨位包括什么?作用有什么不同?

答:(1)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以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其中,重 量

吨位包括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容积吨位包括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 (2)排水量吨位用于军舰大小及舰队的统计,也可以用于计算船舶的载重吨。载重吨位 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载运能力,也可以用作新 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容积总吨可用于国家对商船队的统计,表明船舶的大小,用 于船舶登记,用于政府确定对航运业的补贴或造舰津贴,用于计算保险费用、造船费用以及 船舶的赔偿等等。容积净吨主要用于船舶的报关、结关,作为船舶向港口交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依据,作为船舶通过运河时交纳运河费的依据。

4、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有什么不同?

答:(1)班轮运输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费率的相对 固定。租船运输没有固定航线、装卸港、船期和运价。租船运输的航线和装卸港的安排,根 据租船人的需要或按合同而定,灵活是租船运输最大优点。 (2)班轮运输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作为依据。而租船 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 (3)班轮运输的运价内已经包括了装卸费用,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 而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以及船期延误都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和计算, (4)班轮运输承运的对象是件杂货,对港口的装卸作业要求较高。而租船运输,主要是 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物。

5、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的区别有哪些?

答:(1)定程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 分的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在程租船情况 下,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仍由船舶所有人负责,包括燃料费、港口费、拖轮费在内的一切 营运费都由船舶所有人支付,租船人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后,即可在卸货港等待提货。 程租船的“租赁”决定于完成一个或数个航次实际所需的时间,航次结束。租赁合同关系终 止。程租合同一般有每天装卸率或装卸总天数和计算延滞、速遣费的规定。 (2)定期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此期 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租期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用、拖 轮费用等营运费用,都有租船人负担。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供给船员 的给养,以及支付其他的固定费用。期租船的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按船舶夏季 载重线时载重吨,每吨每月若干货币单位计算,每 30 天(每日历月),或每半月预付一次。 期租船的租期一般为六个月,一年、二年甚至五年不等。期限确定后,双方都不能随意改变。

6、请比较“滞期费”和“速遣费”

答:(1)在许可装卸时间内如未能装卸完毕,则自许可装卸时间终止时起至全部货物装卸完 毕后的滞期时间,租船人应按合同规定向船东支付滞期费。通常滞期费按船舶滞期时间乘以 合同规定的滞期费率计算。滞期时间,等于实用装卸时间与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之差。

(2)如果在允许装卸时间届满前,提前完成了货物的装卸工作,则节省的时间,船东要 付给租船人一定的金额作为奖励,这就是速遣费。滞期费和速遣费均按每天若干金额计算, 不是一天按比例计算,通常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

7、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答: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七个: (1)船舶说明。期租船租赁时间长,且船舶在租期之内,由承租方经营管理。 (2)租期。租期的长、短主要根据租方的需要来定。在洽租长期租船时,要考虑在这段 时间之内,有无稳定的基本货源。通常租期的订法有三种:暗含伸缩性、明确规定伸缩时间 和规定没有或暗含没有伸缩。 (3)交船。指船东依据合同,将船舶和船员交给租船人使用,此时是租期和租金开始计 算之时。交船地点选择的关键在于,承、租双方都希望将船舶空放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极限。 通常在交船时,船舶应当满足的条件有:装货已准备就绪;货舱已清扫干净,适于装载约订 的货物;船上存油量和船上

设备,灭火设备、护货板等等完备无缺,符合租约规定。船舶文 件齐备且有记录;船舶必须适航。 (4)租金。为取得船舶使用权向船东支付的费用叫作租金。习惯上租金按每 30 天,或 每日历月每夏季载重吨计算。也以可按整条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两者之间可以相互换算。 (5)停租与复租。停租,指在租期之内,因约定的原因,船方人员或因物料不足、机器 故障、检验船舶、修理等船方责任事故,造成的租方租期的损失时,租方有中断支付停止使 用船舶期间租金的权利。所有期租合同中都订有这一条款。在引用这一条款时,租方有说明 时间损失原因的责任,已付租金可按比例扣除。 (6)还船。租期满时,租船人有义务按照租约规定的地点和条件将船还给船东。还船之 时就是租金停付之日。 (7) 转租。转租条款,明确租船人在租期内,有权依据合同将所租来的船舶转租给别人, 但是,在转租时,租船人仍有义务履行原租船合同。长期租船的条件下,租船人有时会因货 源或经营决策等原因,将租船转租给第三者。

7、海运进口货物运输流程是什么?

答:海运进口货物运输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一些环节。 (1)租船订舱。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负责货物运输的一方,要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数量 来决定租船或订舱。大宗货物需要整船装运的,洽租适当船舶承运;小批量的杂货,大多向 班轮公司订舱。不论租船或订舱,均需办理租船或订舱手续。除个别情况外,一般均委托代 理来办理。 (2)掌握船舶动态。船舶动态主要包括船名、船籍、船舶性质、装卸港顺序、预抵港日 期、船舶吃水和该船所载货物的名称数量等方面的信息。 (3)收集和整理单证。进口货物运输单证一般包括商务单证和船务单证两大类。商务单 证有贸易合同正本或副本、#5@p、提单、装箱单、品质证明书和保险单等。船务单证主要有 载货清单、货物积载图、租船合同或提单副本。 (4)报关。进口货物需向海关报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验。进口货物按我国《商检法》的规定,必须向商检局申请办理检验、鉴定手续, 查验进口商品是否符合我国规定或订货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保护买方利益。 (6)监卸和交接。一般由船方申请理货,负责把进口货物按提单、标记点清件数,验看 包装情况,分批拨交收货人。监卸人员一般是收货人的代表,履行现场监卸任务。监卸人员 要与理货人员密切配合,把好货物数量和质量关。 (7)代运。为了解决用货部门在到货港口无机构和人员的困难,并使进口货物能及时提 高港口,保证港口畅通,防止出现压港、压船、压货现象,各港口接卸单位可接受用货部门 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口货物到达国内港口后的国内转运业务,这称为代运工作。 (8)保险。若系我方以 FOB或 CFR 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由我方办理保险。我方负责进 口的单位在收到发货人装船通知后应立即办理投保手续。 目前为简化手续和防止发生漏保现 象,一般采用预约保险办法,由负责进口的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进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

8、海运出口货物运输流程是什么?

