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流域监理规划(修改)

时间:2024.4.27

.编制依据

    1.XXXXXXXXXXXXXX河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

2.国家和XXXXXX省政府颁发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水利水电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水利建设监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

1.工程概况

XXXXXX为舞水一级支流,位于XXXXXX县中部,发源于新晃茶山界,干流沿途经过杨公庙乡、土桥乡、麻缨塘乡,流至岩桥乡的小河口汇入舞水。XXXXXX流域面积453km2,干流长53.2km,干流坡降3.84‰,全流域多年平均流量9.6m3/s。

XXXXXX流域行政管理共有杨公庙、土桥、竹坪铺、洞下场、XXXXXX镇、麻缨塘、楠木坪、晓坪、岩桥等9个乡镇71个行政村。流域内总人口13.24万人,总面积654km2,耕地面积14.72万亩。

1.1.2防护工程现状

本次XXXXXXXXXXXXXX河段治理工程主要对XXXXXX干流段进行防护,项目区内地势较低,防护能力不足2~5年一遇。由于沿河仅有局部简易防护设施,项目区内近几年已连续遭受洪灾,灾害损失惨重,两岸冲刷垮塌严重,由于洪涝灾害频繁,导致当地农业减产,经济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建设与发展。

流域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夏热冬寒,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39.9℃,极端最低气温-11.5℃。无霜期260d,最长达278d,初霜日为12月2日,终霜日为3月2日。大风日数3d,平均风速1.6m/s,最大风速达18m/s,一般出现在6月。≥10℃的积温为505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527h,平均日照率为35%,日照最多为7月份,平均达240h,2月最少,平均在60h以下。太阳总辐射量438.4KJ/cm2,冬季偏北风,夏季偏西南风,受季风环流影响明显,具有优越的小气候条件。

流域内多年平均径流深为650mm,年内分配不均,4-7月份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1%,期间洪水发生次数较多,且具有来势猛、历时短、暴涨暴落等特点。

该工程施工期从第一年9月至第二年4月底,总工期8个月。其中准备工期1个月,工程扫尾工期1个月,主体工程施工6个月。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开挖15.68万m3,土、石方回填3.43万m3(计围堰),混凝土6727m3,草皮护坡63951m2,浆砌石44557 m3,砂卵石反滤层21454m3。本工程施工需劳动总工时641249个,高峰期劳动人数150人/d。主要建筑材料有:水泥6231t、砂21806m3,砾石7465m3。

本次概算编制依据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依据该规定采用以下定额:

    (1)建筑工程执行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5]第389号文发的《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

(2)安装工程执行水利部水建管[1999]523号文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3)施工机械台时费执行水利部水总[2002]第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工程静态总投资2992.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868.01万元,临时工程157.85万元,独立费用731.38万元,基本预备费137.68万元,水保环保投资96.91万元。XXXXXXXXXXXXXX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3123.07万元(含移民占地费用)。其中移民及占地投资为131.06万元。

2.监理工作范围

2.1监理工作范围

    XXXXXXXXXXXXXX河段治理工程合同中所有施工项目全过程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本次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

3.1 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3.2 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3.3 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3.4 保修期监理服务

   按规范执行。

3.5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3.5.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3.5.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发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3.5.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3.5.4 文件报送份数:肆份

4.监理工作目标:

(1) 监理总目标

我们将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基本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强化管理,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同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自我检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积极为业主的建设管理出谋划策,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理服务,确保业主满意。

(2)    质量控制目标:严格将工程质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的合理范围内。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实现,并与业主、设计、承包单位共同努力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3)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控制在:开工令下达后2年内完工。

(4)    投资控制目标:严格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确保工程建设投资目标顺利实现。

(5)    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求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发生,这是每一个建设管理者的共同心声。首先要求设计安全可靠,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优化方案、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必须充分论证。在工程建设前期,我们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对施工单位提出创“安全文明生产月”活动,审核、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审核、检查防洪渡汛措施,特别注意混凝土浇筑及金属结构安装等的安全预测和保证措施检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将努力做到无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4)本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5)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6)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试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固化类路面基层及底基层技术规范》(JCJJ/T80-98)、《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XXXXXX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土方与地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3-83、《给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现行的定额及其相应取费标准;

(8)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等。

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根据业主要求,建设监理合同规定和实现监理工作目标的需要,我们将提供如下监理服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派出测量和专业工程师各一人进场开展工作。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部将根据需要相继派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服务。

