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机电分院 日期:2010-4-19 11:03:08 人气:573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必要材料,是学院编制就业方案的重要依据。为了维护学院声誉,规范就业行为,指导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加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负责的原则,现制定江西蓝天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就业协议书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有关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要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编制上报就业方发方案,打印报到证。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使用江西省教育厅印制的《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各系统一领取,毕业生每人有且仅有一份,按姓名与协议编号对应,一人一号,就业协议书限本人使用,转让无效。因转让使用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转让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协议书遗失到由本人申请、所在系签署意见、报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按省就业办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当经过慎重周密的考虑,协议书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复印无效,并遵循就业政策规定和诚实守信原则,如有虚假遗漏,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仔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第七条 毕业生要自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签约后要认真履行协议。
第八条 就业协议书签约办理程序:
1、就业协议书发放到各系,由各系发放给毕业生;
2、毕业生如实填写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将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绿色联(学校就业部门留存)交所在系;
4、各系将收集的就业协议书交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5、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编制就业方安案,上报江西省教育厅,打印报到证;
6、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履行报到手续。
第九条 签订就业协议后考取专升本者,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正式函件。否则,按原就业协议派遣。
第十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交时间为每年五月二十日之前,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就业协议书因印刷质量问题需更换的,可持原空白协议书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更换。
第十二条 就业协议书经江西省教育厅就业办鉴证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保留绿色联单,统一集中存档。
第二篇:20xx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上网版
201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一、协议书填写说明
(一)甲方(学生)基本信息
1、培养学校名称:安徽工业大学
2、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预备党员、中共党员
3、毕业时间:20xx年6月
4、培养方式:统招
5、专业:填全称,以需求信息函或者信息手册上的目录为准
6、学历:本科
7、学制:四年
8、家庭地址:**省**市**(县) (不要精确到门牌号码)
9、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
10、学校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11、邮政编码:243002
12、学校联系部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3、联系人:赵传刚
14、联系电话:0555-2315696
15、有关工资待遇或违约等相关情况,需要特别说明的,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在协议书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材料。
(二)乙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由用人单位填写,务必准确真实。
特别提醒:以下信息务必请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填写完整与清晰
1、单位性质:勾选相应的选项
2、档案接收:此项务必征求企业意见,以便档案顺利投递,(我校档案全部按照邮政局机要件寄发)。单位名称未必是签约单位,档案接收单位需在当地机要局登记备案,可为①签约单位;②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③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约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或学生申请而单位同意档案回原籍);
3、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填写完备,一般为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单位不接收户口,可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和报到
证保持统一,以便顺利落户)。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此栏务必填写、盖章,作为档案投递的重要依据。如单位为接收户口、档案的国家机关、部队、国企、事业单位等,此栏可免签。
二、协议书管理规定
1、就业协议书管理的基本原则:
(1)就业协议书为安徽省统一发放的版本,编号全省唯一,协议书作为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打印、户口迁移证、档案寄发等)的法律依据。
(2)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各学院要按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协议书编号发放;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或损坏。
(3)毕业生要树立诚信意识,严禁在就业协议书中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书转让他人,对将协议书转让他人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毕业生就业基本流程
(1)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确定就业方向。可以利用就业网的职前教育学堂或优赛生涯在线,进行自我测评,但更重要的是分析自我软硬件条件和周围的环境因素。
(2)制作就业推荐表、求职材料、自荐信、到学院打印成绩大表等求职材料,在校就业网等注册个人信息,收集用人单位信息。
(3)参加校内专场招聘会、大型就业市场和自行联系就业单位。
(4)达成签约意向的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盖好章后将协议书带回学校,第一联交至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第二联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第三联单位保管,第四联毕业生保管。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学生协议书的网上录入工作。
(5)20xx年6月下旬,学校按签好的协议书和网上派遣方案办理派遣手续和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3、毕业生违约处理的基本原则:
(1)对在校就业市场、专场招聘会或各学院专场招聘会上签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2)经学校或学院特别推荐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3)已办理过违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违约。
(4)对毕业生违约的处理方法:
对已签约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不得违约。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解约的,须在20xx年5月15日前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签约单位盖章同意,所在学院审核,报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新协议书。
4、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可与多家用人单位洽谈,但最终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5、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择业时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双方对考研结果处理的约定。毕业生被录取后应及时告知原签约单位,并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以及原签约单位“同意读研”函件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以便办理转档和转户手续,未办理解约手续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承担(如在办理解约手续中存在困难,中心可出具通知函,协助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最终能否达成解约意向取决于用人单位)。未签约的,应在调档的同时,将空白协议书退回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在接到录取学校调档函后,应及时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研究生录取。
6、已确定为选调生人选的毕业生,必须服从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工作岗位,不得违约改派到其他单位(包括考录公务员)。
7、对已取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不得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及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学校不为其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8、毕业生在毕业后二年内可办理改派,毕业生根据《安徽省**年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至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安徽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咨询电话:0551-2999737,2999739)办理改派。改派申请表可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就业网“相关文档下载”处下载。
9、关于协议书常见的几个疑问
1)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原因一: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且手续完备,学校才能到省教育厅办理打印报到证,派遣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地的人才中心(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地的人才
中心会向毕业生要报到证的)。而未签订协议的派遣回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
原因二:档案和户口的迁出地址一般要和报到证所开的一致。不一致无法落户。想要在工作单位地落户就必须签订正式的协议。
原因三:落实了工作单位而不签订协议书,会影响毕业生切身利益。我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工作地与档案、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会造成无法办理三金一险等,甚至会影响结婚、买房等,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建议毕业生落实单位后,尽量签订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时,用人单位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栏有何规定?
签订就业协议时,除学校举行的春冬季就业市场可由单位招聘代表签字即生效外,其他场合均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国家垂直管理部门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如: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都应有地方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有的是教育局)盖章。
凡选择到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南京、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的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应经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批复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另外,协议书上的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档案投递地址一定要填清,字迹清楚,这关系到准确派遣。
3)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已盖章,而学院和学校章未盖,是否可视协议书未生效,重新领取协议,另签工作单位?还有的情况与单位签约后,四份协议书都在毕业生手里,又不想去这家单位了,是否可以凭这四份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重新领取协议书?
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制度,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协议即生效(不论协议书在哪里)。如果毕业生另签工作单位,必须办理解约手续,再重新领取协议书,然后与新的就业单位签约。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xx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