答:海运出口货物运输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出口单位在收到信用证后, 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核, 如果发现信用证中的有关条款与贸易合同不符,应及时要求进口方修 (2)备货、报验和领证。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要按照信用证上规定的交货期,按时、 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出口货物,并按照合同及信用证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刷唛。并做好 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对需要经检验机构检验出证的出口货物,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检机 构申请检验,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 (3)租船和订舱。履行以 CIF和 CFR 价格条件对外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由卖方派船 装运出口货物。恰订班轮舱位,则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订舱委托单,经船公司同意后, 向托运人签发装货单,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4)出口货物集中港区。恰订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 的出口货物发运到港区内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待装船。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口的 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 (5)出口报关和装船。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 票、装箱

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 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在装船过程中,发货单位应派人进行监督,随时掌握装船情况和处理 装船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 (6)投保。如果合同规定需要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由国外收货人自办保险,发货 人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7)支付运费。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 机构对其进行衡量。对需要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签给 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的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其运费由船公司 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9、计算题出口商品到科威特 1000箱, 每箱体积为40X30X20CM 毛重为 30 公斤, 查船公司运价表, 该商品运费计算标准为 M/W,等级为 10级,查中国至科威特为海湾航线 10级,商品按每吨 收费 222 港元,燃油附加费 26%,该批商品的运费为多少? 答:按题意 M /W 是按重量或体积收费,即在重量或体积之间,按较高的一种收费计算。 商品重量=1000×30=30(吨) 商品总体积=1000× (40×30×20)=24(立方米) 基本运费=30×222=6660(港元) 燃油附加费=222×26%×30=1731.6(港元) 总运费=6660+1731.6=8931.6(港元)

第六章思考题及答案

1、什么是提单?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提单,是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签 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列明的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并负责将该货物运至指定目的 港和完好地交付给收货人的货运单证。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张货物收据。如果是已装船提单,它是 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从船方取得的大副收据,即向船长或代理公司换取的。它表明承运人 已收到货物并已经装船付运。

(2)提单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此,可以在目的港取货,即取得 提单的人就有权支配该批货物。 (3)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提单上印有若 干条款,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义务、权利和豁免,相应地也证明了托运人的责任,双方都 受其约束。

3、指示性提单有几种写法?其中哪种情况需要背书?

答:指示提单有四种写法: (1)凭银行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

(2)凭收货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 (3)凭发货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 ,并由托运人在 提单背面空白背书。 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 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4)不记名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 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不记名指示提单, 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 背书。

4、什么是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信用证要求的提单是哪一种?

答: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对提单上印 就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没有作相反的批注或附加条文,也就是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 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信 用证要求的提单均为清洁提单。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 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承运人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 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 的。

5、什么是电子提单?与海运提单相比,电子提单有什么特点?

答:电子提单是一种利用 EDI系统,对海运途中的货物支配权进行转让的程序。 电子提单具有的许多传统提单无法比拟的优点: (1)能够快速、准确地实现货物支配权的转移。EDI 系统,是一种高度现代化的通讯方 式,可以利用计算机操纵、监督运输活动,达到快速、准确地实现货物支配权的转移。 (2)方便了海运单的使用。电子提单——EDI 系统,是在海运提单使用后产生的,二者 对于待收货人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电子提单的出现必将方便海运单的使用。当海上运输 航程较短时,可以完全避免传统提单,因为邮寄而可能出现的船到、提单尚未寄到的情况。 (3)可以防止冒领、避免误交。由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高度的保密性,使它能大大减少 提单欺诈案件的发生。承运人可以控制监视提单的内容,以防止托运人涂改提单,欺骗收货 人与银行。托运人、银行、甚至收货人可以监视承运人的行踪;可以避免船舶失踪。承运人 能够控制收货人,只有当收货人付款之后,银行才通告货主支配权的转移。承运人可准确地 将货物交给付款人。从而,杜绝了冒领,避免了误交。

第七章思考题及答案

1、 简述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

答:铁路货物运输有以下六个特点: (1)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铁路运输几乎不受气候影响,一年四季可以不分昼 夜地进行定期的、有规律的、准确的运转。 (2)铁路运输速度较快。货车一般在 100 公里/小时左右,远远高于海上运输。 (3)运输量比较大。一组可载货列车一般能运送2000~2500吨货物,远远高于航空运 输或汽车运输。 (4)铁路运输成本较低。铁路运输费用仅为汽车运输费用的几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运 输耗油约是汽车运输的二十分之一。 (5)铁路运输安全可靠,风险远比海上运输小; (6)初期投资大。铁路运输需要铺设轨道、建造桥梁和隧道,建路工程艰巨复杂;需要 消耗大量钢材、木材;占用土地,其初期投资大大超过其他运输方式。 另外,铁路运输由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业务部门组成,要具备较强的准确 性和连贯性,各业务部门之间必须协调一致,这就要求在运输指挥方面实行统筹安排,统一 领导。

2、 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

答: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有以下三点: (1)有利于发展同欧亚各国的贸易。通过铁路把欧亚大陆联成一片,为发展中、近 东和欧洲各国的贸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有利于开展同港、澳地区的贸易,并通过香港进行转口贸易。铁路运输是我国联系 港、澳地区,开展贸易的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港、澳地区所需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多由内 地供应。香港作为世界著名的自由港,与世界各地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海、空定期航班比 较多,作为转口贸易基地,开展陆空、陆海联运,为我国发展与东南亚、欧美、非洲、大洋 洲各国和地区的贸易,对保证我国出口创汇起着重要作用。 (3)对进出口货物在港口的集散和各省、市之间的商品流通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幅员辽 阔,海运进口货物大部分利用铁路从港口运往内地的收货人,海运的出口货物,大部分也是 由内地通过铁路向港口集中。因此,铁路运输是我国国际货物运输的重要集散方式。至于国 内各省市和地区之间调运的外贸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和包装物料,主要也是通过铁路运输 来完成的。我国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运输大多都要通过铁路运输这一环节, 铁路运输在我国 国际货物运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 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

答: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分为以下三点: (1)同参加《国际货协》国家铁路之间的货物运送。参加国际货协各国铁路办理联运的 车站,除阿尔巴尼亚、 朝鲜铁路外,凡开

办国内货运营业的车站,都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我国各站营业办理限制按国内《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办理。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站用国际货协票据在办理至参 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铁路的出口国境站,由国境站站长(或发、收货人)委托的收转 人办理、转送至最终到站。 (3)通过港口的货物运送。我国通过铁路塔林、里加、波兰铁路格丁尼亚、格但斯克、 什切青或德国铁路扎斯尼次、罗斯托克等港口站往芬兰、瑞典、挪威和丹麦等国发送货物; 或朝鲜蒙古、独联体和越南等国,通过中国铁路大连、新港、黄浦等港口站往阿尔巴尼亚或 日本等国发货,或相反方向发货时,发货站和港口间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由发货人或发货 人委托在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4、 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办理类别。

答: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办理类别有以下两种分类方法: (1)按发货人托运货物数量、性质、体积、状态办理分为整车货物、零担货物和大吨位 集装箱。 (2)按运输速度托运类别分为:慢运、快运和挂运。

5、 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出口一般需有哪些单证?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出口一般需要两类单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和添附文件。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 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收货人在货物运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收货人都 具有法律效力。包括运单正本、运行报单、运单副本、货物交付单、货物到达通知单。 (2)添附文件。我国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细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 外汇核销单”,另根据规定和合同要求还要添附“出口许可证” 、“品质证明书” 、“商检证” 、 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查以及装箱单、磅码单、化验单、产地证、发运清单。这些文件只限 与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关,并将添附文件名称和份数记入运单“发货人添附文件”栏内,并 同运单一起至国境站,不能邮寄,货物在国境站的报关手续,由口岸外运公司代为办理。

6、 简述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进口的交接程序。

答: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进口的交接程序有以下七个步骤: (1)确定货物到达站。 国内订货部门应提供确切的到达站的车站名称和到达路局的名称, 除个别单位在国境站设有机构的以外,均不得以我国国境站或换装站为到达站,也不得以对 方国境站为到达站。 (2)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 (3)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各部门对外订货签约时,必须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规定编 制运输标志,不得颠倒顺序和增加内容,否则会造成错发、错运事故。 (4)向位于国境站的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进口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及时将合同的 中文副本、附件、补充协议书、变更申请书、确认函电、交货清单等寄送国境站外运机构。 (5)进口货物在国境的交接。进口货物列车到达国境站后由铁路会同海关接车,双方铁 路根据列车长提供的货物交接单办理交接,海关对货物执行监管。 (6)分拨与分运。对于小额订货,国外发货人集中托运、以我国国境站为到站,外运机 构为收货人的,和国外铁路将发货人集中托运、以我国国境站为到站,外运在接货后应负责 办理分拨、分运业务。 (7)进口货物的交付。铁路到站向收货人发到货通知;收货人接到通知后,并且向铁路 付清运送费用后,铁路将运单和货物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在取货时应在“运行报单”上加盖 收货戳记。

第八章思考题及答案

1、外贸汽车运输的任务和特点是什么?

