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嘉善万邦塑胶有限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全新 吨货车,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租金交纳: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 共计 元(人民币)。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出租方配备驾驶员,行使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证照不齐、超速、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出租方支付,其他罚款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和其他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第三者强制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3、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4、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需交付日租金200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盖 章:
代 表:
日 期:
承租方: 盖 章: 代 表: 日 期:
第二篇:办公室租赁合同 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 房屋,
总面积 ㎡,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和服务场所使用。
二、乙方自 年 月 日开始租用,租
用时间暂定 年,如需提前退租或延期租用,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中途如甲方按法定手续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三、甲乙双方议定租金为 元∕月,乙方按季支
付给甲方。支付时甲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乙方使用范围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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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对出租房屋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通水、通电,也确保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五、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改造。但其规模、范围等都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按照“进修走丢”的原则,所需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停租时乙方有权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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