6.1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与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关键。在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将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采取一系列多方位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本工程从原材料、施工工序、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查等全过程实施控制。使工程建设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6.1.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为了使工程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遵守如下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本工程工程性质十分重要。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最高原则,当质量与其它方面有矛盾时,质量必须放在首位。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工程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事前控制的原则

由于工程质量具有隐蔽性和终检局限性,工程质量靠的是过程的控制、监督、检测。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细致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审查、审批手续,严格做到以预防为主,对某些关键工序、容易出现质量的部位应有前瞻性控制,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合同文件对照质量标准来评价质量状况,绝不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也不无原则提高质量标准而造成增加工程费用和影响工期。

(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以检查的数据为根据,重科学,以标准和有关规定为原则进行质量评价和处理问题。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用科学的手段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

6.1.2  质量控制任务

在监理服务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具体地说,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大堤土方的铺摊和碾压填筑,材料的检验与试验、基础开挖与处理、混凝土工程、干砌石护坡、高喷灌浆以及金属结构安装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任务如下:

6.1.2.1 事前控制

(1)依据本大纲要求建立健全监理部的质量控制系统,包括监理人员的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细则、落实有关技术手段等;

(2)审核施工队伍技术资质,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3)审查工程使用的各种建材的合格检验证明、化验报告;

(4)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采购、订货、加工制作的质量监控和验收;

(5)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监控;

(6)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审核;

(7)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8)核查施工图和技术质量标准;

(9)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及施工组织设计;

(10)审核承包单位测量控制标点、水准基点、测量放线。检查主要模板、预埋件的安装偏差;

(11)开工报告审核。

6.1.2.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验收、签发质量验收证书;

(2)混凝土、砂浆配比,按规定抽检项目试验报告;

(3)监督承包单位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及其成果,对经检查后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不合格的试验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

(4)质量资料及质量控制图表审核;

(5)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审核;

(6)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7)严格工序交检,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组织质量信息反馈。

(9)审查渡汛措施并督促落实;

 (10)对重要工程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连续旁站监理;

 (11)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6.1.2.3事后控制

(1)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的审核;

(2)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3)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承包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4)竣工图的审核;

(5)参与工程的试运行;

(6)参与对工程竣工验收。

(7)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保修证书》;

(8)检查鉴定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

(9)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10)督促承包单位处理质量缺陷;

(11)在保修期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

6.1.3  质量控制程序

为了使质量控制进程流畅、环节严密、信息上通下达、避免工作失误,监理部严格执行本标书所述的监理工作制度,并针对本工程实际建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使之有序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程序简述如下:

(1)在本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对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2)在每个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始前,监理工程师需审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深入现场对人员和机械设备的配置、材料的准备及现场条件进行检查,满足条件的批准开工,不满足条件的提出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审查。

(3)开工后,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地运作,协助承包单位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或设计规定的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深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监督,全面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则签署确认意见,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后重新检查,直至合格为止。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当某个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所有工序结束在最后一个工序检查合格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交工申请报告”,并附上该项工程的完工资料。监理工程师对完工资料审查合格后,给承包单位凭此证书办理该单位或分部工程的结算。

质量控制工作程序详见施工质量控制体系操作程序框图

施工质量控制体系操作程序框图见下图:

           

                        

 


6.1.4  质量控制措施

6.1.4.1  组织措施

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监理部将组织一个强有力的监理现场机构,做到专业配置齐全,人员素质高,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对进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培训上岗,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分工负责,责任人到人。另一方面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专门质量检查部门,建立三级检查制度,各部位施工有专门的施工员和质检员,落实质量责任制。

6.1.4.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理单位主要要做好如下工作:

    (1)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

    (2)向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技术上可靠、缩短工期或节省投资的建设性建议;

    (3)协助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

6.1.4.3  经济合同措施

    (1)严格质检和验收,对质量优良者,建议业主根据优质优价原则给予奖励或支付质量补偿金;对质量伪劣者给予罚款。

    (2)按形象进度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凡不符合要求者拒付工程款或扣除质量保证金。

6.1.5  质量事故的处理

如果在本工程的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将按如下的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将以正式文函或书面指令的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停止质量缺陷部位以及与其有关联的部位和工序的施工,必要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业主。

(2)承包单位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进行全面、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事故性质、对工程的影响和严重程度等,监理工程师也将独立地进行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事故报告,说明:

● 与质量事故有关的过程情况;

