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综合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单位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规范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维护交通路政执法队伍形象,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热爱本职工作,服从所部及中队工作安排,听从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爱护车辆,做好交接登记,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按规定行驶里程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凡因未做好交接记录、未按规定里程保养造成的损失由2名驾驶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4、执法车辆必须在工作中使用,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及娱乐场所门前,禁止参加婚丧、嫁娶活动及从事与交通路政无关的其它活动,凡被发现查实的,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严禁非工作期间出私车,凡未经所领导批准出私车的,一经发现,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6、执法车辆在工作结束后,原则上停放在所部院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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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能停放在所部院内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停放,否则造成的被盗、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凡因违章驾驶及超速驾驶造成车辆处罚及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
8、严禁驾驶员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凡因驾驶员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除按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
9、所部实行驾驶员行车安全奖,凡一年内安全行车无任何责任事故的,年终奖励驾驶员500元。
分管所长: 驾驶员:
20xx年3月1 日
20xx年驾驶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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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书 固始县交通路政所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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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生产责任书机械驾驶员 2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A合同段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甲方: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A合同段项目部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项目部负责人 乙方: 机械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我工程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减少工伤事故、遏制死亡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管理目标,经甲、乙双方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特制订如下责任书:
1、甲方对乙方在现场安全生产有监督权,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委派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等,确保安全生产有序不乱。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乙方应严格按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在不了解现场的情况下,严禁盲目施工。服从现场专职安全员的监督管理,随时接受甲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违章作业;
5、乙方应在指定的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反本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违章作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切
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证、安全帽、违规者进行处罚、处罚条例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奖惩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施工操作证,尤其是机械操作手,无证人不得从事相应工作,严禁酒后、疲劳和带病作业;
8、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
9、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0、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预防措施,有效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后果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乙方撤出工地时终止。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A合同段项目部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