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时间:2024.4.13

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元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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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八章 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教”与“学”,学习者应达到以下要求:

⒈定义工程费用结算的概念;

⒉论述合理办理工程费用结算的作用;

⒊明确工程费用结算的费用组成和支付过程;

⒋明确竣工决算的概念,论述其意义;

⒌明确竣工决算文件的组成和编写办法。

公路工程费用结算对优质完成建设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合同各方根据合同价款的约定进行费用结算的活动;竣工决算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大量的施工统计原始数据,以工程承包合同价价为依据来编制,建设单位要从项目筹建开始,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分析工作,并在项目完成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一节 工程费用结算

一、工程费用结算的概念

工程费用结算是指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费用结算的活动。工程费用结算是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正确合理的办理工程费用结算,对于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财务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合理确定、筹措和控制建设资金,优质完成建设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⑴

⑺ 促使各方严格遵守合同,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强化监理工程师监督作用,保证工程质量; 促进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确定工程费用的实际数额; 是业主和承包人办理财务对帐的依据; 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基础资料; 承包人核对工程成本、考核企业盈亏的依据。

业主、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费用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⑴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⑵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⑶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费用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⑷发生工程费用纠纷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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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⑹工程竣工费用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⑺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⑻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⑼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⑽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业主、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费用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⑴固定总价

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⑵固定单价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⑶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③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④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⑤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二、工程费用结算的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年版,以下简称《范本》),施工正常结算的费用项目按其内容一般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项目,它包括清单内各章、节、细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应支付的费用项目;另一类是清单以外、合同以内的费用项目,它包括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保证金、工程变更费用、价格调整费用、索赔费用、拖期违约损失偿金、提前竣工奖金、迟付款利息等费用项目。合同终止后的费用结算有三种不同情况: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特殊风险造成的合同终止和业主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

⒈工程量清单内费用项目

《范本》中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 2

护。

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⒉工程量清单以外、合同以内的费用项目

1)开工预付款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业主提供的一笔相当于合同价值一定比例(同场规定为合同价的10%)的无息开工预付款,用于支付开工初期各项准备工作的款项。具体数额根据报价中的选择或合同规定而定。一旦签订合同,该选择数据将作为开工预付款的支付依据,并且在施工期间按合同规定分批扣回。

2)材料、设备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是由业主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一定比例的材料、设备款项,以供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并在施工期间按合同规定方式予以扣回。

3)保留金

保留金是在是在中期支付中将承包人已完工程应得的款项扣留一部分,用以促使承包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

保留金的扣留是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百分率(一般为10%)乘以规定的保留金计算基数。保留金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金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一般为合同价的5%)为止。

保留金要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承包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工程师核证后,由业主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

4)工程变更费用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某些工作内容作出修改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工作内容。由于勘测、设计、试验与实际的差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更加合理的完成工程,工程变更也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通用条款52条规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可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发出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执行。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 3

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作为作价的依据。如果不合适,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并报业主审批。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审批后,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如果此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帐款列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待议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

5)计日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如认为必要或可取,可以指令计日工完成任何需变更的工作。对于这种变更的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明细表中所定的细目,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向承包人付款。

6)价格调整费用

工程建设的周期往往都较长,在这样的一个比较长的建设周期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人都必须考虑到与工程有关的各种价格变化。为了避免双方的风险损失,降低投标报价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合同通用条款70条对价格调整做出了专门规定。

凡是合同预期工期在24个月以上者,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人工和材料的价格涨落因素应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价时,应按下述公式计算,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TJE = ZFE · ZH=(X + a GCSNLQRG + b + c + d RGOGCOSNOLQO

+ e JXYL + f + ? — 1) JXOYLO

式中:TJE —— 对年累计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 —— 年累计支付额;

ZH —— 综合调价系数;

a、b、c、d、e、f ? —— 分别为人工费、钢材、水泥、沥青、机械使用费、燃油料费用等其他材料费用在合同价格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X = 1—(a + b + c + d + e + f + ? ) ;

RG0—— 人工费基期价格指数;

RG —— 人工费当期价格指数;

GC0 —— 钢材基期价格指数;

GC —— 钢材当期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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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 —— 水泥基期价格指数;

SN —— 水泥当期价格指数

LQ0 —— 沥青基期价格指数;

LQ —— 沥青当期价格指数;

JX 0—— 机械使用费基期价格指数;

JX —— 机械使用费当期价格指数;

YL0 —— 燃油料费用基期价格指数;

