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药学院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实训安全协议书
甲方:通辽职业学院 院(系、部)
乙方:实习学生、家长:
为保证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合理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清责任,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学院的意愿,经商定签署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学生实习前的安全培训和实习教育。
2、负责制定学生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内容。
3、负责发放和收缴学生实习手册、实习鉴定,统计实习成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自愿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实习安全责任是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乙方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实习期间,不赌博、不酗酒、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不得违反实习单位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纪行为按实习单位规定或依法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实习纪律,尊重实习单位的员工,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若发生违纪等现象,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乙方实习期间,未经实习单位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无故擅
自离开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予毕业。
5、乙方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由于自身原因而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甲方不负责为乙方重新提供实习场所。
6、乙方实习期间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不得拖延。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要更改协议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实习结束后终止。
甲方:通辽职业学院 院(系、部)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协议书(修订稿)
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协议书
甲 方:黑龙江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 乙 方:
学校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传 真: 乙方电话:
经双方协商同意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参加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实习单位为: 省 市 。
现就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须由实习单位出示证明,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方可参加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和管理工作由家长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
二、实习期间要按照《学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形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有违反,要接受实习单位按规章制度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学生要按照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做好实习单位交付的任务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技能;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
四、遵守学校关于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并按规定及时完成并上交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于学校。
五、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和交通事故及伤病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负责该生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实习结束后,将考核成绩交予学校。
七、实习期间,如果终止实习或另更换实习单位,应立即通知校内指导老师,否则后果自负。
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实习单位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家长签字:
甲方盖章: 实习单位(盖章):
学生签字:
二O一 年 月 日 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