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天水师范学院20xx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天水师范学院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录取乙方单位的丙方为2014级专业学位 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2年。
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正式录取前,乙方对丙方进行审查后,向甲方提交同意定向培养函。
三、定向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毕业或未能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是否接收其到乙方工作,由乙方决定。
四、定向培养期间,丙方必须全脱产住校集中学习,乙方不得给丙方安排任何工作,丙方也不得私自兼任社会事务。
五、丙方在学期间住宿费按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住宿收费标准交纳。
六、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生活待遇分别以下情况对待:
1、丙方如系乙方推荐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享受乙方原工资福利待遇或按乙丙双方约定执行,甲方不发给丙方奖学金。
2、丙方如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学籍(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迁至乙方,在读期间,甲方不发给丙方奖学金,丙方在乙方的待遇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七、丙方的培养按甲方硕士研究生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后依约到乙方工作,甲方不负责分配,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学籍)档案由甲方直接转递乙方。
八、丙方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给甲方出具书面公函后,方可报考。
九、丙方拟变更就业单位,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退函,向甲方提供乙方和丙方所持有的本协议原件后,方可由甲方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办理解除协议的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天水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天水师范学院20xx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水师范学院20xx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化学、物理、历史、思政)和小学教育等9个学科领域(方向)。
招生人数:12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xx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0月10日—31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xx年11月10日—14日。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20xx年9月下旬,考生可以登录天水师范学院网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了解报考专业的准确信息,记录相应的报考代码和名称。
(2)网上报名。20xx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填写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xx年11月10日—14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交纳考试费用。
(4)考生自己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时间为20xx年12月25日—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综合,以及相应学科教学论等,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83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天水师范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3)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或参考书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xx年4月中下旬,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我校会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天水师范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录取及优惠政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考生发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在各专业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减免50%学费;
3、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可以申请“助学、助管、助研”三助岗位,获批“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学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4、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享受国家相关奖助政策。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位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将颁发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其它事项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通讯地址用于学校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xx年8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页,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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