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单
经 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拟把 同志正式确定为培养考察对象,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对 同志如有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公示内容严重失实的,应及时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向所在党支部或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举报(电话:87101248),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确凿的证据,如无意见,将按规定程序列为培养考察对象。
中共永康市 支部委员会
书记(签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公 示 单
经支委会研究讨论拟把 同志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对 同志如有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公示内容严重失实的,应及时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向所在党支部或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举报(电话:87101248),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确凿的证据,如无意见,将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中共 支部委员会
书记(签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公 示 单
经支委会研究讨论拟把 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对 同志如有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公示内容严重失实的,应及时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向所在党支部或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举报(电话:87101248),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确凿的证据,如无意见,将按规定履行转正手续。
中共 支部委员会
书记(签名):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