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技术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专业: 一级通信与广电工程建造师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注册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方式。1.甲方聘用乙方为兼职顾问。2. 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
第二条:聘用条件。1.甲方必须为合法的独立的法人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实际从事的是工商营业执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证书许可经营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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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国家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合同签署后,乙方将其资格证书注册到甲方,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
第三条:聘用、续聘和解聘。
1.甲方聘用乙方的聘用期间为 壹 个聘用年度。
2. 聘用期限自乙方成功注册到甲方之日起,满壹周年之日止。经协商若要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聘乙方。本协议生效日同第壹个聘用年度开始日期,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指本协议生效日在次年的对应日的前一日。
3.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由有意的一方在最后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的一个月前提出,否则视为双方无意签订续聘协议。本协议期满自动解除。经协商若要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聘乙方。
4.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等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2)甲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及其它违法违规违约等的行为。
5.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将解聘合同、业绩证明、良好行为等信用档案的材料一并出具给乙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其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甲方出具的上述材料生效日为最后一个聘用年度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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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注册管理。
1.注册指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2.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3.注册管理部门要求应由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乙方应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有效。
4.甲方承担因注册产生的注册费和其它相关费。
5.若乙方在协议签署前在其他企业任职过,需将乙方同其他企业签订的解聘协议同相关证书一并提交于甲方。
6.协议解除后,乙方聘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在注册到新聘用单位的过程中,注册管理部门要求应由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甲方应及时如实提供。
7. 乙方承诺保证没有其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办理登记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没有购买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费用由甲方支付。
8. 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9. 乙方必须提供注册、购买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彩色免冠相片等,均要原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用于从事其它事宜),甲方应同时开具收条;注册成功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对于乙方注册前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均为原件)必须及时返还给乙方,交由乙方自行保管;在甲方年检、年审或建设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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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检查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应及时予以配合。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负责证书的注册及相关证件的保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转注册和初始注册费用。
10. 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合法有效,不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若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注册不成功时,则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资;乙方必须在建设厅网公布不通过日后十天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证件原件交给乙方;乙方退回甲方已付岗位津贴及赔偿相关损失后,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相关证章的保管。
1.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一建资格证书、一建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管理,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其他相关证章原件在注册成功之日起柒天内退给乙方。如果需要使用乙方相关证章的复印件,甲方应在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者伪造乙方的相关证章;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相关证章;不得模仿乙方的笔迹以乙方的名义在任何文件、资料上签名或签写任何内容。甲方如果发生上述行为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每发生一次至少赔偿伍拾万元/件。甲方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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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资格证被吊销,甲方承担乙方重新注册前工资和费用,若无法重新注册,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伍拾万元费用;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贰拾万元整费用。
第六条:相关证章的使用。乙方的相关证章只能用于甲方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不能用于工程施工、工程投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甲方企业资质升级或者企业资质年检,需要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七条:继续教育。
1.甲方应及时组织和通知乙方参加由注册管理部门主办的或者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会议。
2.在聘用期间内,乙方的继续教育费、执业年检费及其它相关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不能亲自出场考试,由甲方找人代考。
3.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资质相关注册等事项(不需配合甲方考安全生产B证)或者参加与维持建造师资格相关的考试,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如因乙方不能亲自出场考试,由甲方找人代考。
第八条:薪酬管理。
1.甲方聘用乙方的聘用期间为 壹 个聘用年度。
2.元的聘用薪酬。甲方确认乙方证书后,签订本协议且收到全部注册需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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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资料后支付预付款:¥5000元,余款 25000 元于注册成功之日起3日内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网站公示通过日期为准)。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甲方应及时将乙方的所有证件及材料退还给乙方。
3.本协议所有的薪酬均为交纳各种税、费后的金额,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汇款手续费等国家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中的金额均是指人民币。
第九条:其它。1.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劳动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2.用于注册的聘用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等的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时间:2014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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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一级建造师聘用协议(一年)
一级建造师聘用协议
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甲方承诺乙方一级建造师证书用于企业
资质及维护升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企业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企业的名誉和利益。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 年 月 日由
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其编号为,管理号 。 二、聘期为三年一签,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建设部网上公示起开始计)。聘用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双方另签聘用协议,具体条件双方另议。
三、双方签定协议后,在一级建造师注册时,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乙方应及时提供注册所需的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原件)(注:上报审查时要用)及照片。转注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注册成功后,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聘用薪酬或岗位津贴税后(大写: 贰万捌仟圆 人民币)。 支付方法:在收到乙方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证件时支付定金 5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圆 人民币),注册成功后(以建设部网上公示为准)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230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
万叁仟圆 人民币),次年聘用薪酬将于一年时间满后一周内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28000
元(大写:贰万捌仟圆 )(以此类推)。如证书不能注册,则乙方必须将定金如数返还给甲方,甲方同时将证书等材料交还乙方。
五、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发生损失或亏损,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等,并承担因乙方证书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如果甲方企业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资格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
育等工作的及时完成。乙方应配合甲方参与必需进行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
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 九、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远程技术顾问工程师,具体工作方式为: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技术支持。甲方如需乙方到场参加年审、继续教育等工作,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生活、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额外按照 200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出差补助。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擅
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满期后若不续聘,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甲方
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聘用薪酬或岗位津贴和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期间,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需提前转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返还当年所剩月份的岗位津贴,甲方才能提供转注册的相关注册资料。
十二、甲方应当在本企业年度年检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一份:甲方有权留存乙方所提供证件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
使用乙方提供证件并定期向乙方提供该证件的使用流向;对于甲方擅自使用没有向乙方明示的证件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害均由甲方承担后果。
十三、社保约定: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保,社保金额按深圳市社保局相关
规定交纳,金额由甲方负责。
十四、违约条款:
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证件;如果甲方超出约定使用范
围,应当事先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违约罚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上述1、2项的违约责任应当逐项累加适用。
乙方如果所提供证件材料等失实并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适用上述违约责任条款;但是因
甲方原因造成损害除外。
十五、本合同各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