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夜间保安值勤情况检查通报
5月25日凌晨0:25~4:00,公司安全科对商务中心、东郊马术及制造事业部下属各工厂的夜间保安值勤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商务中心和东郊马术保安值勤正常,有现场定时巡逻和门卫值守,有巡检记录。
2、南汇容器工厂在门卫值班,有正常的巡回检查记录;但门卫监控系统质量存在问题,不能正常显示。
3、大治河工厂和龚路工厂保安关闭室内照明,躺在椅子上打盹。
注:要求夜间保安值勤好的单位,继续保持。
对夜间保安值勤存在问题的单位,须及时落实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公司安全科。
第二篇:夜间值班通知
关于进行夜间值班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20日起安排管理人员进行夜间值班,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夜间值班工作时间
当晚19点至次日08点
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检查值班当晚的各项管理、生产情况;
2、对厂区各重点部位(车间、库房、办公楼、宿舍)进行巡视检查,并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
3、检查公司夜间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节能管理等;
4、检查车间上班情况,检查劳动纪律等情况;
5、处理当晚突发事件;
6、认真、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表》由综合部负责发放、收取。
(二)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的值班日期由综合部排定,事先下发,每3个月调一次;
2、如遇法定节假日放假等情况,由综合部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另行下发值班通知;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要求晚上12点之后必须在厂区检查一次,并记录检查结果在《值班记录表上》
4、当值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情,严格按公司规定处理;
5、超出规定权限以外的问题或出现的重大事项应立即向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报告;
6、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7、如遇出差、休假等特殊情况,值班者可自行调换,但必须在当日下午16点前通知行政部。
三、罚则
公司安排专人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出现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私自调整值班时间手机无法联系、记录表不及时填写等情况的,每发生一次对当班人员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
《夜间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