答:(1)外贸汽车运输的主要任务有:出口物资的收购入库、集中港、站;进口物资的疏运;

国际多式联运的首、尾段运输;边境贸易的过境运输;以及供港澳物资或通过港澳中转的货 物运输等。 (2)外贸汽车运输的特点是: ①点多面广,季节性强; ②运距段,单程货多; ③鲜活易腐食品要随产随运,有很强的时间性; ④运输任务不均衡,突击任务多; ⑤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公路运输集装箱比重增大; ⑥边境公路运输政策性强。

2、简述边境公路过境汽车货物运输程序。

答:边境公路过境汽车货物运输可分为进口运输和出口运输两部分。 (1)出口货物公路过境运输程序: ①托运人填报托运单并提交有关出口许可证; ②车队凭委托书及许可证, 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向出境口岸报关; ③海关征税验关后,将货物封关,运送至指定境外交货点交接。 (2)进口公路过境运输程序: ①托运人向我驻外办事处办理托运手续; ②接收后,驻外机构通知国内驻口岸机构,并安排具备过境承运的外运车队,派车前往 装货,驻口岸办事处向收货人索取进口许可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向口岸海关报验放行; ③海关验关征税放行后, 按托运委托书的要求, 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交收货人签收。

3、公路运输费用的计算和收款办法如何?

答:(1)运费计算公式: ①以吨公里计算者: (货物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运价费) +(货物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运价费×加成费) ②以吨计算者: (货物计费重量×运价费) +(货物计费重量×运价费×加成费) ③凡车辆无法计算历程,或因货物性质、体积限制,不能按正常速度行驶者,应按即时 包车处理。 (2)运杂费收款办法: ①预收运费的,在结算时,多退少补; ②现金结算的,按实际发生的运杂费总额向托运人收取现金; ③财务托收:由承运方先垫付,定期凭运单回执汇总总的所有费用总额,由银行向托运 方托收运费; ④其他结算办法,如预交转账支票,按协议收取包干费用等等。

4、公路运输中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如何?

答:(1)事故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 ①承运责任期内,可能由承运方造成的商务事故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引起注意的情 况:破损,装卸时操作不当引起货物损坏;污染,装卸不当引起被它物污染;湿损,阴雨雪 天使货物受潮损坏;短少失落,因被盗窃、丢失、事故等造成货物损坏失落;因驾驶员违章 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货差货损。 ②在货物交接中,如手续不清,也会造成责任商务事故。因此,必须注意:驾驶员必须 亲自点数、监装、核对货物的票数、唛头、品种、件数及卸货点,发现不符,随即纠正;运 达目的地时,发现货物短少等情况,应认真审核,等待处理;运送外贸物资有很强的时间性。 因此,在接受托运时,要明确到达交货时间;运送贵重、精密及易发生货损的货物时,要与 货主协商,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险。 (2)责任事故划分: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方不负责任: ①由不可抗力所致的货损; ②包装完好,但内部损坏、变质、短少者; ③违反国家法令或规定的,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其他处理; ④货物抵达到达站,收货方逾期提货或局部提取造成的货损; ⑤有随车押送人员负责中途保管照料的。

5、汽车运输经营管理现行的八项指标是什么?

答:汽车运输经营管理先行的八项指标是: (1)产量指标:以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反映;

(2)质量指标:以安全行使间隔里程和货损货差两个指标反映; (3)效率指标:反映车辆运输能力的利用程度,包括:完好率、工作率、里程利用率、 车吨产量; (4)燃料消耗指标:指车辆每行驶百公里,所消耗的燃料数量; (5)劳动生产率指标:是表明职工劳动效率的指标; (6)运输成本指标:是指汽车运输的单位成本; (7)流动资金占用指标:是指平均每百元收入占用的流动资金额,它反映了企业流动资 金的使用效率; (8)利润指标:即企业的基本业务,汽车运输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总 和。

6、管道运输有哪些特点?

答:管道运输的特点是: (1)运量大。输油管线,可以源源不断地完成输送任务。根据其

管径的大小不同,其每 年的运输量可达数百万吨到几千万吨,甚至超过亿吨。 (2)占地少。运输管道埋藏地下的部分,占管道总长度的 95%以上。管道运输占地少, 分别为公路的 3%,铁路的 10%左右。在交通运输规划系统中,优先考虑管道运输方案,对于 节约土地资源,意义重大。 (3)管道运输建设周期短、费用低。管道运输系统的建设周期与相同运量的铁路建设周 期相比,一般要短 1/3 以上,管道建设费用比铁路低近 60%。 (4)管道运输安全可靠、连续性强。石油天然气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泄露,采用管 道运输方式,可以避免以上危险。同时,由油、气泄露导致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也可大大 减少。可见,管道运输符合运输绿色化要求。 (5)管道运输耗能少、成本低、效益好。管道运输,还是连续的工程,运输系统不存在 空载行程,因而系统的运输效率高。管道口径越大,运输距离越远,运输量越大,运输成本 (6)灵活性差。管道运输除承运的货物比较单一外,也不容许随便扩展管线,实现“门 到门”的运灵活输服务。一般来说,管道运输常常要与铁路运输、汽车运输、水路运输配合 才能完成全程输送。

8、国际邮政运输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答:国际邮政运输的特点和作用有以下五点: (1)具有广泛的国际性。国际邮政,是在国与国之间进行的。在多数情况下,国际邮件 需要经过一个或几个国家经转。各国相互经转对方的国际邮件,是在平等互利、协作配合的 基础上,遵照国际邮政公约和协定的规定进行的。 (2)具有国际多式联运性质。国际邮政的运输,通常,需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 邮政局,和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联合作业。从邮政托运人角度来说,它只要 向邮政局照章办理一次托运,一次付清足额邮资,在取得一张包裹收据后,全部手续即告完 备。至于邮件运送、交接、保管、传递等一切事宜,均由各国邮政局负责办理。邮件运抵目 的地,收件人可凭邮政局到件通知,和收据向邮政局提取邮件。 (3)实现了“门到门”运输。邮件可在当地就近向邮政局办理,邮件到达目的地后, 收件人也可在当地就近邮政局提取。 (4)运输任务不同,国际邮政运输的任务,是通过国际邮件的传递,沟通和加强各国 人民之间的通讯联系,促进相互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这与国际贸易形成的大量货物 运输,差别明显。 (5)运送的标底不同,邮政运输只适宜于重量轻、体积小的小商品。

第九章思考题及答案

1、 国际航空运输有什么特点?

