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施工合同

时间:2024.5.4

塑钢门窗制作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重庆宇界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重庆市海安钢门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协议书。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1.3 资金来源:1.4 工程内容:该项目的所有塑钢门窗工程的设计优化、材料采购、制作加工、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门窗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5、7号楼根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塑钢门窗的设计优化、制作和安装以及发包人在过程中签发的各类变更、零星工程。

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综合单价。

2.3 材料配件选择:

(1)、型材选择:湖北“凯乐”或“盘龙”牌60系列双色共挤;

(2)、钢衬选择:重庆尚佳钢衬

(3)、玻璃选择:住宅采用6+12A+6灰色中空玻璃、铝窗采用LOW—E 6+12A+6的中空玻璃

(4)、五金件选择:“丽辉”“春光”牌优质产品

(5)、密封胶条选择:重庆“名鼎”胶条

(6)、密封胶选择:江苏常州“美康宁”牌专用密封胶

(7)、发泡剂选择:上海“窗霸”牌专用发泡剂

2.41单价、价款、付款方式

单价:(1)、塑钢门窗商业部分采用6+12A+6的单面自然绿的中空玻璃实行综合包干价280元/平方米:LOW—E 玻璃实行综合包干价340/平方米。(含材料#5@p、人工#5@p、试验、检测费等)

2.42价款结算:

乙方的工程量按照“按门窗设计洞口面积(以平方米)”结算。

2.43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单栋门窗框安装完成后10日内支付门窗总价款的30%。

(2)、第二次付款:门窗扇全部完成后10内支付门窗总价款的30%

(3)、第三次付款:塑钢门窗竣工验收合格后10内支付门窗总价的30%

(4)、第四次付款: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后10日内支付门窗价的17%,剩余门窗总价3%的工程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2年满后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44、乙方提供相应款项的正式材料#5@p、人工#5@p。

2.55、竣工资料:由乙方提供,总承包方统一组卷装订。

2.6、乙方承诺报价时已考虑一切风险因素,除甲方的设计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综合单价。

2.3.1 乙方承诺报价时已考虑到甲方不提供宿舍及仓库因素,宿舍及仓库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3条 各方驻工地代表及职责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

3.2 监理单位及监理代表:

3.3 乙方驻工地代表:

3.4 甲方职责

3.4.1 检查施工质量和工艺质量,对不按合同要求和程序施工的有权要求停工。

3.4.2 控制工程的进度,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监督。

3.4.3 负责现场协调和内外关系协调。

3.4.4 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3.4.5 负责协调乙方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如协调总承包单位提供乙方施工场地,提供用电接口等。(用电费用由乙方装表自行负责)。

3.4.6 对乙方送达的工程联系单、签证等各种报告及时签收或签署意见。

3.4.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5 乙方职责

3.5.1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初步设计图纸,负责完成设计优化、细化工作并及时绘制成套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所造成的后续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2 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由甲方工程技术部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艺完成1:1实物样板,并在不需要时予以拆除。

3.5.3 完成所需的塑钢门窗的所有性能测试检验(如三性试验、现场抽检、淋水试验等)。(具体检测符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3.5.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按合约工期完成合约范围内的塑钢门窗交钥匙工程。如乙方未按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一切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监理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乙方需无条件返工处理,直至满足规范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5.5 在整个项目竣工后,乙方必须负责该分部工程通过质监站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3.5.6 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现场监理人员及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遵守总承包方工地管理制度。

3.5.7 对已完工程但未竣工验收及未交接的工程,负责成品保护及清洁工作,并负责施工中损坏件的修复更换。一切偷盗及损伤均由乙方负责。对甲方其他成品工程不能损坏,否则全额赔偿或无偿修复。

3.5.8 参加甲方、监理及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协调会议,积极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甲方举办的各种活动。

3.5.9 对工程资料如实填写、收集并负责完整归档。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

3.5.10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

3.5.11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总价10%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

3.5.12 乙方必须在总承包方指定期限内安排进场,确保安装人员数量,根据外墙装饰的实际施工进度逐层完成安装,配合好土建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却因人员不足造成进度滞后,脚手架不能及时下降,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4.2 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4.3 进度计划

4.3.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进场前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门窗安 装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报现场监理方和甲方工程技术部,并有可靠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经现场监理方和甲方批准后执行。

4.3.2 乙方必须配合总承包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总承包等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监督。乙方必须在甲方确定期限内安排进场,确保安装人员数量,根据土建的实际施工进度逐层完成安装,配合好总承包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如不能达到土建的进度要求,乙方将处以1000元/层的罚款。

4.4 甲方有权要求工程进行分阶段交接或竣工,乙方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

第5条

第6条 质量技术标准 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按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相关文件执行

6.1 门窗设计要求

6.1.1 本工程的塑钢门窗施工图由乙方设计。门窗设计时应提供所有门窗的详图,包括牵引图、大样图、节点图(含螺丝、五金等)、断面大样及型材的型号等,并符合相关规定。

6.1.2 平开窗拼窗中工料、中梃料如采用一体化型材,抗风压不够外露执手等五金配件应采用塑料薄膜纸包裹,竣工验收之前不能拆掉.