YL —— 燃油料费用当期价格指数;

在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合同价格在投标所在年份不作调整,此后每年调整一次。

(2)式中基期价格指数,指投标年份(即送交投标书截止期前28天的所在年份)的价格指数,计算时采用100。

(3)式中当期价格指数,采用本合同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该计算年份的《建筑业产值价格指数》统计资料中的各项相关的价格环比指数。

(4)权重系数由业主根据标底资料测定确定范围,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填写;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因素的权重系数,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系数进行调价,除非由于工程的实施或变更或其他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一因素的权重系数不合理或不合适,则权重系数予以调整。

[例8-1] 某项目20xx年9月完成工程价款为100万元。其组成为:土方工程费10万元,占10%;砌体工程费40万元,占40%;钢筋混凝土工程50万元,占50%。这三个组成部分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占工程价款85%,人工材料费中各项费用比例如下:

(1) 土方工程:人工费50%,机具折旧费26%,柴油24%。

(2) 砌体工程:人工费53%,钢材5%,水泥20%,骨料5%,片石12%,柴油5%。

(3) 钢筋混凝土工程:人工费53%,钢材22%,水泥10%,骨料7%,木材4%,柴油 4%。

根据合同规定,该工程的其他费用不调整(即不调整的费用)占工程价款的15%, 该合同的原始报价日期为20xx年1月5日,20xx年9月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为100万元,有关月报的工资、材料物价指数如下表8-1

工资、材料物价指数表 表8-1

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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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价格调整。

解:计算出各项参与调值的费用占工程价款的比例如下:

人工费:(50%×10%+53%×40%+53%×50%)×85%≈45%

钢材:(5%×40%+22%×50%)×85%≈11%

水泥:(20%×40%+10%×50%)×85%≈11%

骨料:(5%×40%+7%×50%)×85%≈5%

柴油:(24%×10%+5%×40%+4%×50%)×85%≈5%

机具折旧:26%×10%×85%≈2%

片石: 12%×40%×85%≈4%

木材: 12%×40%×85%≈4%:

根据价格调整计算公式,则20xx年9月的工程款经过调值之后其调值金额为

TJE = (0.15 +0.45×116÷100+0.11×187.6÷153.4+0.11×175÷154.8+0.05×1162.3÷132.6+0.05×192.8÷178.3+0.02×162.5÷154.4+0.04×162÷160.1+0.02×159.5÷142.7-1) = 13.3(万元)

答:经过调整,20xx年9月实得工程款比原工程价款多13.3万元。

如果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28天之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法律、法规出现修改或变更,因采用上述法律、法规使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的费用发生了价格调整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协商后报业主批准后确定,增加到合同价上或从合同价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

7)索赔

索赔是当事人一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承包人向业主索赔为施工索赔,业主向承包人索赔为业主反索赔。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索赔的最终目的,工期索赔最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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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任何附加支付的索赔时,他应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的21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另一期限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如果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上述账目应认为是一笔暂时账目。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帐目和索赔理由。并在此索赔事件终止后的21天之内送出最后帐目。承包人还应将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全部帐目复印件并送交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的索赔证据和详细帐目进行审查核实,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予以支付。监理工程师应将此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

8)拖期损失偿金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则必须向业主支付按投标书附录写明的金额,作为拖期损失偿金。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合同工程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或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止,按天计算。拖期损失偿金应不超过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限额。业主可以从应付或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偿金,但不排除其他扣款方法。扣除拖期损失偿金,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对完成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9)提前竣工奖励

如果合同中有此条款,而承包人比此规定的工期提前完工,则可以得到提前竣工奖。该奖金时间是按工程移交证书的签署日期与合同规定的完成时间之差,按天数计算,奖金的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10)迟付款利息

这是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权利,即承包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从业主处支付。如果业主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则应支付承包人迟付款额的利息。

《范本》合同通用条款60.15规定,如果业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的利息,付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三、工程结算费用支付

⒈开工预付款

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1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书附录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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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预付款的担保金额应等于开工预付款额,由承包人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时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银行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该保函在业主将开工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有效,担保金额将随开工预付款的逐次扣回而减少。

业主应在支付证书收到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30%。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

开工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合同价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

⒉材料、设备预付款

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进口的材料、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

⑴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⑵承包人已初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⑶材料、设备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设备的存储方法符合要求。

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项金额作为材料、设备预付款计入下一次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这种支付不应被视为对上述材料或设备的批准。在预计竣工前3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

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其中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业主,工程竣工时所有剩余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承包人。