答:国际航空运输的特点是: (1)运送速度快。航空线路不受地面条件限制,一般可在两点间直线飞行,航程比地面 短得多。而且,运程越远,快速的特点就越显著。 (2)安全准确。航空运输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低,可保证运输的质量。 飞机航行有一定的班期,可保证按时到达。 (3)手续简便。航空运输为了体现其快捷便利的特点,为托运人提供了简便的托运手 续,也可以由货运代理人上门取货并为其办理一切运输手续。 (4)节省包装、保险、利息和储存费等费用。由于航空运输速度快,商品在途时间短、 周期快,存货可相对减少,资金可迅速收回。 (5)航空运输的运量小、运价较高。

2、 国际航空运输有几种运输方式,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答:(1)国际航空运输有五种运输方式,分别是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联运方式、 航空快运。 (2)班机运输的特点:第一,班机由于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和定期开飞航,因此,国 际间的空运货物,多使用班机运输方式,以便,安全迅速地到达世界上各通航地点;第二, 便利收、发货人,可确切掌握货物起运和到达的时间,这对市场上急需的商品、鲜活易腐货 物以及贵重商品的运送是非常有利的;第三,班机运输一般是客货混载,因此,

舱位有限, 不能使大批量的货物及时出运,往往需要分期分批运输。 (3)包机运输的特点:第一,解决班机舱位不足的矛盾;第二,货物全部由包机运出, 节省时间与多次发货的手续;第三,弥补没有直达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转;第四,减少货 损、货差或丢失的现象;第五,在空运旺季缓解航班紧张状况;第六,解决海鲜、活动物的 运输问题。 (4)集中托运的特点:第一,集中托运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如: 贵重物品、危险品、活动物以及文物等不能办理集中托运;第二,目的地相同或临近的可以 办理,如某一国家或地区,其它则不宜办理;第三,集中托运的优点是节省运费、提供方便 和提早结汇; (5)联运方式的特点:机动灵活、运送时间上更掌握主动、节省运费。 (6)航空快运的特点:快捷灵便、安全可靠、送交有回音、查询快而有结果。

3、 集中托运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答:集中托运的具体做法是: (1)将每一票货物,分别制定航空运输分运单,即出据货运代理的运单 HAWB; (2)将所有货物区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国家、同一城市来集中,制定出航 空公司的总运单 MAWB; (3)打出该总运单项下的货运清单; (4)把该总运单和货运清单,作为一整票货物交给航空公司; (5)货物到达目的地站机场后,当地的货运代理公司作为总运单的收货人负责接货、分 拨; (6)实际收货人,在分运单上签收以后,目的站货运代理公司,以此向发货的货运代理 公司反馈到货信息。

4、 如果一批货物选择采用航空运输方式出口,该如何操作?

答:(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 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2)申报海关。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 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 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 给口岸公司。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 司运交的货物。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 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对于单票发运的 货物,口岸公司要打电话或电话电传等通知发运情况,并将运单正本及副本,用挂号信寄交 内地公司。

(4)货物出口的运输,小批量样品等,一般采用集中托运为主,对于批量较大的货物, 则以单票发运为主的办法。

5、 航空运单与分运单的区别是什么?

答: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 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 应的航空主运单。而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作航空分运单。 航空分运单, 是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的双方是货主和集中托 运人,货主与航空公司没有直接契约关系,也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

6、 航空快运业务有什么特点?

答:航空快运业务的特点是: (1)快捷灵便。对整个运输过程有专人负责,货物衔接时间大大缩短。 (2)安全可靠。快运途中对货物的监管从未中断过,从登门取货,到送货上门,服务周 到,代办各种运输及报关手续,货主有安全感。 (3)送交有回音。快运公司在接受和交接时均有签收,可以及时提供货物交接信息。 (4)查询快而有结果。快运公司大都配有各种通讯设施,对快运货物的查询,能做到及 时答复。

第十章思考题及答案

1、 按用途分,常用的集装箱有几类?

答:按用途分,常用的集装箱有六类: (1)干货集装箱,是普通集装箱,适于装载各种干杂货,封闭型的比重最大,这种集装 箱为最常用的标准集装箱。 (2)冷藏集装箱,用以装载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 (3)挂衣集装箱,内设吊挂服装的横杆和绳扣。 (4)开顶集装箱,没有刚性箱顶,但有可折式顶梁支撑的帆布制成的顶棚,主要装载较 高的大型货物和需要吊装的重货。 (5)框架式集装箱,用以装载不适于装载干货集装箱或开顶集装箱的长大件、超重货、 轻泡货、重型机械、钢管等设备的集装箱。 (6)罐式集装箱,适用于酒类、油类、化学品等液体货物。

2、 常见的集装箱运输工具和设备有哪些?

答:集装箱可以借助于船舶、火车、汽车和飞机等运输工具来完成主要的运输任务。而在码 头、车站、机场、仓库间的短途搬运通常有跨运车、铲车、拖斗和拖车,龙门吊及底盘车等 等来完成。

3、 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有哪些?

答: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有: (1) 实际承运人。 掌握运输工具、 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拥有大量的集装箱, 以利于集装箱的周转、挑拨、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船机的衔接,包括轮船公司、铁路、公路、 航空公司等等 (2)无船公共承运人。专门经营集装货运的揽货、装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 站业务。 (3)集装箱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集装箱出租业务的新行业。集装箱租赁对象主要是一 些较小的运输公司、无船承运人及少数货主。常见的租赁方式有程租、期租、航区内租及包 租等。 (4)集装箱码头(堆场)。指办理集装箱或空箱装卸、转运、保管、交接的部门。 (5)集装箱货运站。是在内陆交通比较便利的大中城市设立的提供集装箱交接、中转或 其他运输服务的专门场所。

4、集装箱运输交接方式有几种?怎么表示?

答:集装箱运输交接方式的划分有以下两种: (1)按货物交接地点分为九种:门到门、门到场、门到站、场到门、场到场、场到站、 (2)根据集装箱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四种:整箱交整箱接、拼箱交拆箱接、整箱交拆 箱接、拼箱交整箱接。

4、 简述集装箱货物的出口程序?

答:集装箱货物的出口程序是: (1)订舱。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制 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2)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根据实际的运力,船线等具体情况考虑发货人 的具体要求。若接受申请就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码头 CY、CFS,以安排空箱 及办理货运交接。 (3)发放空箱。通常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CY领取。 (4)拼箱货装箱。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和场站收据负责装箱,然后由装箱人编制集装 箱装箱单。 (5)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将已加海关封志的整箱货运到 CY,CY 根 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及装箱单验收货物。 (6)集装箱的交接签证。CY 或 CFS 在验收货物/箱子后,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 署后的 D/R交还给发货人。 (7)换取提单。发货人凭D/R 向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然后去银行办理 结汇。 (8)装箱。集装箱装卸区将出运的箱子调整到集装箱码头前方的 CY,待船靠岸后,即 可装船出运。

5、 何谓“场站收据” ,它与大幅收据有什么不同?

答:(1)场站收据一般由发货人或其代理编制,内容格式与提单基本一致。发货人根据船公 司制定的格式填制,并随货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或货运站,在接受货物的人在收据上签字后 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货物已收到。 (2)场站收据的作用类似于,传统运输中的大副收据,但又有不同,集装箱运输承运人 或其代理委托场站,签场站收据,意味着,承运人的责任风险由传统运输中的“过船舷”延 伸到“场站”,甚至是内陆站。而大副收据却是发货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提单的凭证。

6、 集装箱运输中体单上货物数量的填写,应注意什么,为什么?