6.3 在进行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嵌密封和洞口墙体表面。在工程移交前,不得拆除门窗表面的保护材料,过程中如有损坏,塑钢安装单位必须及时给予完善,是其他单位人员损坏的,由其他单位支付费用。

6.4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门窗型材,玻璃、附件等材料。

6.5 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物品,经常出入进行施工专业的门窗洞口,应采用木板等材料将门窗框保护好,防止门窗框变形损坏。

6.6塑钢门窗移交业主前,塑钢门窗单位必须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铝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6.7 清除型材,玻璃表面污染物时禁止用锋利的刀具铲刮,以免损伤面层。

6.8 所有移交以书面确认为准。

6.9 施工过程中质量条款

6.91 为保证施工质量,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样板经甲方、监理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6.92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9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疑问部分进行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落,并在检验后进行修复或覆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并承担不合格造成的责任: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但工期不顺延。

6.94 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必须先由乙方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技术部进行申报。

第7条 竣工验收交付管理

7.1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及甲方验收。并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技术资料、质保资料、施工资料、检测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竣工图等)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项目施工方案及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技术标准为依据。

7.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可或提出整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各验收单位所提整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所有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7.3 甲方召集的验收部门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中认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即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完成清洁工作以后,与土建总承

包单位一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该单位工程移交之日期也即为本工程约定的工程保修期开始即正式竣工。

7.4 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和物业接管之前,甲方有权多次组织本公司专业人员,及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100%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导致业主退房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每户 0.5万元 向甲方交付赔偿金。

7.5 交付前门窗施工单位自行检查清理合格后申报各城市公司复查,公司工程管理部将组织人员提前10~15天对各交付项目的铝合金门窗进行专项检查,对每个窗的制作安装质量、开启质量、清理质量、配件的使用情况展开全面检查,按每樘窗发生一个整改问题为计量单位(如该樘窗有几个整改问题也按一个单位计量),如发现超出总窗量的5%将开整改单限5天内整改完成,如超出10%,将对各供应商停止半年的投标资格,如超出20%,将对各供应商停止壹年的投标资格,所有门窗的清理如达不到公司的要求,甲方将组织第三方清理,发生费用从门窗工程款中扣除。

第8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8.1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污水、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必须执行省市有关标化、文明施工、市容、环卫、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赔偿金,由乙方自行负责。

8.2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

8.3 乙方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做好交底,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发生安全文明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4 未经甲方批准, 乙方不得允许任何人员在拟建房屋内留宿、办公等所有生活活动,一经发现,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赔偿金。

第9条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

9.1 设计变更

9.1.1 所有设计变更均需得到甲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如乙方私自施工未经甲方同意的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或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甲方除不承担相应费用外,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必须先报监理和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协调解决,提出设计变更的书面材料方可执行。

9.1.3 甲方的任何变更要求乙方必须执行,如发生经济和工期变更,经甲方核实后按实签证,乙方如果不执行,视为违约。

9.2 工程签证

9.2.1 签证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签证单必须对应合同条款、设计交底、各类经审核确认的通知单等有效书面正式文件作为签证依据,并在签证单中注明,否则为无效签证。

9.2.2 工程签证均须有现场监理和甲方代表(至少两人)共同签字认可生效;所有签证必须有甲方签发的书面指令依据;否则均视为无效签证,结算时不予认可。

9.2.3 需计量签证的工程应在每道工序完工后24小时内,同时隐蔽工程项目必须在下道工序前完成工程计量签证,报告需要提前的应提前24小时提交报告。

9.2.4 若需计量工程为最后一道工序,乙方最迟在工程完工5日内完成工程签证报告。

9.2.5 计量签证单乙方应至少提供给甲方两份原件。

第10条 工程结算

10.1 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竣工结算以公司公司成本部结算为准,并得到乙方认可。门窗工程量结算是按门窗框的实际制作尺寸进行计算。

10.2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按合同约定;重大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幅度大于等于10%)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10.3 单位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结算报告,经甲方成本管理部认可资料符合要求后,且工程备案通过完成交付,审核开始。一般在三月内完成审核,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 质量保修期按单位工程移交之日起计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门窗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质量保修期为5年。

11.2 维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乙方须建立专职工程维修队伍并常驻现场,该队伍成员为工种齐全的固定专职人员,指定负责人,并将联系方式书面报送甲方,接受甲方客服部管理人员及相应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11.3 维修材料:为了保证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效率,甲方设立专门的备品备件仓库,乙方在维修中所需材料须从甲方仓库中领取,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若质量缺陷是由于甲供材料引起的,则施工和材料费用暂由甲方承担,对于施工费用由甲方给予乙方办理签证;若质量缺陷是由乙方施工或乙供材料引起的,则材料费用按照甲方采购价另加20%管理费从乙方扣除,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仓库中没有的材料,为满足维修需要,可由乙方购买,但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1.4 保修具体要求:

11.4.1 工程保修期内要求:乙方在保修期内委派专人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协调事宜,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户提出索赔要求,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发生的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赔偿费,乙方应予以认可。

