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原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原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宝安区 街道 的房屋。建筑
面积共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
(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照租金额 加收滞纳金. 乙方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限内 方依法支付房屋 等相关费用; 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 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和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关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打扫好清洁卫生(或交纳房屋清洁费 元),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
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出租屋综合
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
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相关机关调解.
第十二条本套房内含家私家电如下 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 份。
其它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租赁一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有房屋地址: 租与乙方作为公司住所,建筑面积
二、租期暂定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三、租期暂定为 元/月,交款方式为 支付一次,押金,房屋租金应提前支付。
四、水、电、卫生、有线电视等,自承租之日起均由 方支付,现抄电表数
五、房屋内一切现有设施,退房时,家具,房屋无损坏,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赔偿。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半月通知。
六、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或在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不负责任。并可解除本协议,所付款到房屋租金概不退还。
七、房屋承租人:入住时须注意水、电的安全、厕所的畅通,如有 使用不当,出承租人负责维修及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