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家园项目部对年终大会总结感言
对于集团公司开展的20xx年全体员工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我们工作在工程建设第一线的人们感触很深,20xx年是建设的精细化管理年。如何将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理解贯彻到工程管理中,我们项目部也进行了自发式的讨论和深化的研究,下面由我来总结发言。
1.提升执行力,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我想执行力应该是一个项目部在团结这个字里面的缩影,领到一次任务,负责一次工作就要有着一种舍我其谁的勇气和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精神。
2.强化自身责任担当,责任应该是一种担当一式的表现,每一个岗位最重要的是他在工作当中要有敢干事,敢承担责任的勇气和魄力。
3.强化团结,细化到工程管理中,就是要团结各个责任主体拧成一股绳,思想要一致,有了团结的精神才能合作共事,诚心诚意的携手向前,工程管理有序的进行。
20xx年我们要在工程管理中不团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行力,增强责任感,增进时间观念。用我们最大的力量为建投的发展曾光添彩。
世纪家园项目部
20xx年4月1日
第二篇:会议感想总结
树承德交警形象有感
形象是人的精神风貌和性格特征的基本反映。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都有着不同的形象标准和要求。交警也同样具有自己的形象。交警处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第一线,肩负着艰巨而繁重的交通管理重任。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交警队伍,是做好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应如何打造一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安交警队伍,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关键在于提高整个交警队伍良好的形象。
一、何为交警形象?
交警形象是指交警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交警的总体评价。它是交通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交警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交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 曾几何时,形象这两个字眼一度为一些民警同仁所淡化,认为交警的职责不就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确保一方平安吗?于是乎,面肌僵硬了,脾气也大了,说话的嗓门也高了。一些引起群众不满的服务、执法行为的出现,成为警民产生对立情绪,民警遭受侮辱甚至人身攻击等事件的导火索,影响了警民关系,破坏了交通警察形象,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近年来,公安交警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交警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交警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推出交警卡通形象、交警形象大使等一系列
活动,使交警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交警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
二、加强交警形象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职责,交通民警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事关政治经济发展大局。因此,建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
(一)加强交警形象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巩固GCD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在新时期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没有良好的交警形象,交警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可能完成任务。只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才能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合格人才,才能从容应对并正确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交警形象建设,是深入贯彻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与其一脉相承。通过形象建设,交警可以更好地为民、爱民,让人民满意。
(三)加强交警形象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
强,对交警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交警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因此,只有良好的警察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四)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的需要。加强交警形象建设,有利于不断促进交警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实现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交警形象,使交警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三、提高自身素质 塑造交警完美形象
交警形象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因此,人民交警形象建设尤为重要。其目标应是提高全体民警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树立起诚心为民的交警形象、严格执法的文明形象、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形象在群众中不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说到底,一个部门的形象是自己树立的,交警形象的好坏不是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是交警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因为,交警形象中的仪表形象、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素质决定的。因此,要塑造良好的形象最重要的是练好“内功”,在提高素质上花气力,着重提高自身素质和管好警察自己。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五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随着我
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入世之后,政府的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因此,新时期的交警部门是集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多元职能的公安机关。交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让群众满意。二是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交警诚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诚信”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即诚心为善并付诸实践,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任,这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公安交警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交警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四是法律意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追求平等、尊重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公安交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交警只有认真做到执法为民,实现执法公正,才能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五是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影响环境,所以有人说:
“形象重于生命”。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交警的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警容风纪是警察形象和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警察风貌的窗口。人民交警讲究礼仪,保持严整的警容,目的在于展示交警的优良作风,做到举止文明,令行禁止,朝气蓬勃,在行为举止方面显示出交警的威严。二要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只有通过多种形式的严格培训,有效提高民警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才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改善执法形象。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交警形象。解决经费保障,让交警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的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交通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交警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意义重大。
4、提高交警工作绩效,努力创造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繁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交警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依法严格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这是树立人民交警社
会形象的基本要求。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警务公开是把为人民服务承诺落在实处,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实施警务公开,提高交警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交警合作的盲目性,增加了公众对交警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二)外树形象
要树立起良好的交警形象,除了交警自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提高交警的影响力。外树形象,即提高警察组织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更多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一是要经常与纪委、监察、信访等部门保持联系,与基层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征询意见;三是要加强与民间社团的联系,邀请他们前来参观、座谈,获取他们的支持;四是要深入社区、学校、运输企业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请执法监督员、设立民警违纪举报投诉电话,邀请舆论监督等形式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公安交警形象建设。
2、利用新闻媒介,增强交警工作的透明度。新闻媒介主要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大众传播工具。公安交警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宣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要向社会宣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
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交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大力宣传交警在履行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既要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三是要大力宣传交警队伍的模范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交警、信赖交警。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交警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五是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如设立警民论坛,征集交流话题,搭建警民心与心沟通的桥梁,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察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总之,公安交警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抓好交警形象建设,才能永葆交警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交警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交警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交警支队XX大队XX中队
XX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