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第一农场客服渠道进行询问,第一农场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第一农场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供销平台分销商入驻协议
最近修订日期(20xx年7月17日)
第一条、 立约目的
1.1、 为了规范第一农场供销平台(以下可简称为“平台”)经营秩序,明确供应商、分销商及第一农场
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 签约主体
2.1、 本协议由北京梦里故乡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代称“第一农场”)与申请入驻供销平台成为分销
商的第一农场会员(以下简称“分销商”或“您”,根据分销商与供应商合作模式的不同,“分销商”可相应称为“代销商”或“经销商”)签署。
第三条、 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3.1、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第一农场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
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的申请获得第一农场审核通过之时起生效,在您使用供销平台服务期间持续有效。您与第一农场已经签署的《第一农场分销平台分销商入驻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3.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第一农场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第
一农场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网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除非您明示并通知第一农场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第四条、 分销商入驻
4.1、 您申请入驻供销平台需符合供销平台分销商入驻条件,并通过申请页面提交申请。
4.2、 如果您的申请通过第一农场审核的,您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即与第一农场相应供应商正式确立分销
合作关系。分销合作关系确立后,分销商可在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下载产品信息。
第五条、 分销商的承诺与保证
5.1、 您承诺遵守本协议、《第一农场服务协议》、《供销平台管理规范》以及所有公示于第一农场的规
则及流程。
5.2、 分销商在供销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遵纪守法、本着保障商品质量、提高服务
品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快速、高效的处理交易纠纷。
5.3、 分销商发布的商品信息作为分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不受分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约定的影响。除
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分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其他约定,不得对抗本协议、分销商与消费者的约定,也不得违反《第一农场服务协议》以及第一农场相关规则的规定。
5.4、 在向消费者销售及向供应商采购的过程中,分销商需遵守以下规定:
5.4.1、 分销商必须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如果分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约定不清或不能覆盖分销
商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所有的风险及责任均由分销商自行承担;
5.4.2、 分销商承诺分销商品所产生的销售订单均由合作的供应商供货,以保证商品品质;
5.4.3、 分销商有义务确认买家收货地址的有效性,有义务及时支付采购单货款给供应商,有义
务在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及时针对采购单确认收货。
5.5、 分销商需遵守与供应商的约定从事分销商品的销售。
5.6、 分销商与供应商有权自行协商解除双方的分销合作关系。如分销商违反第一农场规则受到处罚,则
供应商有权立即解除与分销商的分销合作关系。但分销合作关系解除前双方已产生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分销合作关系终止的影响。
5.7、 供应商承诺其向分销商提供的产品均为真品(亦可称为“正品”,以下同),在您已签署《假一赔
三服务协议》或《第一农场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如消费者向您发起假一赔三或假一赔五申请且第一农场判定消费者赔付申请成立,则分两种情况处理:
5.7.1、 在经销模式下,由经销商依照《假一赔三服务协议》或《天猫服务协议》的约定向消费
者承担责任。经销商在承担责任后可向供应商追偿,如经销商的赔付申请成立(即供
应商向经销商提供的产品为非真品),供应商应当就经销商对消费者所作的赔付向经
销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7.2、 在代销模式下,由代销商依照《假一赔三服务协议》或《第一农场服务协议》的约定向
消费者承担责任。代销商在承担责任后可向供应商追偿,供应商应当直接就代销商对
消费者所作的赔付向代销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8、 分销商按照本协议、《第一农场规则》等规则、协议的约定及其参加的特色消保服务的约定向消费
者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如前述责任确属供应商原因导致,则分销商在承担以上责任后可向供应商追偿。
5.9、您理解并认可,如您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则意味着您同意将您的身份信息、销售数据等信
息向供应商披露;在供应商加入品牌商的渠道管控范围时,您同意并授权供应商将您的前述信息数据向品牌商披露。您深刻理解并认可信息披露可能引发的问题、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及后果。
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转让
6.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6.1.1、 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第一农场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
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6.1.2、 通知解除:第一农场可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6.1.3、 单方解除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一农场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
您进行处罚:
(1) 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
定;
(2) 您违反第一农场的相关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第一
农场终止提供服务的;
(3) 您被供销平台清退。
6.1.4、 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2、 本协议终止后分销商无权继续从供应商处采购分销产品进行分销活动,但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
交易,分销商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其与供应商的约定以及其向消费者的承诺继续履行义务。
6.3、 第一农场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第三方,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届时第一农场
将通过页面公告等方式向您发出转让通知。
第七条、 禁止商业贿赂
7.1、 您不得向第一农场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无论您是否实际
获得利益,第一农场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您按(a)本合同价款的30%;或(b)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第一农场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您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则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第一农场遭受任何
损失、受到供应商、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索赔或者遭受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第一农场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8.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
