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王某某,男,汉族,34岁,住宁波市大庆路120号。 女方:金某某,女,汉族,31岁,住宁波市大庆路120号。 双方于19xx年认识,于19xx年12月在宁波登记结婚,婚后于20xx年3月生育一女儿,名王金。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王金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xx年10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5万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一直到女儿慢18周岁,若女儿满18周岁后仍在上学,应支付到学业完成。且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宁波市建设银行行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宁波市大庆路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字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女方必须协助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承担。男方应于20xx年12月之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30万元给女方。
(2)从男方作为股东在A公司投资的10万元中分出5万元给女
方。
(2)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出嫁购买的家具以及家电等用品归女方所有,婚后共同购买电器等家庭生活用品变价后由男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5万元。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1)房子装修借款10万元由男方负担8万元,女方负担2万元。
(2)以男方名义借款的5万元债务全部由男方负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A公司的投资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一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5万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3万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xx年12月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1000元给对方(按月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王某某 女方:金某某 20xx年9月8日 20xx年9月8日
第二篇: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核心内容: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流程怎么样呢?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咨询:与丈夫感情不好,想协议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
律师回答:协议离婚首先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具体流程请看下文。
协议离婚知识介绍
协议离婚也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程序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程序的步骤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