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承包经营责任制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工程业务的需要,甲方与乙方决定成立“ 分公司”,并委任 为该分公司法人代表(任命书另发),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
一、 成立该分公司的条件:
乙方向甲方承诺如符合甲方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均由分公司承接。
二、授权经营范围:
仅限于乙方开发的工程项目,其他企业的发开项目分公司不得承接。
三、授权经营方式:
分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授权经营期限:
相关工程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等)未能缴纳完,合同自动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五、分公司组织构成及相关规定:
分公司应有适合分公司流动的资金,其注册资本达到三级标准
的20%甲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协助乙方成立分公司,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1. 分公司拟设置经理室、工程质量部、财务部、预算部、安全管
理部、档案资料管理部。具体职务如经理、财务总监、会计、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印章管理员、勤务员等人由乙方负责安排上岗,工资待遇及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2.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甲方或乙方,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
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若是乙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方委派的人员,若有不称职或玩忽职
守或人品不端者,一经发现:a.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更换。b.若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c. 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4.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交一份给甲方备份。
5. 甲方委派的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
的服务。
6.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其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费用用由乙方承担。
六、分公司向甲方缴纳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为工程总价的 %,并且每月按建设方的拨款额度依上述的比例缴纳;当甲方公司升级之后管理费用另行商议。
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向
相关部门缴纳。
八、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或转发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2.分公司在成立之初和经营过程中,乙方若需甲方提供其相关的证件、资料,甲方应及时予以提供;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办理。
3.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挂职),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鼎力协助解决和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5.为乙方提供异地纳税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
6.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并配合乙方处理好对外的关系及办理诉讼、仲裁等事务。
7.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8.其它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地方制定的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
3. 乙方应严格、切实、全面地履行与业主(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4.做好农民工岗前教育工作。
5.项目完成负责及时向甲方移交工程项目部的印章及完整的用印登记资料及一份竣工资料。
6.项目完成负责支付相应的农民工工资、材料及设备款,清理对外所有欠款或债务。
7.与项目相关的各类事故及其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8.做好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9.向甲方提供纳税证明资料一份(复印件)。
10.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1.其它乙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2.分公司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向甲方上报对账单。
十、甲方权利:
1. 有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权力。
2. 对乙方的经营过程有监督的权利。
3. 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一、乙方权利:
1. 有直接向项目部收取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费的权力。
2. 有自主经营分公司的权利。
3. 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二、特约事项:
1. 甲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因一方对外的债权债务累及另一方,当事方应及时妥善解决,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 甲方在建设方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按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比例扣除工程项目管理费后,其余的款项均由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用、截留、拒付该款项。
3. 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待遇由乙方负责(具体另行商定)。
十三、违约责任:
若某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并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二篇: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安徽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拓展亳州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在亳州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经营区域:亳州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亳州市蒙城县。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三、分公司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三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三年,向下滚动。
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叁仟万元。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亳州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安徽瑞安”品牌打下基础。
2、 在乙方任职期内分公司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管理费用为完成财务产值的0.6%(百分之零点陆),但每年不得低于30万元。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报送分公司财务及产值报表。管理费用按工程项目分次转款时按20%、30%、30%、20%比例收取;若工程款无分次的项目采取最后一次收取。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
制在0.1%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亳州市蒙城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亳州市分支机构备案”和中标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亳州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亳州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亳州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亳州市蒙城县开立安徽瑞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亳州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亳州市蒙城县开立的一般转帐账户。
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交甲方派出的专人进行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归总公司;不得用分公司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出具欠款凭证、对外担保赊欠材料等违返总公司印章管理工作。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及安徽省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收
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国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缴纳税款,地税由分公司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查验分公司完税证明。税收在工程款转入时扣除。
8、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发现分公司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
9、协助分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如果分公司需要为自聘的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要按进境要求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装饰要符合企业文化要求。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自觉收集税务#5@p,并报甲方财务科进行整理归档。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
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分公司承接工程的合同,由乙方本人先和建设单位签订草案,报甲方法人最终签定正式合同。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由乙方出资购置。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8、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协议》应报甲方备案。分公司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财务手续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落实,随时掌控所属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
9、甲方委派人员的一切工资、待遇、福利、交通费用等均由乙方按总公司标准进行发放;也可以由总公司按标准发放后由乙方转入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甲方在定期巡查中发现问题会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按时间整改回复,否则将按总公司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分公司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任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甲方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
4、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做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后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5、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及所购置
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十、附 则:
1、本协议在分公司领取《建筑企业进亳州市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甲方一般收支转帐帐户、分公司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后协议生效。
2、乙方依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本协议履约的担保方式。
3、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奖励:创“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奖3万元,创“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奖5万元,创“芍花杯”奖3万元,创“黄山杯”奖10万元,各种奖项不累计计算,以当年最高奖项为准。
4、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 乙 方:(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 乙方手机、电话:
电话:(0558)2195678、2185995
签订地点:阜阳市瑞安公司办公室。
签订日期:20xx年9月10日。
附件如下: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法人对乙方任职期经营区域投标授权书。
3、甲方为乙方在亳州市蒙城县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及分公司相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