答:提单制作时,要注意数量填写方法,即有发货人装箱的整箱货; 提单上所列的货运件数应 填集装箱数。 同时将箱内,所装总件数列在提单上,以免发生货损货差时,只以箱数作为理赔 件数。

7、 简述集装箱货物内积载的一般原则。

答:集装箱货物内积载的一般原则是: (1)不同货物的混装。干货、湿货不宜放在同一箱内。如难以避免,则干货在上,湿货 在下;吸湿货物不能与湿货及易“出汗”货物同装等等。其本原则是一箱货必须去同一卸货 地,运输途中不会因混装而发生货损,同时,应尽可能降低重箱的重心。 (2) 充分利用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 同时也要考虑箱子的强度限制。 不论装的是什么货, 都不得超过集装箱的限重。 (3)合理衬垫。避免货物之间的碰撞等导致的货损。 (4)加固捆扎。一防打开箱门时,货物倾倒。 (5)特种货物的配载要注意:重件,注意保持集装箱的平衡,适当搭配一些轻泡货,并 借助垫板来调整最大负荷量;危险品,不同性能的危险品不能混装,亦不可混装普通货物, 向外要有醒目的危险标记;冷藏货,对温度要求不同的或气味,要求不同的冷藏货物,绝对 不配入一箱,对于一些区伊斯兰教的国家的集装箱, 注意不要把猪肉与家禽、 牛羊肉配一箱; 其它,需做动植物检疫的货物,不能同普通货物同装,以免熏蒸时引起货损。

8、 集装箱内陆运费主要有几种?

答:集装箱内陆运费主要有以下六种: (1)拖车费; (2)火车运费; (3)内河运费;

(4)拼箱服务费; (5)堆场服务费; (6)集装箱机器设备使用费。 10、集装箱海运运费包括哪些?答:集装箱海运运费包括以下五种: (1)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物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 率。参照传统件杂货物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 (2)包箱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使用的交通部《中国远 洋货运运价本》有 FAK、FCS和 FCB 三种包箱费率。

(3)最低运费。规定最低运费等级、规定最低运费吨或者规定最低箱载利用率。 (4)最高运费。规定最高计费吨或规定最高计费等级 (5)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的常规附加费之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 的附加费。

第十一章思考题及答案

1、 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联运的区别是什么?

答: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联运的区别是: (1)国际多式联运,是在两国之间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工具的联运,如果是同一种运输 工具的联运,就不能称为多式联运。 (2)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是要承担全程运输责任的, 需要组织国际间的多种运输工具, 来完成运输任务。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 往往是在接受货主委托后, 自己办理一部分业务, 而将其余部分的业务,分包给别的承运人去完成。但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的这种做法,与 单一运输不同的是,这些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的承运人,只是根据委托对联运的经营人 负责,而不与原货主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 (3)国际多式联运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运输的货物的交接界限。货物的交接地 点突破了过去的“港到港” 、“车站到车站”的界限,而向两端延伸。

2、 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 (1)适用范围:公约各项规定,适用于两国境内各地之间的所有多式联运合同,只要合 同中规定的联运经营人接管或交付货物的地点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 (2) 多式联运的管理: 各缔约国有权管理联运经营人和联运业务, 包括采取措施的权利。 (3)多式联运单据:可依发货人的要求,由接受货物的联运经营人签发可转让的或不可 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4)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公约规定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以过失责任制为基础。 (5)诉讼时效:根据公约有

关国际多式联运的任何诉讼,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提出诉讼, 或交付仲裁即失去时效。时效期间自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或部分货物之日的次一日算 起。如果货物未交付,则自货物应当交付的最后一日的次一日起算,原告可选择在所在国法 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有关国际多式联运的诉讼。

3、 国际多式联运的交接地点与方式有哪几种?

答:国际多式联运的交接地点与方式有以下四种: (1)整箱/整箱(FCL/FCL),发货人的“门”-→装港 CY-→卸港 CY-→收货人的“门” , 接交货物地点均在发、收货人各自的仓库、工厂,装卸箱由发、收货人自理,即“门到门” 。 (2)整箱/拼箱(FCL/LCL),发货人的“门”-→装港 CY-→卸港 CY-→联运人的 CFS—→收货人(A/B)。接交货物的地点在发货人的仓库、工厂。接交地点在联运人的 CFS。联运过 程结束,即门到集装箱站,一般拆箱后,以散件方式由收货人自提,拆箱后,将货物分别交 出的工作称为拆箱分拨业务。 (3)拼箱/整箱(LCL/FCL), 发货人-→联运人 CFS-→装港 CY-→卸港 CY-→收货人的 “门” 接货地点在联运 CFS,交货地点在收货人的仓库、工厂。货物向 CFS 集中,一般由发货人自 行安排,货交到 CFS后,由联运人接货并装箱,联运过程开始,即集装箱站到门。 (4)拼箱/拼箱(LCL/LCL),发货人-→联运经营人 CFS-→装港 CY-→卸港 CY-→联运人 CFS-→收货人,交接货物均在联运人 CFS 中,即站到站。这种方式既包括拼箱集运业务,又 包括拆箱分拨业务。

4、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有哪些?

答: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有以下五点: (1)手续简便。不论运输多远,运输环节多少,货主只需办理一次委托,支付一笔运输 费,取得一份联运提单,即可把货物从起点运到终点。一旦发生运输问题,也只需找一个总 承运人,便可以处理问题。这对货主非常方便。 (2)安全可靠。国际多式联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货物需经长途运输,多次装卸,但 不需要将货物逐件翻动搬移,可以减少货损货差。同时,货物密封在集装箱内,可以防止污 染,防止盗窃,从而,安全可靠的完成全程运输。 (3)提早结汇。货物在启运地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后,托运人就可以取得多式联运的提 单进行结汇了。 (4)简化包装。国际多式联运使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犹如外包装。从而,内装的货物 只需简易的包装。由于货物简化了包装,又可缩小体积与重量,最终的结果,可以减少运费 的支出。 (5)加快运送。使用国际多式联运,由于集装箱运输机械化程度高,运送装卸快。同时, 货物从起运地至终点的各段运输,都由联运经营人同各段分承运人,事先做好了运输安排。 加之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一般采取包干费率,各分承运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处理货物,以 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所以,货物可以迅速的从一个运输环节,转换到另一个运输环节,国 际多式联运的运输速度,要比货主一段段的分别办理快得多。

5、 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术语有哪些?

答: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术语主要是 FCA条款,整箱货物通常是指在发、收货人 的工厂、仓库接交货物,即发货人把货物装上铁路车皮或公路卡车,其责任即告终了。多式 联运经营人则负责把货运到收货人工厂或仓库的车上交货, 不负责集装箱的装卸。 拼箱货物, 是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 CFS 交接货物。接交货物的条件一般为仓库交货,即多式联运经营人 不管卸、装车。国际上,集装箱运输货物接、交方式关系到联运的起止地点,责任的划分和 费用构成。

第十二章思考题及答案

2、海运进口段货物转运有几种形式和费用项目?

