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房 申 请 手 续 流 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进行公布
经讨论同意并公布无异议后,村民带齐有关资料到村委会申请用地
在审批表中,村小组意见栏内要有“ XX年XX月XX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内容
村委会批准后报镇国土所审批
资料不齐国土所不予接受申请
国土所收到申请后须会同村委会、村小组到现场核实村民的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拟用地是否符合村小组、村委会、镇、市的规划
不符合其中之一,退回申请 符合条件的,国土所人员现场开线量地,送镇政府审批
镇府审批后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批(30个工作日内审批)
审批条件不符的,五天内退回资料到国土所,
再退回到村委会、村小组、到申请人 条件符合的,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出《用地批复书》
国土所收到《用地批复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村委会领取
村小组公布市批复
村民领取批复书后1年内须准备好有关材料,凭《用地批复书》(开线后发回个人)申请建房开线和报建,国土所接到开线申请后,会同村委会、村小组到实地按批准的面积、尺寸现场放线后,村民才可进行基建,两年内不基建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村民住宅建成后,须经国土所、村委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检查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土地使用权
和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检查合格的,村民凭《用地批复书》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30个工作日内发证)
第二篇:用电申请手续流程
办理新装或变更用电申请手续流程须知
来源:中国节能产业网 时间:2009-3-21 19:08:41
一、新装及增容用电的申请
1、用户新装或增容用电、均应到供电分公司各营业厅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户在新建项目的选址阶段,应与当地配营部或供电所联系,就供电可行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原则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2、高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地址
(2)立项批文
(3)项目的总体规划图和建筑平面图
(4)用电设备清单
(5)用电性质、用电负荷分布图
(6)生产班次及投产日期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交营业报装人员,并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3、统建楼房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用电地址;
(2)小区总体规划和建筑平面图;
(3)用电容量;
(4)各单元的户名、编号;
(5)电气设备装设要求。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交营业报装人员,并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4、3KW以上照明用电及低压动力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用电地址;用电设备清单。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提供营业执照,私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异地户口应提供本地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按要求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
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5、3KW及以下照明用电的申请,用户应提供用电地址、用电设备清单、银行账户。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提供营业执照,私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异地户口者应提供本地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按要求填写好有关的申请表格,加盖公章(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6、基建用电的申请,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批文、小区规划图、基建用电负荷资料、并填好申请表格,加盖公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批复供电方案。
7、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供电备件的用户,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安排装表接电。
二、用户变更用电的办理
用户办理变更用电时,应携带有关用电资料,如电费单,银行存折(经营性质的用电应携带营业执照),并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加盖公(私)章,供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