⒊ 月支付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按监理工程师批准格式填写的月结帐单一式6份,该结帐单包括以下栏目,承包人应逐项填写清楚:

⑴自开工截至本月末至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⑵自开工截至上月末已完成(已实际结算)工程价款;

⑶本月完成的(应结算的)工程价款,

⑷本月完成的(应结算的)计日工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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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本月应支付的暂定金额价款;

⑹本月应支付已进场将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材料、设备预付款;

⑺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⑻费用和法规变更发生的款额;

⑼本月应扣留的保留金和扣回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及开工预付款;

⑽根据合同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月结帐单后21天或专用条款数据表中另有规定的天数内应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他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款额并报业主审批。如果该月结算的款额经扣留和扣回的少于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月监理工程师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月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业主应在收到该期中支付证书后21天内或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天数内向承包人支付。 ⒋ 交工结帐

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42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交工结帐单,并附上用详细资料说明的证实文件,表明:

⑴合同规定,直到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为止按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⑵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其他款项;

⑶承包人认为本合同项下(整个合同期)到期应付给他的各项款额的估算值。(在完工结帐单内单独填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规定核证此支付,并报业主审批。

⒌最后结账

在缺陷责任中止证书后的28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后结账单草案,并附上详细的证实文件,供监理工程师考虑,表明:

⑴根据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价值;

⑵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认为应该付给他的任何其他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核证最后结账草案的任一部份,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并对最后结账单草案作出他们之间协商同意的修改,然后由承包人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如果根据监理工程师讨论和他们之间可能商定的最后结账单草案的修改,很明显存在纠纷,则监理工程师应对最后结帐单草案中不存在纠纷的部分(如果有),向业主提交期中支付证书,然后合同规定程序解决纠纷。 9

在提交最后结账单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清账书,并抄送监理工程师,确定最后结账单中的总金额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

在最后结账单和清账书收到14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并抄给承包人,说明:

⑴监理工程师认为根据合同规定的最后应付的款额;

⑵在对业主之前所付的全部款额和业主根据合同规定应得的全部款项予以确认后,业主欠承包人或承包人欠业主(视具体情况)的差额(如有)。

业主应在收到最后证书42天内向承保人付款。

第二节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的作用

竣工决算是指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完工并经业主方和工程建设监督部门等验收合格交工后,由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各局部工程竣工结算和其他工程费等实际开支的情况,进行计算和编制的综合反映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经济文件。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办法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没有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报告是考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反映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确定交付使用财产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项目完建后,要组织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统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

施工决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⑴竣工决算全面反映了竣工项目最初设计到最终建成的工程概况;

⑵竣工决算是多次计价的最后一次确定造价,考核设计概预算的执行结果;

⑶竣工决算是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办理支付使用财产的依据;

⑷竣工决算是建设项目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

⑸竣工决算是检查建设投资计划、考核投资效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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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竣工决算为建立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档案、修订工程定额提供资料和依据。

二、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依据

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全面反映投资者

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交通部门的实际情况,交通部20xx年修订的《交通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编制竣工决算的法令性文件和依

据。

竣工决算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类型分公路建设项目、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内河航运建

设项目、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和不能归入上述四类的其他建设项目等分别编报。编制竣

工决算报告时,必须填制本类项目工程概况专用表和全套财务通用表。

竣工决算报告应当依据以下文件、资料编制:

⑴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或调整概算、变更设计以及开工报告等文件;

⑵历年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⑶经审核批复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⑷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⑸历年有关财产物资、统计、财务会计核算、劳动工资、审计及环境保护等有关资料;

⑹工程质量鉴定、检验等有关文件,工程监理有关资料;

⑺施工企业交工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⑻有关建设项目附产品、简易投产、试运营(生产)、重载负荷试车等产生基本建设收

入的财务资料;

⑼有关征地拆迁资料(协议)和土地使用权确权证明;

⑽其它有关的重要文件。

三、编制竣工决算的程序与方法

竣工决算报告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⒈竣工决算报告的封面、目录

⑴“主管部门”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⑵“建设项目名称”填写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注明的项目名称。

⑶“建设项目类别”是指“大中型”或“小型”。

⑷“建设性质”是指建设项目属于续建、新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等内容。 11

⑸“级别”是指中央级或地方级的建设项目。

⒉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

按实际施工修改过的工程设计平面图绘制,按大比例平面图编制。

⒊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及组织管理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经验教训;工程投资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会计事项处理原则,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收入等的上交分配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等);工程遗留问题等。

