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开发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帕尔(香港)高科技发展实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苏州市华方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乙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联合开发高速公路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广告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甲方负责LED电子广告屏的设计制造,点位规划安装,维修调试等硬件方面的建设。
2.甲方负责与LED电子广告屏建设、维护有关的高速公路管理、供电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甲方拥有LED电子广告屏的产权和经营权。
4.甲方负责广告画面的录入、调试和日常监控等技术性支持保障工作。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LED电子广告屏安装点位图。
6.甲方应向乙方推荐潜在的广告客户,并协助乙方做好客户的沟通联络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负责LED电子广告屏的广告业务运营。
2.乙方负责广告客户的接洽、谈判和广告位的营销。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出广告播出安排的建议。
4.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相关电子文档传送。
5.乙方负责广告客户的售后服务。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广告业务营销情况。
三、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和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建立财务监督机制。
2.甲乙双方按照税后利润的×:×分成。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二篇:工程合作意向协议
工程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刘征沛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彭日校、彭宏暄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主题:甲乙双方共同承包中金《德安》国际大酒店内外装修工程。
旨意:为确保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维护甲乙双方之合法权益,经甲方双方共同磋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中金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之中金《德安》国际大酒店装修工程。
二、股权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含项目运作资金及利润分成)。
三、项目管理:整个装修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含运作资金、往来帐目、图纸审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验收结算等事项)。
四、财务管理:甲乙双方各自选派一位会计或出纳对整个工程资金及往来明细进记录和管理。
五、工作分配:
1、甲方负责本工程所涉政府部门之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之签订、协调和落实。
2、甲方负责与建造方《即中金公司》工程方面之级别标准、施工工期、施工材料以及工程款项付款方式和时间的确认和跟进。
3、甲方负责督促该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方案和完成。
4、乙方负责整个工程施工材料的采购、产品数量和质量
的确认和验收。
5、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和工期的跟进。
6、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及施工规则。
7、乙方负责现场施工材料的分配和管理。
六、权限:为确保工程的高效、快速、优质,甲乙双方务必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并以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贯穿全线,凡大事决策要讨论磋商,达到思想统一,任何票据要甲乙双方《或委托代理》签字确认方可入帐,否则视为无效票据。
七、其它事项:如在协议外有未详述事宜,则可另行商议或另立补充协议。
八、法律效应:此协议均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自愿签订,故自签订之日起将发生法律效应,互为制约。如在合作过程出现任何变故,甲乙双方应及时纠正解决,倘若双方协商不成解决未果则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九、协议期限: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利润分配完成,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止。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元二0一三年六月 日签订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彭宏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彭日校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投资中金《德安》国际大酒店装修工程,为确保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意向:甲方双方共同拥有中金《德安》国际大酒店装修工程50%股份《另有协议》由甲方投资工程前期运作资金,乙方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管理。
二、前期投资金额:根据初步概算,前期启动资金预计在800~1000万元(即按50%股权为400~500万元)。注:投入款项要乙方签字认可。
三、投资回报:自投资之日至投资资金返还止在工程利润中按月息2%利率计算。
四、利润分成:在装修工程结算后按工程所得利润扣除投入资金本息后甲乙双方各按50%分成。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应。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至工程结算;利润分配;双方无异议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