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免责及有限责任
9.1、 本协议项下的第一农场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第一农场将在现有技术的基
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第一农场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9.2、 本协议的签署、您的入驻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第一农场对您的入驻身份、资质、履约能力、采购、
销售等行为或您自行上传、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也不意味着第一农场成为您与供应商及/或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参与方,第一农场亦无义务参与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处理等活动。因您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第一农场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
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第二篇:分销商协议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分销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新飞终端销售协议书(分销商)
甲方;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分销商): (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公平、公正及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一、 签订原则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在销售年度公布的任何政策、规定、通知及价格指导信息等,如有违反,丙方同意按本协议及相关政策及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销售区域
甲、乙方授权丙方为 省 市 县 镇(乡),新飞指定终端经销商。
四、 丙方销售目标及月度打款、提货计划
年度丙方销售新飞冰箱 万元,冷柜 万元。为完成以上目标,特制定月度销售目标计划:
单位:万元
五、 货款的支付
丙方按照先款后货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 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
1.1、 为乙方、丙方提供常规的促销活动,及相关的赠品、广告等销售支持。
1.2、 监督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按分销商目录进行销售,否则有权按与乙方达成的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
1.3、 三方共同协商制定的县级统一最低零售指导价为提货价顺加 %,丙方不得随意调低价格,如市场变化需要调整时,必须三方协商后方可调整。
1.4、 根据丙方履行协议情况,为丙方提供新飞专柜或展台等。
1.5、 甲方售后服务网络及时跟进,为该区域内的新飞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2、 乙方
2.1、 保持销售网络通畅,积极配合甲方销售,按期完成协议销售目标。
2.2、 配备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新飞产品的市场开拓和管理。
2.3、 严格遵守销售区域限定和价格约定。
2.4、 对丙方价格调整、售后保障、样品机/故障机处理等方面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确认处理。
2.5、 在货源和价格方面对丙方重点支持。保证货源供应,完善货物配送服务体制。
2.6、 在指定区域内精耕细作,不断巩固分销网络,与甲方、丙方共同开展三、四级市场的广告促销活动。
2.7、 若丙方是承担”家电下乡”活动的销售网点,乙方应予以配合甲、丙方做好宣传、推广、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3、 丙方
3.1、 新飞样品应摆放在丙方商场最佳位置,其中冰箱 __ 台,冷柜 台,至少有 台属新飞高档产品。如丙方未按要求摆放样机,则甲、乙方有权调整或增加当地销售网点。
3.2、 丙方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或全年完成率未达到_____%,甲、乙方有权调整当地销售网点。
3.3、 必须从乙方进货,并遵守价格约定,才能享受甲、乙方提供的各项协议承诺,如被发现从非乙方处进货,则不再享受甲、乙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和应支付的促销奖,严重者,将被取消新飞冰箱/柜“指定终端分销商”资格。
3.4、 丙方单次采购量达到 台由乙方为丙方提供免费配送,未达标准,乙、丙双方协商配送方案。
3.5、 可享受甲方常规的促销活动,享受相关的赠品(赠品只可用于新飞产品的销售,不得赠送亲友或占为已有,不得用于促销其它品牌)、广告等销售支持。
3.6、 严格按照三方议定的销售区域销售,杜绝跨区域提货和销售。
3.7、 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应积极推销、维护甲方公司和产品声誉及形象、不得有任何诋毁甲方品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宣传和行为。
3.8、 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挪动甲方展台、不得在甲方展台上摆放与销售甲方产品无关的杂物、其他品牌样机、海报等,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摆放样机、布置终端,并保持展台清洁干净,以维护新飞品牌形象。
3.9、 丙方若是承担“家电下乡”活动的销售网点,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3.9.1按“家电下乡”活动组织部门的要求,配置设备、安排人员,具备上网、录入信息等能力,保证将销售信息及时、正确的录入信息系统。
3.9.2在销售活动中,遵守企业在指定产品品种、销售价格、诚信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家电下乡”活动的宣传、推广。
3.9.3丙方应针对“家电下乡”活动进一步完善销售、送货上门、免费安装、使用辅导、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对“家电下乡”活动优惠对象及广大新飞用户的服务质量。
3.9.4丙方应接受当地“家电下乡”活动组织部门和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汇报工作动态,配合解决在活动中补贴对象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3.9.5在“家电下乡”活动开展过程中,丙方应自觉、自律,严格按规定销售产品和录入信息,尽心服务农村消费者,严禁弄虚作假、骗补窜货等行为,若丙方受到举报投诉,甲方有权配合当地活动组织部门对丙方进行查处和处罚,并取消销售新飞产品的资格。
七、 协议的履行
三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履行相互通知、协助、保密等合同法律义务,以积极态度促成交易,不得恶意或消极损害对方的利益。
八、 协议的变更
协议生效后,三方如需增补、修改协议,必须将新内容另外形成书面文件,并由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九、 争议的解决
9.1、 履行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
9.2、 三方因本协议协商不成而产生诉讼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保守秘密
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取的所有商业、技术信息都应向协议以外第四方严格保密,且该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十一、 丙方的通讯地址
以下通讯地址用于日常业务联系和来往的通知、信函、传真等交易文件和信息的接收
丙方:
邮政编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十二、 产品的调换
产品的主要性能发生故障需要调换的,按国家“三包”规定期限执行。
十三、 协议的签署
13.1、 协议由三方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2、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因协议签订时间迟于履行时间则协议自实际履行时生效。
13.3、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注意事项
14.1 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期满后,乙、丙方为销售管理产品而发生的广告费、促销费、展台费等任何费用,凡事先未与甲方另行签订书面盖章的有效协议的,均为乙、丙单方行为,甲方不予担负。
14.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人员个人支付或借付现金等款项。
十五、 其它约定
甲方: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或盖章):
丙方:
代表(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