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公司全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 根据合同 通信工程的施工工作,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优质、按时完成施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各类通信工程安全施工规范、各项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二、 甲方在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 乙方应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五、 凡施工现场的状况不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件的,不得开工。
六、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七、 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八、 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九、 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度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
十、 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当指使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十一、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俣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十二、 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重大通信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十三、 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财产及相关损失,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所属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通信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通信建设,保障工程安全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甲方与乙方签订 施工安全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爱护通信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施工期间无责任性人员伤
亡事故无责任性通信阻断及其它安全事故。
三、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
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四、乙方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对有电力
线等地形复杂的施工现场必须有项目经理在场监督才能施工。
五、根据工程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
责安全保卫。
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负责已
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八、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
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字日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代表人): 负责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