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概念及分类
广告(Advertise)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并消耗一定的费用,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的英文原义为“注意”、“诱导”,即“广泛告知”的意思。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如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的各种公告、启事、声明等。狭义广告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
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主要表现在:1)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 是将某一项商品的信息,由这项商品的生产或经营机构(广告主)传送给一群用户和消费者;2)做广告需要付费 3)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4)广告是有目的、有计划,是连续的;(5)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而且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美国广告主协会对广告下的定义是:广告是付费的大众传播,其最终目的是传递信息,改变人们对广告商品或事项的态度,诱发其行动而使广告主获得利益。
广告的分类
1、按目标受众划分
消费者广告:针对那些购买产品自用或供他人使用的人
企业广告:针对那些购买或指定产品和服务用于再生产的人。
贸易广告:针对经销产品与服务的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他们购买产品再转卖给顾客。
专业广告:针对那些遵守某一伦理规章或行业标准的专业人员。
农业广告:针对农牧业人员
2、按地理区域划分
地方性广告:又叫零售广告,由商业企业所做,其顾客只来自某一城市或当地销售半径内。
区域性广告:只在某一区域而非全国范围内销售产品的广告。
全国性广告:针对全国几个地区的顾客。
国际广告:针对国外市场。
3、按目的划分
产品广告:促进产品与服务的销售。
非产品广告(企业或公益):提升某一机构的责任感或理念,而非具体的产品。
商业广告:具有营利目的,促销产品、服务或观念。
非商业广告:由慈善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市政机构、宗教团体或政治组织出资或为这团体制作的广告。 行为广告:旨在引起受众的直接行为。
认知广告:旨在树立某一产品的形象,使受众熟悉产品的名称和包装。
4、按媒介划分
印刷广告:报纸、杂志广告。
电子广告:广播、电视广告。
户外广告:户外、交通广告。
直邮广告:通过邮政系统的广告。
网络广告:互联网广告、邮件广告
广告是有计划地通过媒体向所选定的消费对象宣传有关商品或劳务的优点和特色,唤起消费者注意,说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宣传方式。
广告的基本原素为:广告主、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代理商。
广告分类:
以传播媒介为标准对广告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电影广告、幻灯片广告、包装广告、广播广告、海报广告、招贴广告、POP广告、交通广告、直邮广告、互联网广告等。
以广告传播范围为标准,可以将广告分为国际性广告、全国性广告、地方性广告、区域性广告、区域性广告。
以广告传播对象为标准,可以将广告分为消费者广告和商业广告。
以广告主为标准,基本上可以将广告分为一般广告和零售广告。
第二篇:广告的定义及分类
广告(guǎng gào),英文:ad (缩写),advertising
广告的本质是传播,广告的灵魂是创意。
广告一词,据考证是一外来语。它首先源于拉丁文advertere,其意为注意,诱导,传播。中古英语时代(约公元1300—1475年),演变为Advertise,其含义衍化为“使某人注意到某件事”,或“通知别人某件事,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直到17世纪末,英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这时,广告一词便广泛地流行并被使用。此时的“广告”,已不单指一则广告,而指一系列的广告活动。静止的物的概念的名词Advertise,被赋予现代意义,转化成为“Advertising”。汉字的广告一词源于日本。