答:(1)货物的转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提,这主要是港口有接运机构的单位,凭海关放 行单证,自行到港口办理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离港口。另一种是代运,这主要是港口没有 接交机构的单位,他们委托港口外运分公司办理提货和国内段的转运工作。 (2)费用项目包括:港口费用和劳务费。港口费用指海运进口货物,从卸船至运离港 口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的结算,中国外运为简化手续按照不同的接交方式,制定出 定额费率向货主收取。进口货物劳务费有两种:一种是接交劳务费,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货 主收取。另一种是代运劳务费,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委托代办国内转运业务的货主收取。

3、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有哪几种方式和费用?

答:(1)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的方式有: ①内地省、市、区自营出口商品的代运业务; ②本地区出口商品的代运业务; ③本地区出口商品的装船业务。 此外,还有的出口货物,从库存集运到装船,全部由货主自行办理,仅委托中国外运办 理订舱配载。 (2)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的包括: ①港口运杂费,指中国外运从接货起至装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般包括:进出仓费、 短途运费、仓租费、装卸工力费、港务费、装船费等。采取定额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进行结 算。 ②劳务费,包括接交劳务费和代运劳务费。一般与港口运杂费同时向货主收取。 ③海运出口运费,指海运出口货物装船后,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目前由中国外轮代理 公司或中国外运或中国船务代理公司,按照各船公司规定的费率计算运费,缮制运费帐单, 连同提单通过银行向货主收取后,按协议留下佣金余款后,汇付各有关船公司。 ④出口订舱佣金,指船公司付给揽货订舱人的手续费。由计算出口运费公司按出口运费 总额和各船公司规定的佣金率计算,并在汇付船公司出口运费时扣下佣金, 其中的少部分计 费,公司留下作为计算运费和代收运费的手续费,大部份汇给揽货订舱的公司。揽货订舱公 司,在收到佣金后将其中的一部份退给货主。

5、 国际多式联运“联运费率”如何制定?

答:由于国际多式联运的环节多、货物交接地点和业务项目不同。因此,经营多式联运人每 揽一笔业务,就要制订一个全程联运包干费率,并据此对外报价。联运费率一般包括以下三 个部分: (1)运输成本,按照不同的交货条件和不同的运输路线计算。一般包括国内段费用和国 外段费用。国内段费用有内陆运费,集装箱货运站和港口集装箱堆场费用等。国外段费用有 船舶、铁路、空运费用和代理费等,需要经第三国转运的还有过境费等。 (2)经营管理费,包括电讯、电报、水电、职工工资、设备折旧等费用。 (3)利润:根据“合理收费、薄利多运”的方针,本着既能揽到货又有利于开展业务的 原则确定。

5、国际铁路集装箱业务有几项成本?

答:国际铁路集装箱业务有以下五项成本: (1)过境俄罗斯段运费:这段费用指中国外运通过俄罗斯过境,运输公司负责安排的集 装箱过境运费; (2)西欧段运费:这段费用是从俄罗斯西部的边境站到欧洲各国收货人所在地,或相反 方向的运输所发生的费用; (3)集装箱使用费:这项费用包括租箱费、空箱调运费、提箱费、还箱费、修箱费、洗 箱费等;

(4) 代理费用或佣金: 指委托国外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运输事项, 所支付的代理费或佣金;

(5)国内段运杂费:包括国内段运费、装卸箱费、验关费、短途运费等。

6、 国际铁路集装箱进出口运费如何计算?

答:进口运费结算: (1)EXW欧洲某车站或工厂交货的货运 ①国外段运费:指国外段全程运费。由中国外运总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国际铁路集装 箱运价表》向中国买方收取。 ②国内段运费:指从中国进口边境到目的地的费用。由中国外运接货的分公司,先向铁 路部门垫付后,再向收货人结算。 在目的地,集装箱站产生的费用,也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 (2)CIF 或 CFR 中国边境交货的货运。中国境内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由中国外运 (SINOTRANS)接货的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 (3)CIF或 CFR内陆城市交货的货运 ①国外段运费:指从发货地到中国边境国外段的全程运费,由国外发货代理向有关

单位 结算。 ②国内段运费:指从边境站到目的地火车上交货的铁路运费由,中国外运接货的分公司 先向铁路部门垫付。然后,向总公司托收。总公司向国外发货代理结算。火车上卸货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 出口运费结算 (1) FOB内陆城市交货的货运。从发货地火车站到中国边境站的铁路运费,由当地中国 外运先垫付后, 再向中国外运分公司托收。 中国外运根据与代理的协议向有关货运代理结算。 (2) FOB边境站交货的货运。国内段铁路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当地外运分公司向发 货人结算。

(3)CIF或 CFR 欧洲某城市交货的货运。国内段运费及有关费用,由当地中国外运分公 司,向发货人结算。国外段运费,也由当地中国外运分公司按总公司制定的“国际铁路集装 箱运价表”,向发货人收妥后,汇总公司统一对外结算。

7、 空运进出口运费如何计算?

答:(1)空运进口业务核算 ①国际段运费。又分为两种情况:集中托运结算方式和单票运费到付结算方式。集中托 运结算方式,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国外空运代理寄来的帐单,与总、分运单核对后, 按照与国外空运代理签订的协议中的办法与其结算。用分运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和其他费 用。 单票运费到付结算方式,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收到航空公司接货运单后, 先进行审核, 然后按照与货主的协议,由货主预付或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付给航空公司。如需垫款 者,另加付垫款佣金,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再按运单上所列的费用向收货人收取。 ②国内段运费及中转费。空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国机场后,属于外地收货人的货物,委托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中转而产生的中转费用(包括仓储费)和国内段运费等,由中国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向收货人收取。如果收货人自提货物,则只收仓储费和杂费。 (2)空运出口业务核算 ①集中托运方式。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向航空公司预付总运单上列明的各项费用。按 照与货主签订的协议, 分运单上的费用,由货主于发货前预付给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由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付,如果是垫付,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发货后按照分运单上所列 费用加垫款佣金开具结算清单通过银行向货主托收。 与国外航空代理的结算,按照双方签订 的协议办理。 ②单票运输。 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根据货主的委托将要发运的货物,单独向航空公司 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与货主的协议由货主于发货前预付,或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 付航空公司。然后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所列的费用与货主结算。 如果是垫付款加收垫款佣金。 ③包机运输(含部分包机)。包机费用一般是一次一议。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按照与 航空公司事先商定的包机费付给航空公司,然后再按照是一家货主还是多家货主,收取与货 主商订的费用。或,者按照航空公司公布的费率向货主收取运费。 (3)空运速递业务核算 速递业务核算主要在空运总公司。国内段运费,以及内地外运或空运公司(指除了四大 口岸以外的空运公司)到口岸接货的费用,由四大口岸空运公司和内地外运公司(按定额), 分别向空运总公司结算。国外段派送费和转运费,由空运总公司付给国外空运代理。各地空 运公司,按照空运总公司制定的费率,向货主收取运费。并按照规定上缴空运总公司。

8、 汽车运输业务核算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分别包括哪些?