●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情况和可能的趋势预测;

● 事故调查获得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 质量事故的原因初步分析与判断;

● 质量缺陷补救或处理的建议方案;

●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各方,必要时邀请权威专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4)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工程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5)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按照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在质量缺陷处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关键工序的要求进行处理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6)在指令缺陷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和业主的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对事故的出现、调查、分析、处理的全过程形成“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给业主。“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

● 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 实施质量缺陷处理的施工过程说明以及检查和验收记录;

● 对质量事故处理的检查、鉴定和验收情况;

● 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6.2  投资控制工作内容与措施

6.2.1  基本工作任务

6.2.1.1  按实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后支付。

6.2.1.2  按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且质量合格的数量和价值报业主审批。

6.2.1.3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质量要求。

6.2.1.4 编制财务支付报表和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月报表。

6.2.2  投资控制的主要方法

详细的投资控制方法将在监理合同签订后40天内,制订详细的投资控制监理细则,突出采用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进行控制。

6.2.2.1  进场后,与业主、设计、施工等一道作好项目的划分,规定工程计量、价款结算处理程序和原则,按项目建设要求编制相应的计量、结算支付报表格式,并输入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中,利用计算机软件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办理各项支付报表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6.2.2.2  协助将工程总投资按项目进行分解、切块,编制施工阶段资金使用年、季、月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6.2.2.3  主持施工图会审,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防止索赔事件发生。

6.2.2.4  做好设计变更管理,在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签审设计变更,控制由于设计变更面增加投资,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限额内。对设计变更和方案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要求节约投资可能性;凡是要导致增加投资的设计变更,都要在监理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作出是否可行的决定。

6.2.2.5  按计划工期组织和协调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6.2.2.6  检查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实物工程量。根据工程质量,核签月度工程付款凭证。防止过早、过量支付工程款,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严格掌握工程计量原则:

a) 必须是施工合同中规定的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已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的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的,并已获得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同意的项目。

b) 必须确属完工或正在施工项目的已完成部分。计量必须以设计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书为准,凡超范围的,如因施工控制不当而造成超挖和回填工程量,都不能计量。

c) 必须是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的项目,凡是需要计量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先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书。混凝土工程,还必须具有其强度合格的试验证明资料(如28天龄期的强度试验资料)。

d) 计量采取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计量的方法进行,双方代表共同在计量单签字并经业主确认后方有效。

e)工程计量单必需附有清晰的计量简图、工程量计算式和计算过程,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核算。

(2)计价原则:

a)计价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

b)超出合同规定的或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如零星工程、计日工等,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要就有关计价原则,提出计价建议,然后召集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协商,最后由业主代表确定。未明确计价原则的项目,一般不安排施工(防洪、抢险工作除外)。

6.2.2.7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用款计划,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6.2.2.8  按照施工计划单工程开工,对主要单项工程实行报批制度,防止提前开工占用资金。

6.2.2.9  协助项目法人制定阶段性资金计划和资金运筹计划,保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

6.2.2.10  协助项目法人召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会议,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6.2.2.11  复查工程量、设备价格、概预算定额、地方差价各项取费、税金、金融汇率等,各阶段工程投资。

6.2.2.12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定期向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报表和报告,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竣工决算。

6.2.3  投资控制的其他措施

(1)开展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大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把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都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之内,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

(2)广泛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如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控制投资有利,技术可靠,监理工程师在经过分析后,将上报业主认可,通过设计或施工单位实施。

(3)容易突破设计工程量的项目,重点控制。

(4)严格各工序的质量控制,防止返工而影响工程进度。

(5)投资控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投资控制系统操作程序见附图。


                                  


                                

                                                                  

 



6.3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与措施

6.3.1  进度控制基本任务

6.3.1.1  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批复。

6.3.1.2  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报业主批准下达。

6.3.1.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6.3.1.4  定期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作出相应的决定。

6.3.2  进度控制方法

6.3.2.1  总则

进度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工程项目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工。为此,监理部将采取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对施工进度实行动态控制。即以合同工期为主线来控制并带动全局。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年保总进度目标实现来进行动态管理工作。

在进度控制过程中认真执行施工进度的监督与报告制度,我们将利用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编制整个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实行施工进度的动态控制;并将利用我们的技术优势协助业主编制整个项目工程的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进行项目工程的宏观控制。

6.3.2.2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查

监理部将研究并利用计算机EXCEL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进度控制目标。

对承包单位提供的进度计划、监理部在七天之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审批并通知承包单位。

