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真名) 丙方:(真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真名) 丁方(真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 )(地址: ),
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
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甲方 投资现金
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
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
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
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
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
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 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发廊合作协议[1]
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位于 #f@1[以下简称“#f@1”],面积 平方米,美发设施设备齐全,之前一直由甲方持续经营,甲方依法享有完整所有权,现甲、乙、丙、丁方合作,共同经营#f@1。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丙、丁方以现金加入甲方经营的#f@1,乙、丙、丁方每年享有
分享20% 利润的权利, 为此乙、丙、丁三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作为乙、丙、丁方享有分红权的对价。
2.甲方享有每年分享80%利润的权利。
3.#f@1的所有权、场地使用权以及#f@1设施设备所有权由甲、乙、丙、丁四方享有。
第三条 利润分配
利润由#f@1经营所得扣去经营成本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 经营所得指#f@1正常经营的所有收入。 经营成本包括经营提
成、其他员工(主要包括助理、收银员、做饭人等)工资、房租、水电气费、原材料采购费、设施设备采购与维修费等与#f@1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债务先由#f@1的经营所得支出,经营所得不足清偿时或导致#f@1其他财产受损的,以甲、乙、丙、丁四方按分红比例承担。
第五条 质量事故
#f@1的经营过程中,实行#f@1师傅负责制,因技术原因出现客户提出质量异议或投诉的,由责任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f@1导致损失的,由#f@1从其经营提成以及利润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合作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合作期限届满若双方没有异议,四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甲方退还乙、丙、丁三方入股本金。
第七条 退出机制
四方任何一方拟终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 一方拟出让本合同的分红权时,本协议的其他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未经四方一致同意,不得将分红权转让本协议之外的第三人,未经四方同意而自行将分红权转让他人的给#f@1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对#f@1赔偿。乙、丙、丁三方退出#f@1后,不能在#f@1所在地区继续工作或开新店。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
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8 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2份。本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