答:(1)收入项目包括: ①外贸物资收入:指承运外贸、工贸物资,按规定收取的运费; ②社会物资收入:指承运非物资、工贸物资,按规定收取的运费; ③装卸收入:指车队的机械和人工装卸搬运产生的收入; ④其他收入。 (2)支出项目包括: ①工资:指支付给司机及助手的工资、附加工资、加班工资和工资性质的津贴; ②福利费:指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③燃料费:指汽车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汽油、柴油和机油等; ④轮胎支出:指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耗用的轮胎翻修费和零星修理费用; ⑤修理费:指汽车进行各级保养和中、小修理费,工料费,以及提取的大修理基金等; ⑥养路费:指按交通部门规定所缴纳的养路费; ⑦折旧费:指汽车和车队各项生产设备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指生产用具和家具的使用,及其报废时按规定的分摊费用; ⑨水电费:指车库、

洗车等耗费的水、电支出; ⑩保险费:指支付给保险公司的汽车、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财险保费; ⑾其他直接费: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但又必须开支的费用。如随车工具、防滑链条、 挂车防护网、司助人员的差旅费、劳保用品以及交纳的车船使用税等。

第十三章思考题及答案

1、 什么是风险?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答:(1)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 的不确定性,常被用在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的条款中。 (2)风险的种类有以下三种划分方法: 一是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又称静态风险,是指只 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投机风险又称动态风险,是指既有算是可能又有获利机会 的风险。 二是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是指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社会风 险,是指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具体 表现。经济风险,是指在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中,由于相关经济因素的变化、经营不善、信 息不灵、决策失误等因素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状况的风险。 三是按照风险涉及的对象分类,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和信用风险。财产 风险,是指个人、家庭、企业或团体组织所有、使用或保管的财产发生损害、灭失或贬值的 风险。责任风险,又称第三者责任风险,是指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过 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是指由于疾病、 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由于对方违 约行为而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风险。

2、 什么是保险?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答: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 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特征有以下两点: (1)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广大被保险人 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保险公司将风险损失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管理,用统计方法来预测风 险带来的损失,并用所有风险转移者缴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 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这样, 通过保险制度, 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 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2)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 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在保险 制度中,保险费率的高低,建立保险基金的大小,是根据风险和程度,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 的原理计算出来的。

6、 请比较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答:(1)再保险,又称为“分保” ,是指将原保险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另一个保险人承保。最初承保业务的公司称为分出公司或者原保险人;接受分出公司保险的公 司称为再保险人。 (2)共同保险,简称“共保” ,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在相同保险期限和范围 内,承保同一风险的保险形式。当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各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 例分摊。 (3)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 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保险法》进一步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 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 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重复保险根据保险的补偿原 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 需要将保险报标的的实际损失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

7、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答: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经济保障目的,明确相互之间 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具有经济合同所共有的一般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法律地位平等; (2)保险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才能成立; (3)保险合同是合法的法律行为; (4)保险合同是互为有偿的合同。 同时,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除了具有上述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 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 利即为对方的义务,保险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按约定给付保险费的义 务,保险人则负有于保险事故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性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行有赖于偶然事 件的发生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对投保人来说,其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在保 险事故发生时,可获得大大超过所付保险费数额的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不发生,则丧失所 交付的保险费;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事故发生后,其支付的保险金数额将大大超过保险费 的收入,如果保险事故不发生,则获得保险费的利益,而无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 射幸性是由危险事故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 (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的 诚信度要比一般的合同高,故称之为“最大诚信合同” 。 (4)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在法律上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保险 合同是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作为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 (5)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附合性合同,则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 另一方则只是作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保险合同就是具有这种合同的 特点,保险人依一定的根据,制定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 或不同意投保,无权修改通用的某项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某项内容,也只 准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和附加条款或附属保险单, 而不能依自己的意思自由规定保险合同的 内容。

8、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保险合同应包括下列各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9、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那两个环节?

答:(1)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订立的过程, 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 与其他合同一样,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 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 (2)要约,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 一定的法律意义,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撤回或变更其要约。在保险合同中,一般投保人 为要约人,投保人根据保险人事先拟定好的保险条款内容填具投保单,并且交给保险人的行 为即为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也就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示 愿意完全按照要约内容与其订立合同的答复。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要约一 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接受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并在保单上签章 后,即视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

10、 保险合同的终止主要有哪些原因?

答: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失。保险合同订立 后,有以下原因终止: (1)自然终止。保险合同一般都订明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责任即告消灭, 合同因此终止。保险合同届满自然终止时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协议终止。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自然终止之前,出现原约定的终止条件, 保险合同即终止。 (3)履行终止。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全部保险金额以后 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但如果保险标的因为承保风险之外的原因导致全部消失,保险合同也自 然终止。 (4)违约终止。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因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的基本条件,保险人有权自 违约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5)原始无效。被保险人以欺诈、捏造、隐瞒真实情况等不正当手段蒙骗保险人签订的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从开始时即视为无效。

第十四章思考题及答案

1、 什么是保险利益和保险利益原则?

答:(1)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 益。 (2)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 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2、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答:(1)防止赌博行为。从保险利益原则的起源可知,遵循这一原则能有效地防止赌博行为 的产生。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才可订立有效的 保险合同,换言之,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订立的保险合同无 效,不能获得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或给付。 (2)限制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 因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额外获利。保险利益是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具有经济价值, 以其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 限度。 (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道德风险又称道德危险。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关系人品 行不端,为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金给付,故意促成保险事件发生的风险。

4、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

答: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 行约定义务,恪守承诺,互不欺骗,互不隐瞒。英国1906 年《海上保险法》第 17条规定: “海上保险契约以最大诚信为基础。倘若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另一方得声明此项 契约无效。”最大诚信原则最初起源于海上保险;现在已成为所有保险合同中各方需遵循的 基本原则。为实现国际货物买卖,海上运输需要跨越国界,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必然出现 作为保险标的的船舶、 货物与保险人所在之处相距甚远的情形;由于保险人对承保标的的实 际情况往往一无所知, 对承保的风险难以控制, 只能根据投保人的申报内容来判断风险程度; 从而决定承保与否及保险费率高低。而保险标的一般处于投保人的控制和掌握之下, 其应当 了解.熟悉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因此,投保的告知是否真实全面对保险人极为重要,最大 诚信原则由此逐渐成为保险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

5、什么是近因和近因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近因原则?

答:(1)近因是指引起一系列事件发生,由此出现某种后果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在这一因素作用的过程中;没有来自新的独立渠道的能动力量的介入。近因原则是指导致损 失的近因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承保风险

的,保险人不 负赔偿责任。 (2)在实践中,近因原则的应用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直接造成损失的情况比较多见,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 因相对比较简单,与其他事件没有紧密联系;没有延续的因果关系链,此时该单一的原因就 是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单载明的承保原因或风险,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该 原因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在船舶保险中,船舶因意外触礁而沉没, 触礁即为船舶沉没致损的近因, 由于触礁属于船舶保险承保风险, 故保险人对船舶沉没损失 应予赔偿。 第二,数个原因同时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是指无法严格区分不同原因在 发生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由于各原因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有 效的影晌,则原则上它们都是损失的近因。当各个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结果可以划分时,保险 人对所有承保危险引起的损失均需负责, 但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所致的损失不需负责。当 各个原因所致的损失无法划分时,如果数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保险 人对全部损失予以负责,即承保风险优于不保风险;如果数个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 外风险,保险人对损失全都不予负责,即除外风险优于承保风险。 第三,数个原因先后连续发生致损。有些情况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事故先后连续 发生作用造成损失;由于各原因依次发生,在时间上可进行明显的区别,而且持续不断,前 后因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此时,最先发生并导致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 第四,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造成损失,是指造成损失的 各原因之间在发生时间上存在着先后顺序,但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各原 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如果数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实质的 影响,即它们均为近因,此种情形下,判定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与数个原因同时致损基本一 致;如果新出现的原因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那么在此之前发生的原因就被新的原 因所取代,可以不予考虑。此时,新的原因即为近因,当其为承保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承 担责任;当其为除外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不承担责任。

7、 什么是补偿原则?

