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专业的网店托管专家 合同编号:FD-TB-2012-
展大人电商运营中心
网店托管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展大人电商运营中心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展大人电商运营中心之网店托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 网店运营托管 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旺旺ID为: 服务品牌为 _
2. 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7天×10小时客服、美化装修、上传新产品(未能提供数据包的产品每月负责上传100件)、店铺优化、销售和日常维护并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二)服务费用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年(人民币大写: ) 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店铺托管服务费用。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按销售额的 抽取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的30日(最后一天)结算一次,甲方必须按时将销售佣金支付给乙方,未支付销售佣金乙方有权终止一切服务并继续追缴销售佣金。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内有效。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产品应及时更正库存或下架。
(二) 甲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甲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拍下货物的买家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甲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乙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金。(注:甲方店铺的库存缺货率可以为2%,超过2%的缺货部分乙方将全额结算销售佣金。)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甲方需对提供给乙方托店铺里的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甲方托管给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
(六)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
(七)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甲方不予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八)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店铺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十)甲方店铺如果有包邮的产品,在乙方结算销售佣金时需主动提供包邮产品的快递表格给乙方,否则乙方在结算销售佣金时不予扣除包邮产品的运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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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配置、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壹个工作日以内的;或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乙方不承担由上述情况而引起的责任。但当上述情况自发生起持续延续的时间长达壹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期间,甲方被托管的店铺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七)甲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如甲方未能如期支付,乙方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乙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电子商务活动的;
8.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项至第5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乙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 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 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 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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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1、2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3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即 元(人民币大写: )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中签订的店铺为乙方唯一认可的给甲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甲方换店铺的唯一前提是因为违规被淘宝强行封店,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甲方: 乙方:展大人电商运营中心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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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淘宝运营服务合同
淘宝运营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泰安信特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银泰中心7楼
电话: 电话:0538-630088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淘宝运营”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请在下表中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地方用“/”划掉。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须实时配合乙方,向乙方提供推广宝贝及店铺的交易数据,便于乙方根据数据进行分析,
及时提升推广效果。
2、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规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
确保乙方优化策略的完整执行,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如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在操作的直通车账户里的推广费用不低于当日日限额。若直通车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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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时,乙方通知甲方充值后,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做出回应,未充值成功,造成本月数据未达到提升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退还甲方服务费用。
4、若因为甲方店铺被淘宝网官方处罚原因造成服务无法继续的,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用。
5、若因为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服务无法继续的,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时间内,甲方禁止将本店铺直通车授权代理转移给其他第三方服务公司以及个
人操作,若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用。
7、甲乙双方在合作时间内,甲方店铺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的淘宝处罚、扣分、降权,影响到
直通车浏览量、访客数以及转化数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退还甲方服务费用。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后台数据及信息,若因信息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偿。
2、乙方须对执行的操作负责,若出现错误操作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是否错误操作仅由淘宝网官方认定。
3、 乙方在执行甲方的推广计划时,需严格按照(淘宝直通车推广规范)进行操作。
4、 乙方对甲方直通车账户进行操作的时间小于三十天时,甲方终止合同申请退款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扣除签约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扣除有效合作时间的操作费用(按每天一百元计算),剩余款项退还给甲方。
5、 乙方承诺,甲乙双方合同生效第三十天,若甲方直通车综合数据未提升至合同规定数据(以乙方接入甲方账户前一个月与接入后一个月的直通车转化数据中的三天转化数据进行对比,综合数据计算公式:Roi提升百分比加转化提升百分比,然后除以二获得结果),甲方可在合同生效之日的第三十三天至第三十五天向乙方提出退款申请。经乙方审核通过后,乙方退还甲方全部服务费用。
6、 乙方在经过甲方确认同意产品上线推广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更换推广产品。如果甲方私自更换主推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负责退还甲方服务费用。
7、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若乙方操作的直通车综合数据已经达到在本合同中所承诺的效果,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用。
8、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淘宝直通车完成第一次策划及操作上线,此后须每天对推广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操作,但至少每两个工作日需进行一次调整操作,确保优化操作的及时性。
四、协议生效前提:
本协议在甲方按乙方收费标准,全额付款到乙方所提供账户,乙方账户并确认全额收到款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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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即时生效。
其他
1、本协议履行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2、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法律仲裁。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请一次填写成功,涂改无效。
甲方支付宝账号: 乙方支付宝账号:
甲 方 开 户 行:
甲方银行账户:
甲方银行账号:
签字:
日期:
乙 方 开 户 行: 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号: 盖章: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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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为确保托管人店铺帐号的安全性,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托管人给与管理方的帐号由管理方派专人负责操作,管理方不会将帐号给与无关员工。
2、管理方对托管人的帐号信息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确保其安全。
3、管理方必须承认帐号是托管方的专有财产,管理方将视同自己利益一样进行妥善保存。
4、托管方给予管理方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托管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托管方事先书面授权,管理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5、管理方承诺严格保守信息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5.1该信息乃根据托管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5.2托管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6、管理方将对托管方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只对于管理方泄露帐号导致的损失负责,而对于托管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7、请托管方在托管期满后及时更换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托管结束后,托管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托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管理方概不负责。
托管方: 管理方:山东省泰安市信特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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