6.3.2.2.1  审查程序

(1)阅读分析承包单位提交的年度或月度或专项进度计划文件,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施工承包单位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6.3.2.2.2  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名排的合理性;

a)施工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一般对合同工期应留有余地。

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c)受低温、炎热、雨季和洪水等条件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当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计划安排的工作量及投资额应与施工的人力和设备实际情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4)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应是协调和合理的。

6.3.2.3  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1)审定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采供计划。

(2)按时完成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

(3)按合同规定,制定施工设计图的供图计划,及时向施工提供设计图纸文件。

(4)落实设计代表,保证开工后及时处理必须由设计单位处理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

(6)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布开工令,确保工程如期开工。

6.3.2.4  进度计划的现场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做好现场记录,填写监理日志。

(1)检查当日的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

(2)调查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人员数量素质情况,特别是施工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是否到位。

(3)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设备数量、完好率及配套情况,能否保证连续施工的要求。

(4)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情况。

(5)施工环境与生产条件的影响制约情况,包括业主提供的场地、施工道路、供水、供电运行质量、原材料及技术供应情况,如因故停工,要记录起止时间(小时、分)。

(6)加强进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监督、跟踪与分析工程施工进度。

(7)对关键线路的施工活动进行预测和调整。

(8)把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偏差对总进度的影响程度。找出偏差原因,并报告业主和施工承包商。

(9)根据出现偏差的原因,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变,并对进度计划加以必要的调整。

6.3.2.5  正确、及时处理工期延误

如果工期延误影响总工期,必须调整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加快进度,挽回工期延误时间。延误原因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承包单位原因,监理部及时责令承包单位无条件加快施工,按合同工期完建。

(2)非承包单位原因,监理部将与业主代表和承包单位协商,采取增加资源,加速赶工,予以挽回,并给予适当的追加费用给予补偿。

6.3.2.6  对处在关键线路上关键项目及工序重点控制

(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大力抓紧进场后的准备和交接工作,尽快进行基础开挖,严格按计划内的施工时间进行砼施工。

(2) 土方工程施工,应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的影响,以及边坡稳定、堆土弃置引起的施工场地狭窄的问题,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保持工程各分项进度的正常进行。

6.3.2.7  建议业主采用工期方面的奖罚经济措施,即以合同工期为目标,提前奖,反之罚。

6.3.2.8  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在有关原始凭证上签署,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生效。

6.3.2.9  组织现场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协调会的主要内容是:

(1)上次协调会执行的结果检查。

(2)协调总承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

(3)现场的有关事宜。

6.3.2.10  进度控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详见进度控制程序框图。

 

6.4  合同管理工作内容与措施

6.4.1  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6.4.1.1  协助业主主持召开开工前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和主持所有工地会议与施工阶段的旬、月、季度生产协调会,整理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6.4.1.2  按设计、业主或施工方要求的变更范围,对工程质量、数量及工程施工程序作出变更决定,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6.4.1.3  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经包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6.4.1.4  监理工程师初审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经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6.4.1.5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4.1.6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更换或要求停止支付。

6.4.2  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合同条款是合同有关各方的行为准则。在合同管理中,我们首先将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重点采用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合同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6.4.2.1  每一个监理工程师都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尤其是所负责的监理内容、工程质量、工程投资、工程进度方面的条款,明确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4.2.2  跟踪、督促和协调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为了防止违约产生处理违约事项,认真保存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记录资料。

6.4.2.3  正确处理各类工程变更

无论是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都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批准,方能进行施工。对于重大的工程变更,可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书,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变更引起的合同价增加或减少;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的提前或延长,为审查所必须的附图及其计算资料等。

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审查的基本原则是:

a)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b)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

c)投资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

d)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在工期和施工条件上产生不良影响

在变更审查过程中,与业主、设计、施工单位认真协商。

对于因为施工单位的过失或违约所致的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施工单位负责。

6.4.2.4  正确并及时处理工期延期

6.4.2.5  公平处理索赔事件

6.4.2.6  认真审查分包合同

6.4.2.7  定期向业主报告合同执行情况,积极协助作好向日行定期报告的有关工作。

6.5  信息管理工作内容与措施

6.5.1  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

6.5.1.1  实施最优控制,即掌握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计划值和执行情况,分析处理这两方面的信息,以便实施最优控制。