答: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得 到充分的补偿;同时,保险补偿受到一定限制,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经济补偿, 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的又一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体现了保险的宗旨;即一方面确保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经济保障; 另一方面又防止被保险人利用保险不当 得利,从而有助于预防道德危险和保险欺诈;保证保险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需要指出的是, 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

8、 什么是代位追偿原则?

答:代位追偿原则,是由保险补偿原则派生的,它是指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 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以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在该项损失 中的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代位追偿原则,同样仅适用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这一规定 首先是为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经济补偿。代位追偿 原则同时也维护公共利益。,在各国的保险实践中,均规定若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方造 成的,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应享有代位求偿权。这一规定;既使被保险人不会因保险 而额外获利,又使责任方无论如何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使保险人可通过代位求 偿从过失方追偿支付的赔款,从而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9、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在保险实践中;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是最常见的重复保险损失分摊方式,根据我国 《保险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 担赔偿责任。 (2)限额

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指以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 险的情况下, 对某次保险事故损失单独应负的最高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的最高赔偿限 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是指按各保险人出立保险单的先后顺序分摊损 失,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最先出立保险单的保险人先负责赔偿,若保险标的损失超过其赔偿 责任限额,超过部分依次由之后出立保险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4) 相同份额责任分摊方式。 相同份额责任分摊, 是指不管各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为多少, 保险标的损失均按相同份额分摊;如分摊后的损失金额超过某保险人的责任限额,超过部分 由其他保险人继续按相同份额分摊,依此类推,直至损失全部分摊完毕或各保险人承担的赔 偿金额均已达到其责任限额。

第十五章思考题及答案

1、 什么是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1)广义的海上风险,泛指航海时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狭义的海上风险,是指海上偶然 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是对于经常发生的事件或必然事件。 (2)按照海上风险发生性质可以分为自然突害和意外事故两大类。自然突害,一般是指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 山爆发、洪水和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外来的、突然的、非 意料之中的事故,包括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倾覆、火灾、爆炸、投弃、船长和 船员的恶意行为和陆上运输工具倾覆。

2、 什么是外来风险?外来风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1)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 (2) 在运输途中遭遇意外的外来因素导致的事故。通常包括以下风险:偷窃、提货不着、渗漏、 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沾污、受潮受热和串昧。特殊外来风险,是指 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往往是与政治、军事、社会动荡、国家政 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有关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交货 不到风险和拒收风险等。

3、 什么是单独海损?什么是共同海损?

答:(1)单独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保单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 分损失。 (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 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包括共同 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4、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

答:(1)单独海损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和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保险标的本身受损;必须是 船方、货方或者其他利益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涉及他方的损失;单独海损仅指保险 标的本身的损失,而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2)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机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共同海 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共同海损的 牺牲必须是特殊的,费用必须是额外支付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 合理的后果;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

5、 什么是实际全损?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答:实际全损,也称作绝对全损。我国《海商法》第 245 条规定: “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 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 为实际全损。” 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保险标的物完全,船只遭遇

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 (2)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3)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失去原有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途;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6、 什么是推定全损?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答: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我国《海商法》第 246 条规定: “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 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船舶保险价值 的,为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将货物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的, 为推 定全损。” 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保险标的在海上运输中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的状态,但据估计完 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 (2)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 所有权,其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的价值; (3)保险货物受损后,其修理和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 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 (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或者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 价值。

7、 什么是委付?委付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问题?

答:(1 意将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 部损失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 (2)我国《海商法》第 249 条规定: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 照全部损失赔偿的, 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 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 也可以不接受委付, 但是应在合理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 件。委付已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 ”《海商法》第 250 条又规定: “保险人接受委付的, 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

8、请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作比较。

答:(1)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 理人、雇佣人员和受理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避免损失扩大,因采取措施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 对保险标的进行施救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受让人,其目的是为了减少 标的物遭受的损失;施救费用包括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受损而支出的费用、为确定保险 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 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标的 的损失赔偿之外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 (2)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到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 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并获成功,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海上救助中,救 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一般都在救助开始之前或在救助过程中订立救 助合同,一个是雇佣性救助合同,不论救助是否有效,均有约定的费率(固定金额、工作时 间)付给救助费用;同时,救助工作在遇难船指挥之下进行。另一个是“无效果,无报酬” 救助合同,救助费用是在救助完成之后,根据救助效果,获救财产价值、救助工作危险程度 和技术水平,以及救助工作时间和耗费的费用等通过协商或仲裁来确定, 如果救助没有效果, 便不付给报酬,助救人为了保证其在救助之后获得报酬,一般都要求被救方提供担保,对未 提供担保的被救财产,救助人享有留置权。保险人对救助费用的赔偿责任,与保险标的本身 的赔偿责任加起来,不能超过一个保险金额,而是要按保险金额同被保险标的价值的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是同保险人对施救费用所负的赔偿责任有区别的。

第十六章思考题及答案

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有什 么区别? 答:(1)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 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 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 为一个整批。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 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己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 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 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 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 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主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 条款时;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比平安险广泛,包括以下两大部分: ①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②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 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 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里的“外来原因”并非运输途中的一切外来风险,而 是指一般外来风险,并不负责由于特别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的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分 别包括哪

些险别?

答:(1)一般附加险有以下 11 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 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2)特别附加险主要有以下 6 种: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 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 (3)特殊附加险主要承保海运货物战争险、战争附加费用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

3、 如何正确理解“仓至仓”原则?

答:“仓至仓”原则,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它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 也就是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 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 到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 分 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4、 什么是买方利益险?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投保该险种?

答:买方利益险是供我国出口企业在采用托收方式,并按 FOB 或 CFR 条件成立出口时,出口 企业没有投保货物运输基本险。 一般为保障自身在货物运输途中遇到事故时,买方不付账赎 单而遭受的损失而投保这个险种。

8、 请对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进行比较。

答:(1)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相比:首先,ICC(B)条款明确将承保危险扩 大到陆上,对发生在保险期内的陆上运输工具的意外倾覆、出轨予以负责。其次,根据ICC (B)条款,货物在运输途中或陆上储存期间若被海水、湖水或河水浸湿,只要发生在保险 期内,均可获赔,而不必具体确定由于何种风险所致。最后,ICC(B)条款仅承保货物在装 卸过程中,跌落造成的整件货物的全部损失。这与水渍险的规定有所区别。 (2)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平安险相比,ICC(C)条款的承保风险显然较小。

第十七章思考题及答案

1、 我国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哪些基本险别?这些险别的保险责任范围有什么 不同? 答:我国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陆运险、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和陆上运输货物 战争险。这些险别的保险责任范围分别是: (1)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或协会货物保险 B 条款相似。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 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 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 失。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 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2)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 或协会货物 保险 A 条款相似。保险人除承担上述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 中由于外来风险(如偷窃、短量、渗漏、碰损等)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是陆上运输货物险中的一种专门保险。其主要责任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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