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甲、乙、双方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白雪公主儿童摄影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影楼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影楼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二条 合伙经营业务项目和范围;
1、合伙经营业务项目
(1)太谷县人民医院、太谷县中医院(待开发)、晋中二院(待开发)及太谷县境内医院的出生照拍摄业务
(2)在上述医院出生宝宝的满月上门服务;内容为剃满月头、拍满月照;预定宝宝百天后的艺术摄影套系
(3)上述医院出生宝宝一岁起的成长相伴卡(也称会员卡)拍摄业务以及由此带来的后续加选片收费项目产生的利润
(4)上述医院宝宝在影楼的后续消费项目(一岁艺术摄影、三岁艺术摄影、十二岁艺术摄影)等所有客源消费。
(5)除上述4个标写项目外的所有散客进店消费以及影楼促销活动所带来的客源消费。
(6)本合伙企业新开发的项目。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及股权分配;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股份及财产的百分之————
乙方原维斌以《开发医院业务方案及操作流程》方式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股份及财产的百分之——————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股份的转让以及合伙协议有效期;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及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应取得双方合伙人同意方可转让,第三人应
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本合伙协议长期有效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缴纳、劳动事务纠纷处理等对公事宜
2、对外开展投资新业务
3、对合伙项目经营及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4、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5、员工管理、聘请、及工资发放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股东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甲乙双方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股东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股东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股东共有;
4.乙方须每月初如实核对上月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将本合伙影楼的客源私自转让或介绍给其他影楼消费,如有出现按单次消费额度的二十倍赔偿其他合伙人,如连续出现三次按减持股份百分之十处理;
(六)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让本人亲戚朋友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私自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
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太谷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规定及连带责任、分红时间;
(一)甲方合伙人负责日现金账和月总现金账、收入、支出账务的记账和当月财务报表的填写
(二)乙方合伙人负责每月初对上月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核对(可委托固定专业会计进行)
(三)甲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做假账、做混账、贪污合伙企业财物,如有发现按单次份额的五十倍赔偿给乙方,如连续发现三次以上按减持股份百分之五十给乙方处理
(四)分红时间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第十二条 其他;
(一)如甲方经营不善,乙方有权另外聘请店长经营或协商请甲方退股(伙)
(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按手摸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按 年 月 日双方所签协议日期开始至本协议签署日止将经营产生的净利润按协议规定进行分红,购买器材按规定进行分红后纳入本次协议作为投资份额。
(六)双方合伙人于 年 月 日所签协议于本协议签署时失效,但可作为法律依据进行参考
(七)如本合伙影楼经营地址发生变迁,则所有条款按本协议执行。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签名: 手模: 盖章:
乙方签名: 手模: 盖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第二篇:合伙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书
订立协议各合伙人:
甲方:甲方任志刚,男,身份证号码为34xxxxxxxxxxxx;
乙方:康璇,女,身份证号码为13xxxxxxxxxxxx;
丙方:徐先龙,男,身份证号码为34xxxxxxxxxxxx;
丁方:吴报国,男,身份证号码为34xxxxxxxxxxxx;
合伙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伙经营协议:
一、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经营项目为甲方任志刚承包的宣州区水东镇稽亭前胡村民组山场。经营范围为甲方甲方任志刚与宣州区水东镇稽亭前胡村民组签订的山场承包经营协议中所注明的山场范围内的林权和山场开发经营的全部内容。该山场的林权证编号为3400217095。
承包该山场时的部分资金由其他合伙人以借贷的方式提供给甲方甲方任志刚,自本合伙协议签订起,将原有借贷资金转为合伙资金,具体出资状况如第三条第二款所约定。
截止至合伙之日起,山场所有地表资产如下:
a) 20xx年种植的泡桐树112亩;
b) 20xx年种植的毛竹172亩;
c) 20xx年种植的绿化苗木30亩;
d) 原有外国松196亩。
山场所有资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所有合伙人按山场股份比例拥有权益。
二、 合伙经营期限:自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止,共48年。
三、 出资方式、金额:
1. 出资方式:现金和承包山场经营权两种形式(甲方任志刚为宣州区水东镇稽亭前胡村村民,有承包本村山场的资格)。
2. 出资金额: 该山场总计股份为十二份(大写:壹拾贰份)。其中以现金出资方式为十一份,每份出资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以承包经营权方式出资为一份,归甲方任志刚所有,且该份股份只享受分红的权利不承担出资的义务。
甲方:任志刚,以现金方式出资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获取三份半股份,另外以承包资格权方式获取一份股份,合计甲方任志刚拥有山场四份半股份;
乙方:康璇,以现金方式出资48万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获取四份股份; 丙方:徐先龙,以现金方式出资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获取二份半股份; 丁方:吴报国,以现金方式出资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获取一份股份;
3.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 合伙终后,各合伙人资产按合伙股份比例予以分割。
四、 合伙经营的原则和盈余分配、债务承担:
1.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 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份持有人同意;
②在承认本协议前提下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始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退伙
②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份持有人同意;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
③ 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继承人同意继承合伙除外);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失效日。
④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基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人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由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同经营财产现状进行结算。
3. 出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过其余合伙人同
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
六、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经营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推举甲方任志刚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同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召集合伙人会议;
④通报合伙经营财务状况。
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经营活动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份持有人同意即为有效;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包括国家对山林种植的补助款项);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该山场的林权证(林权证编号为3400217095)于20xx年9月30日被甲方任志刚抵押给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东支行,抵押期为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9月17日,该项抵押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此项债务以及因该债务引发的其他纠纷均由甲方任志刚个人承担,与本合伙内其他成员无关。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信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部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务不能完成;
④被依法撤销;
⑤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2. 合伙的清算:
①合伙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②清算人有全体合伙人担任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③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劳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④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办法进行分配;
⑤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办法办理。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它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其它投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第七条规定,应接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的可由剩余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一、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十二、其它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
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