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第二篇: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签名,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二、“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变化的时间、原因,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内容。
三、“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包括出国(境)事由、时间等内容。
五、“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是指配偶、子女已取得他国国籍或在他国及港、澳、台地区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在国外留学的,包括留学时间、学制、自费或公费情况等内容。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是指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企业或分支机构、代办机构的董事、监事、
正副经理(厂长)、正副代表(代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当职级的人员。
七、“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指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八、所列事项没有发生或者没有变动的,填“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