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滑县上官镇干西村、干前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相应国家政策及县政府号召,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更好的使我村村民有一个旅游环境,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将干西村、干前村西沙荒地承包给乙方建设庄子书道院。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承包地域面积 亩。
干西村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干前村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承包年限;
承包协议为 2015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承包费及付款方式为;
承包费每亩 550元整,按照目前小麦每斤价格1.1元计算,折合每亩小麦 500斤整。
4、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付清三年土地承包费,承包费按照小麦价格三年为一个阶段递增。
自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地等杂物款)。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甲方负者协调“水、电、路”三通,所租用土地适宜耕种、建筑、绿化,承包界限明确,协调周边关系,不准村民到乙方承包区域内砍伐、放牧等危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如乙方在三年内未投入建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3、如出现政府行为征用、甲方不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4、甲方负责给群众发放土地承包款。
三、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能野蛮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种植绿化要规模,建筑要特色,雇佣工人甲方村民优先。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主决策项目经营方式,建设、入股、承包等经营方式受法律保护,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承包。地面物品有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继续承包,承包价格双方另行协商。如果乙方在承包期间内甲方不得终止承包合同,如果终止承包合同所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评估单位的物价进行赔偿乙方。
四、乙方因需要使用甲方电力或水力设施的,甲乙双方协商收取相应的建设或改造费用,乙方也可以自行解决。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界不明等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追查破案。
八、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一次付清土地承包款,如不按时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如果中途乙方终止承包合同,乙方负者土地地面的清理及土地复耕。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干西甲方 ;干西村民委员会
干前甲方 ;干前村民委员会
乙 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地合作协议
土地合作协议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一、在全球倡导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经济的环境下,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土地合作协议如下:为搞活经济!合理调节土地使用,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平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土地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便共同遵守。
二、土地地点、面积:
地点位于: 市 区(县) 镇(村、乡)
面积:四至
三、甲方责任:
1、投放资金以便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2、协助乙方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四、乙方职责:
1、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证件。
2、可派一人参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3、提供土地,负责日常管理、看守。
4、负责水、电,及道路维修、清扫以保证车辆顺利通行。
4、负责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帮助其完成日常管理、看守。
5、负责协商村民将周围的坟墓移往它处.如有需要,需将其房屋拆除,其应配合甲方完成拆除工作。
五、产品出售后的纯利润分配:
甲方:占70% 乙方:占30%。
六、协议期限为 年,前 年为合作期。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与甲方合作;期满后如果效益情况不好,乙方可以选择继续合作一切照旧不变,或可以选择解除合约。
七、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职责如果因为单方面的原因造成损失必须全额承担。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和违约。如若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投资的十倍作为补偿。
八、合作期间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及政府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九、合作期间,若一方或双方非因不可抗力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条款,先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或向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确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终止合同。如确属甲方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终止合同。
十、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将新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
续合作,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
的书面文本,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无权干涉。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三、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到 年 月 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