1890年以前,西方社会对广告较普遍认同的一种定义是:广告是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新闻(News about product or service)。
1894年,Albert Lasher(美国现代广告之父)认为: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手段(Salesmanship in print,driven by a reason why)。这个定义含有在推销中劝服的意思。
19xx年,美国营销协会的定义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Definitions of the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形成了一个有较大影响的广告定义:广告是由可确认的广告主,对其观念、商品或服务所作之任何方式付款的非人员式的陈述与推广。
美国广告协会对广告的意义是:广告是付费的大众传播,其最终目的为传递情报,改变人们对广告商品之态度,诱发其行动而使广告主得到利益。
《韦伯斯特词典》对广告的定义是:广告是指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强化销售商品、传播某种主义或信息、召集参加各种聚会和集会等意图下开展的所有告之性活动的形式(韦伯斯特辞典19xx年版)。
在现代,广告被认为是运用媒体而非口头形式传递的具有目的性信息的一种形式,它旨在唤起人们对商品的需求并对生产或销售这些商品的企业产生了解和好感,告之提供某种非营利目的的服务以及阐述某种意义和见解等(韦伯斯特辞典1988版)。
《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15版)对广告的定义是:广告是传播信息的一种方式,其目的在于推销商品、劳务服务、取得政治支持、推进一种事业或引起刊登广告者所希望的其他的反映。广告信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传递给它所想要吸引的观众或听众。广告不同于其他传递信息的形式,它必须由登广告者付给传播的媒介以一定的报酬。
公益广告
社会学家、评论家艾君在19xx年由现代出版社出版的《当代生意经》对于广告概念问题这样阐述,读完一些广告定义,不难发现有的还可以说是个较为完整的定义,有的则只是对广告的简单地判断。更值得商榷的是有的定义还没有解释清楚广告是怎么回事,解释中又重复出现了“广告”之词。或将广告当成修饰词语出现,如广告语,广告客户、广告者、广告信息??这好比张三问李四:“什么叫艺术?”李四答:“由艺术家创作或表演的作品??”。人们便会问:没有讲明艺术的定义,不知道什么叫艺术,怎么会出现艺术家?
艾君认为,在弄清广告定义之前,首先要看看生活中的广告活动是怎样运转的。他解读为,组织或个体(广告主)为了目的(树立形象、推销产品、求购、声明、招生、求职等)依靠(付出费用)确定媒体,按规定时间、要求,真实地传播信息的活动。
从广告运转的规律、程序,艾君为广告下这样一个定义:
广告,即确定的组织或个人为了一定的目的,依靠付出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由指定的媒体,将真实信息传播出去的一种交流活动。他认为,这个定义从实践中来,必然能反映广告的本质属性,也能够解释通除商业广告之外的一些广告现象。如“征婚启事”、“政府通告”、“聚会通知”等一些与经济无关的公益广告。
创意广告
在中国,商业广告还没有到达颠峰,已存在着极大的泡沫成分和非理性行为;随着消费者的成熟、行业的规范,企业也会走向理性,自然会回落,启用普通模特将成为主流;同时,广告将异军突起并逐渐走向成熟,避免不了挑战。企业启用形象代言人,可能有各种目的,尤其当“子弦效应”和炒作之风盛行的年代。笔者在对形象代言人按照“准确营销”的观点进行理论总结,发现了现代市场形象代言人基本特性,用广告方式传达品牌独特、鲜明的个性主张,使产品得以与目标消费群建立某种联系,顺利进入消费者的生活和视野,达到与之心灵的深层沟通,并在其心中树立某种印象和地位,使品牌变成一个有意义的带有附加价值的符码。他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载体传播诉诸目标受众,从而在品牌如云的市场中树立和打造个性化的品牌形象。他或者通过品牌创立人独具人格魅力的形象代言,给目标受众以鲜明的品牌个性和信心;或者通过影视明星、社会名人极具亲和力的广告代言,令品牌产品迅速对目标消费群的购买施加影响;或者通过虚构人物演绎品牌叙事,传达品牌理念与价值取向,赢得目标受众的认同;或者通过漫画式卡通动物的形象代言,塑造活泼可爱、耳目一新的品牌形象,让人在相视一笑中对品牌产生美好的联想和印象。他的形象代言并不完全等于企业的形象,所以,他的走红并不意味着产品就能够走红。企业的监督与他们的配合就显得相当重要。而他们也应有自我约束的责任意识,真正融入这个企业文化,真正用心去演绎产品宣传理念,才会凸现广而告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