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合同
出租房房东(甲方): 联话:
承租方房客(糖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 自愿租∪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8粘,即从 粘 粘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名币 元整,由一方按 付给方,不得拖欠,一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即可转租,如不同意,一方无权转租 ,租期内,如一方拖欠房租过期30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回收出租房,后果一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加价,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一方自负 ,按时缴纳,如按时不交拖欠,挺好听甲方有特权终止合同后回收房子
四、甲一双方如不租或转租 都应提前9个月通知对方 ,在同等条件下,一方有优先续租权太和殿。
五、一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须经甲方同意。
六、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一方协e话通调水电等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一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由一方自负。
七、租房押金1000元,如一方违约,扣除一方全部押金,一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一方。
八、租期生火灾,额合同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一方按价赔偿给甲方,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未特大号儿童节和条件和条件和你儿童节推荐net而今天 额额机会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租期内如发生争议,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 吨
甲方:
一方:
电表底数: 粘 月 度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样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呼和浩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房屋附属设施家电不齐备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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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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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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