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开水房拆除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开水房拆除
二、 工程地点: 兴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
三、 工程内容: 拆除食堂、开水房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 范围内
建筑物:食堂一栋、开水房一栋(拆除范围详见附图)
二、 拆迁上诉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为±0。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为 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 14元/㎡,房屋总面积为 1205 ㎡,总计16870元
二、合同签订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费16870元,保证金5000元,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 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 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 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 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 乙方责任:
1、 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 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第二篇:房屋拆除协议 2
房屋拆除协议
甲方:
乙方:
因 需要,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拆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施工,包材料,包安全质量的承包方式。
三、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四、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并负责对拆除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五、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除现场,保证工期顺利完成。
六、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工程采用包价包干,包干价格为 元,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械的价格浮动,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