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协议书
甲方:xx艺龙电脑培训学校
乙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 培训班教师,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有管理权、考核权、处罚权、奖励权。
2、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教学场所。
3、制定授课时间、时数,审定教学目标、计划。
4、对乙方的教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管理。
6、不得无故解聘乙方。
7、负责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8、按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9、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⑴不能遵守中心规章制度,经劝阻不改的;
⑵学生或家长反映教学效果差,经调查属实的;
⑶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事故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2、严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
3、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员实施本学科教学活动,既要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又要实行针对性教学,确保每一名学生的学习效果。对请假学生要进行专门补课。
4、协作甲方做好招生工作。
5、教育学生遵守活动中心纪律,保管好室内物品,搞好教室环境卫生。
6、负责学员上课、课间、放学等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清点好学生人数,并准确做好记载,及时向中心通报。每次上课提前10分钟到岗。
7、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在尚义县城境内从事与协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个人办班行为。
8、按约定领取自己的报酬和奖励。
9、对甲方的工作有建议权。
四、报酬、发放办法、处罚及奖励:
1、乙方每班次上课的工资额为:备课教学费20元+学生辅导费的45%)
2、发放办法:按期结算,本期的最后一个学习日结清全部工资。
3、处罚: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上课的,扣发双倍日工资。迟到一次扣发日工资的20%。
4、奖励:辅导的学生在国家、省、市获奖的,分别发放奖金100元、80元和 50元。
五、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比赛,辅导教师免费辅导,中心负责其它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执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莲山课件 原文地址:/Article/cygwwsht/100004.htm
第二篇:培训班聘用教师协议
聘 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姓 名):
主恩教育教师协议(合同)书
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教育文化,发展教育事业,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共同经营主恩教育系列。
主恩教育
1、主恩教育宗旨为:旨在帮助基础薄弱学生疏通、巩固、强化已学内容,帮助基础扎实的学生提前适应新课程,扩展学生的课外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修养。为今后升学及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2、主恩教育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主恩教育质量目标:学生和家长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叁个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在聘用期内,甲方聘任乙方为: 班 负责老师
2、学生由学校统一招生,并按学生的要求和学习内容分班。每个老师至少负责一个班级,老师之间应该相互协助管理彼此班级。如果自己所负责的班级无课或无学生时,应该积极主动地帮助其他老师完成教学任务。
3、工作时间安排:假期班,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由学校安排);常规班,周一至周五晚上上课,周六和周日白天上课。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
1、前三个月属于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分成发放。具体为:乙方所负责的班级中每个月所
收到的全部学费按四成(40%)发给乙方。
2、试用期满、并符合校方要求者,正式被聘为主恩教育系列老师。工资按基本工资加提成加业绩金发放。具体为:基本工资800元/月;提成是在乙方原有学生基数(基数不能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多一个学生加10元;业绩金是在一个月内本班级增加人数达20人,可获得业绩金200元!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一)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用岗位要求的;
(二)乙方连续旷工超过10次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次的;
(三)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乙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含缓刑人员)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连续三个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二)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四)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五)乙方利用学校名誉或资源私自在外招生教学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一)依法服兵役的;
(二)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聘用期间,聘任到期续聘或聘任时间内岗位发生变动,甲、乙双方仍应重新履行聘任签约鉴证手续。若双方未另行签约,则视为聘用期内原聘任岗位的延续。
7、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中止履行:
(一) 乙方履行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的;
(二) 发生不可抗力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其他中止情形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六)聘用合同一方实际不履行聘用合同满3个月,又不属于中止履行情形的,对方可以终止聘用合同。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500元。
八、聘用合同的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