⒋竣工决算表格。

竣工决算报告表式分为决算审批表、工程概况专用表和财务通用表。

1)竣工决算审批表(交建竣1表)

中央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部属一级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部备案(一式四份)。

2)工程概况专用表

(1)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1表);

(2)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2表);

(3)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3表);

(4)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4表);

(5)其它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交建竣2-5表);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建设时间开工和竣工日期按照实际开工和办理竣工验收的日期填列。如实际开工日期与批准的开工日期不符应作出说明。

②表中初步设计、调整概算的批准机关、日期、文号应按历次审批文件填列。 ③表中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决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决算等确定的数字填写。

④表中“总投资”按批准的概算和调整概算数及累计实际投资数填列。

⑤表中“基建支出合计”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⑥表中所列工程主要特征、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概算、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 12

料等分别填列。

⑦“主要收尾工程”填写工程内容和名称、预计投资额及完成时间等。如果收尾工程内容较多,可增设“收尾工程项目明细表”。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调整竣工决算,但应将收尾工程执行结果按规定程序补报有关资料。

⑧“工程质量评定”填列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评定的单项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综合评价结果。

3)财务通用表

(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交建竣3-1表)。

①表中有关“交付使用资产”、“基建拨款”、“项目资本”、“基建借款”等项目,填列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上述指标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包括收尾工程的估列数)。

②表中其余各项目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表。

③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④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基建结余资金”反映竣工时的结余资金,应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中有关项目计算填列。

⑤基建结余资金的计算。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2)资金来源情况表(交建竣3-2表)。

本表反映建设项目分年度的投资计划与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表中有关基建拨款、项目资本、基建投资借款等资金来源内容,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填列(包括收尾工程的估列数)。

(3)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明细表(交建竣3-3表)

①“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以及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 13

②“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按照规定的内容分项逐笔填列。

4)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表(交建竣4表);

(1)本表反映工程实际建设成本和总造价、以及概算投资节余和概算投资包干部分节余的情况,应按照概算项目或单项工程(费用项目)填列。

(2)待摊投资按照某一单项工程投资额占全部投资的比例分摊到单项工程上。不计人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不分摊待摊投资。

5)外资使用情况表(交建竣5表);

本表反映建设项目外资使用情况,按照使用外资支出费用项目填列。应说明批准初步设计时的汇率、记账汇率、竣工时的汇率以及外资贷款的转贷金额和转贷单位等情况。各有关表格中,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应以项目竣工时的汇率为准。

6)交付使用情况表

(1)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建竣6-1表)

(2)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交建竣6-2表)

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的相应数字相符。

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中各栏数字应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相应项目的数字汇总填列。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作为建设单位管理项目资产使用,可不纳入上报的竣工决算报告,其具体格式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进行修改。

[例8-2] 某投资公司承担的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时反应的财务核算资料如下:

(1)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资产有:

①线路、桥梁、隧道等建筑安装工程资产价值218560万元;设备、收费、通信系统价值54775万元;

②为运营准备使用期在一年以内的工器具、物品等125万元;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工、器具40万元;

③建设期间购买非专利技术75万元,摊销期5年;

④筹建期间的开办费136万元。

(2)收尾零星工程支出的项目有:

①建筑安装工程支出185万元;

②设备、工器具投资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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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等待摊投资25万元; ④其他支出35万元。

(3)非经营性项目发生待核销基建支出60万元。

(4)购置需安装设备65万元,其中待处理设备损失8万元。 (5)货币资金1560万元。 (6)应收有偿调出材料款45万元。

(7)建设单位自有固定资产原值8750万元,累计折旧2140万元。 反应在《资金平衡表》上的各类资金来源的资金余额是: (1)预算拨款72350万元。 (2)自筹资金拨款62639万元 (3)商业银行贷款145962万元

(4)交付使用资金价值中,有120万元属利用投资借款形成的待冲基建支出。

(5)应付设备商设备款965万元,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原扣留的保留金未归还部分)8123万元尚未支付。

(6)未交税金158万元;未交基建收入24万元。 试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解: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如下表8-2所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财 务 决 算 总 表 表8-2

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建竣3-1表 15

复习思考题

⒈什么是工程费用结算?

⒉合理办理工程费用结算有什么作用? ⒊工程费用结算包括哪些项目? ⒋简述工程费用结算的步骤。 ⒌什么叫竣工决算?

⒍编制竣工决算有哪些作用?

⒎简述竣工结算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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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费用结算与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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