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 业 联 盟 协 议 书
编号: 第 号
甲方(承办方): 乙方 (联盟方): 地址: 地址: 咨询电话: 电话: 办公室电话/传真: 传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职务: 职务:
甲乙双方的联盟本着“真诚合作,互信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更好地
拓展市场,优化营销链条,经联盟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内,自愿成为对方的异业联盟单位。
二、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准备礼品,并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乙方会员到甲方门店领取会员礼品。并向乙方会员宣传联盟甲乙双方。
三、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最新、最完善的会员资料信息、并确保提供的会员数据真实有效。
四、 甲乙双方会员持会员卡到对方门店消费均可享受优质服务及一定的优惠折扣:
五、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协议。
七、合作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任凭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人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日止。 日 月
第二篇: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协议书
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协议书
甲 方: 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乙 方:
为促进我市各类专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共同打造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优质、平价式的专业服务市场,实现政府、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三方共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成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成员注册
乙方自愿选择成为服务联盟成员
第二条 联盟成员权利
1、在甲方定期不定期举办的相关服务活动中,乙方享有参与权,并视服务活动的安排和乙方的服务影响力给予相应的展示机会,同时可得到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源;
2、乙方可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委托专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并优先进驻市企业综合服务大楼,共享企业资源;
3、乙方享有甲方针对企业相关服务需求的优先推荐权;
4、乙方有权通过甲方提供的联盟平台(新老板网.cn)或相关媒体对外发布各自的服务信息,进行宣传。
第三条 联盟成员义务
1、对于甲方推荐的服务,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甲方的跟踪服务;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收集与联盟和其他成员发展相关的市场信息;
3、 乙方所填写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注册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并承诺向联盟客户提供完整、高质量的服务,并对此项服务产生的任何投诉与失误承担完全责任;
4、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应当以物价主管部门的文件为依据;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联盟机构与被收费单位协商而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5、 乙方应结合自身优势,配合甲方开展的各项公益性活动,为联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6、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和人员智力支持;
7、定期与甲方交流其开展业务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成员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续签,双方需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协商,否则视为终止服务,甲方有权到期终止本协议包括的所有服务。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协议;
2、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如果乙方没有严格履行服务内容则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盖章(甲方): 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箱: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