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当天内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现场维修联系人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负责相关维修事宜的确定。保修期间,如乙方的维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有关赔偿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11.4.2 急修项目: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线路、燃气等紧急故障(如上水管爆裂;层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电;空调、热水炉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甲方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乙方须在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于8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予答复或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赶到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修缮,相关损失费用(包含管理费、维修赔偿费等)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1.4.3 抢修项目:对于抢修项目的应急处理(如上水管爆裂;屋面漏水;断电;空调、热水器等)甲方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甲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抢修,抢修项目属原房屋施工质量问题,抢修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1.4.4 一般保修项目:甲方当面递交签收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小时内给予回复并维修方案、维修进度、工期以书面形式递交,通知须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1.4.5 急修和一般保修项目: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时起,无论报修单位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实维修,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维修队伍维修。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1.4.6 没有断定责任的项目:一时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11.4.7 没有断定责任的项目:一时未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经甲、乙双方最终确认,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给维修方以签证,按时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应积极协调)

11.4.8 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乙方必须保证每项工程质量维修一次性彻底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甲方组织的维修验收不通过后直接委托第三方进场维修,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维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维修完成六个月满后支付。 11.4.9 相同部位一年内再次发生报修的:甲方房修中心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保修单位承担。

11.4.10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业主、甲方的要求,则由甲方安排保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维修工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1.4.11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符合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每次支付赔偿金500~2000元。

11.5 保修处理约定条款:

11.5.1 责任确属乙方的,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乙方应立即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脱。如果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直接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加收维修费用20%作为管理费。 11.5.2 保修期内发生渗漏、墙面裂缝等质量问题,维修后的保修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修后的保修期在时间上超过国家规定的,以维修后的保修期限执行。

11.5.3 如乙方维修后的项目在上述维修保修期内发生返修,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保修金内扣除。

11.5.4 因业主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1.5.5 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确属乙方责任的,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执行。

11.5.6 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在乙方不能到场的情况下与业主进行渗漏、裂缝重复维修等质量问题索赔谈判,甲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甲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予以认可。

11.5.7 因乙方原因在渗漏保修期内若发生渗漏维修,乙方除承担渗漏维修的所有费用外,如业主提出索赔要求的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甲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甲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予以认可。

11.5.8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11.5.9 对责任归属有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鉴定,明确责任归属,签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6 乙方在维修半年内服务不及时,投诉不能100%解决的,甲方有权在半年后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进行渗漏、裂缝维修等质量问题的维修方案及维修费用的结算,现场维修签证经甲方客服部人员和业主或物业管理中心客复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乙方予以认可,结算按国家相关定额标准经甲方财务中心成本部审核结算后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维修队伍,结算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予以认可,以及与业主的索赔谈判,甲方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甲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予以认可。

11.7 保修金返还方式: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作为保修金,竣工结算后按比例数一次扣除,返还时不计利息。

11.8 五年保修期: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二年、五年时各结算一次。保修金结算比例:第二年满后一个月内付60%,五年期满或延长期满后一个月内付40%。

11.9 两年保修期: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11.10 工程保修款结算时必须经工程技术部门、客服部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扣除工程技术部门、客服和物业公司垫付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用以及承包人未按要求维修时指定单位的维修费用及赔偿金后,一个月内支付。

12条 违约责任

12.1 若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按质量完成而影响工程的交付使用,逾期1天按工程承包总价的1%,逾期15天以上按工程承包总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利另找单位施工,乙方同意其工程余款不再支付。

11.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按逾期的工程承包款的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维修,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3条 其他

11.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5%作为赔偿金。

11.1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拖延交付,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10%作为赔偿金,并承担所有甲方损失。

11.13 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应有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各类保险,购买的保险费用已含在总价内,不另行计取。

11.14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劵(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劵应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情节轻的,乙方应根据违反规定的人数按每人200~500元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后果严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1.5%的赔偿金,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并有权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担。

11.1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在工程项目预算总价的1-5%为赔偿金,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条 争议

11.16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起诉。 15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16条 合同份数: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一正二副,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第 12 页 共 12 页 年 月 日

更多相关推荐:
门窗制做安装合同

XXX海水淡化工程门窗制做安装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协议书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协议书甲方乙方工程的铝合金窗制作安装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一承包数量本工程计平方米的门窗制作和安装二合同工期要求在年月日前框子安装完毕年月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提供验...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书

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年月日共6页第1页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将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书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合同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地点毕家岗工业园二工程...

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门窗的制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2分包方简称乙方3工程地...

塑钢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塑钢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合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就本工程项目分包施工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

门窗及栏杆制作安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承诺具有承包及完成本承包合同的资质与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项目有关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定做方甲方承揽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工期合同...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合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合同管理条例就本工程项目分包施工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

门窗制作安装承揽合同

门窗制作安装合同发包方红兴隆农垦通达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红兴隆阳光住宅小区C座和白桦实业集团附属工程商服与住宅楼工程的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

断桥铝门窗制作与安装合同

断桥铝门窗制作与安装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将新建的工程的断桥铝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标准格式)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标准格式甲方乙方工程名称合同签约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门窗制作安装合同范本(4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