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XXX
签约日期 :XXX
甲方(委托方): X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乙方(受托方):XXXX
地址:XXXX
电话: XXXX
传真:XXXX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相关产品的进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签订相应进口协议,办理报关,对外收付汇等事宜。甲乙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A.甲方的责任
1 按照海关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办理进口手续所需的文件
2 甲方保证甲方货物申报的价值属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 方负责。
3 海关所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其他费用,如港杂费用、商检费用、报关费
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海关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海关及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4 甲方应在进口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将代理所需要的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
户。在甲方货款未进入账户以前,乙方没有办理货物进口及清关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甲方进口货物货款暂按1美元兑6.50元人民币计算,付款时按照实际付款之
日中国银行外汇汇率结算,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多退少补,办理对外付汇过程中的银行手续费和电报费按实际报销。
B.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口和清关。
2 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负责办理进口审批及海关手续,由于非乙方原因所产
生的滞报、滞纳、仓储等费用,乙方将不予承担。
3 协议开始执行后,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在收到甲方的人民币委托费
后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报关和进行货物清关事宜。
4 乙方按照如下结算标准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甲、乙双方财务结算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之报价单
C. 其他
1 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需征得乙方同意;若任何
一方要求终止协议,需承担由此对另一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项
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乙方在收到甲方进口委托费用并确认后,乙方应第一时间开具相应的费用收
据并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如果没有异议,本协议继续延续,双方业务合作照常。
甲方(委托方) :
授权代理人 :
签名:
乙方(受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
签名:
:
第二篇:进口协议
外贸代理出口协议书
编号:NO.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鉴于甲方是一家有外贸综合服务需求的生产企业或此类生产企业,乙方是一家提供货物代理出口报关、物流、信保、垫资、收结汇、退税等服务为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货物出口提供相关服务订立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方(乙方)承办此项目的进口代理、报关等相关业务。
二、代理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口代理
(1)根据最终用户与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配臵及价格以代理方身份对外签订外贸合同。
(2)负责各种联络,传递处理各种单据,协助委托方(甲方)联系对外索赔,货物返修
补发等事宜。
(3)负责为委托方(甲方)草拟与供货方签订的外贸合同。
(4)在收到委托方(甲方)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5)代理方(乙方)不承担由于委托方(甲方)将委托代理方进口的货物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移作他用或其他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报送分拨接港
(1)货物到达港口后,负责向运输公司代理换单、制单、报关。
(2)办理清关查验手续及代理委托方(甲方)缴纳海关的各种税费,办理清关查验 手续。
3、索赔事宜
若所订货物发生短少和质量问题,协助甲方对外联系索赔、维修及零配件的更换(供应)
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甲方)承担。
四、供货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收到委托方最终客户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总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应及时将货款支付给代理方(乙方)。
2、保证实际进口货物符合本协议和对外合同的规定。
3、保证将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费、到货杂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如海关征收)、代理费及银行费用等支付到代理方(乙方)指定帐户,并在每批货物进口清关后的10天内结清。
4、根据投标文件正本及其承诺,供货方(甲方)负责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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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委托方(乙方)一起完成验收工作。
5、由于供货方(甲方)原因导致代理方(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对外货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甲方)承担。
6、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汇率风险由委托方(甲方)全部承担。
7、负责安排国内运输并将货物送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8、补充说明:除信用证方式外,针对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根据对外贸易相关规定,可选择其他的对外贸易方式,但是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程序,不得侵害委托方利益。
五、费用结算:
1、代理费:按照每次进口货物的商业#5@p金额的 %收取,代理费不足RMB 的,按RMB 收取;
2、银行手续费和银行汇费根据银行水单实报实销;
3、报关费: /票,报检费: /票;
4、其它港口杂费实报实销.
六、甲、乙、双方,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进口产品滞报,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滞报罚金。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文本的任何修改、终止或解除均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九、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未规定的情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所涉及的对外合同等文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十一、本协议自两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外贸合同保修期截止之日起失效,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方(甲方):
代表:
供货方(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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