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栋-XX号物业费催缴函
尊敬的XX业主 :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理解!近期我司一直就贵宅物业费未缴纳一事与您进行沟通,现将我司的想法和建议与您作如下交流:
备注:视业主情况而定(就您所反映XX情况不好的问题,我们正在做出更积极地协调处理,并已在近期收到一定的成效)。
在我司积极协助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您多次提到“人在外地不便缴纳物业费”,对此我司与您几次交流了意见:考虑到您身处外地,无法亲自前往缴款,我司曾提出可采用转账方式,但您均以“工作忙没时间春节回来再缴”为由拒绝。现您一直未如当初所言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期间,我司工作人员曾于X月X日、X月X日多次尝试与您联系,但电话均为拒接或无人接听。而根据您办理交房时与我司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第三章第一条:“物业服务费按季预交,每季度前一个月的25日前为交费日,首次物业服务费计费时间为《入伙通知书》里约定收房日期的次月1日”;第八章第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时间交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物业服务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交额3‰的滞纳金,逾期半年的,经乙方书面催交,仍不交纳的,乙方有权给予公示,并依法追讨所欠费用。”故作为业主,您有按时缴纳相关物业费的责任。作为从事服务工作的企业,我司愿意为业主做更多的工作,也非常乐意给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但同时也希望业主能站在客观理性的立场上,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提醒您贵宅从XX年XX月XX日截止至XX年XX月XX日,已有XX个月的物业费计XX元及滞纳金计XX元共计XX元未缴纳,希望您接到此函后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结清相关费用并预交下季度费用,也避免产生更多的滞纳金, 造成您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希望随时与您保持沟通,若您有好的建议,也非常欢迎您给我们提出。
物业联系人:片区管家 联系电话: 6289009
顺颂秋安!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0一四年八月*日
第二篇:物业管理费催收函090514
物业管理费催收函
致: 阁下:
本公司系东莞市寮步镇世纪城·海悦花园三期中央公馆(下称“中央公馆”)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中央公馆的物业管理工作,行使有关物业管理权利。阁下作为世纪城·海悦花园三期中央公馆 号房(下称“该物业”)的业主,理应依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央公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按月向本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物业已于 年 月 日具备交付条件,且东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已于 年 月 日书面通知阁下收楼,根据阁下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因阁下原因未办理收楼手续,自开发商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的最后收楼期限届满之日,视为阁下已接收该物业,相关风险由阁下承担且阁下应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但阁下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一直未交纳物业管理费,截止20xx年 月 日,阁下已拖欠本公司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 )及滞纳金人民币 元(¥ ),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 元(¥ )。虽经本公司多次催缴,但阁下至今仍未支付前述款项。阁下的行为已经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利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构成违约。
鉴此,本公司特通过本函告知阁下:请阁下务必于 年 月 日前向本公司交纳上述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否则本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阁下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东莞市海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 月 日 附: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