6.5.1.2  进行合理决策,即监理工程师在各项工程指标,施工各阶段,都必须充分收集、加工整理信息,以便根据这些真实的信息,作出科学的、合理的监理决策。

6.5.1.3  妥善协调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政府部门、建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金供应单位、外围工程单位、运输、保险、税收单位等,都会对项目带来一定的影响,需要加强信息管理,妥善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6.5.2  信息管理的原则

6.5.2.1  程序化:即对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使用、保管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6.5.2.2  标准化:即按统一的格式内容,编码和规定的部门,传递方式进行信息管理。

6.5.2.3 制度化:信息的制作、审核、签发、加盖公章,以及信息的传递时间、手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6.5.3  信息管理的目标

建立一个高度、快速的信息管理系统。

6.5.4  信息管理的手段

对于信息处理,利用电子计算机为主要的辅助手段,建立快速查询、打印的管理系统。监理软件为《P3系列项目管理软件之EXP  6.0》。我们将对工程建设监理过程形成的所有来往文件、验收资料等全部采用计算机进行储存、处理,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信息处理情况。

6.6  组织协调工作任务与方法

6.6.1  组织协调工作范围

(1)外部组织协调,即与本工程项目没有合同关系的单位、组织,主要有:政府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工程毗邻单位、社会团体等。

(2)内部组织协调,主要有业主、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资金提供单位等。

6.6.2  协调的方法

6.6.2.1  外部组织协调,监理单位主要是收集和提供有关信息,如政策、法规、或毗邻单位的行为证据等信息给业主相应部门并与之磋商,由业主出面协调。

6.6.2.2  内部组织协调,由监理单位负责,主要协调措施有:

(1)合理分包施工,尽量减少协调工作量。

(2)明确划分承包单位之间自行协调和监理单位协调的责任界限。

(3)对于施工的结合部或承包单位相互移交的工作面,规定移交时间和移交详细标准。

(4)涉及施工安全和干扰部位在文件中预先协调,并给予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5)各承包单位的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在文件中充分考虑。

(6)与各承包单位订立定期的工程协调制度,定期举行联络会议,通常每周一次,监理、各承包单位各级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发包人代表参加。

(7)做好现场联络会议准备,会议按预定程序进行,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对施工协商的问题达成共识,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写出纪要,经有关方面负责人签字后发放及存档。

(8)协助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与施工单位就满足施工工期、施工配合、预埋件等要求进行协调。保证工期按期完成。

(9)协调设计单位供图和施工进度的关系,以及现场设计代表的工作,保证按时供图和及时解决现场施工中需要设计解决的问题。

6.7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

6.7.1  安全管理的工作任务

安全监督是建设监理的重要任务。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忘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建立并实施监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方面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任监理工程师是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监理部将根据现场安全施工监督工作的需要,任命兼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工程师。

(3)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审查相应的施工安全、劳动卫生技术措施和环保措施;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8)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11)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6.7.2  安全管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重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a)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b)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c)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9)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6.7.3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检查安全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合理,设施是否齐全;

(2)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并在开工后以及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开工指令。

(3)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中,应检查其中有无不安全的施工程序和方法,研究其预计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存在的问题,如经审查不满足安全要求,对报告不予批准,直至改进后各方面满足要求为止。

(4)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针对爆炸品,事先做出或采取所有必要的安排或预防措施,并应遵守与爆炸品有关的条例、法律和规定。并且将对施工单位关于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上述安排和预防措施进行审查。

(5)检查在封闭型工区内是否有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以保证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健康无损害,空气质量要满足当地安全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安全及健康保证规定。

(6)对现场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劳动保护。粉尘较重的工段工人应带防尘口罩等。

(7)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养护和维修。

(8)在工程进展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施工的违章行为及时口头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发出书面警告,直至下达停工令。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停工或禁止开工。

(9)如果合同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入工地的设备和人员进行保险,监理工程师还应对其检查和审核,由于工程进行中不断有设备进入工地,同时劳务人中央委员职员人数也在变化,还应经常地、不定期地对施工单位的保险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及时保险的项目,应指示施工单位及时保险。

(10)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忘或财产严重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下令停止相关部位的施工活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通知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和业主,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只有在获得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方可下达复工指令。

(11)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晤,及时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对施工单位的承诺应检查其实施情况,对于玩忽职守、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解雇。

(1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性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安全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汇报,重大事故应立即汇报,并认真传达落实上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和精神,按照内部的劳动和安全保障的法规,管理好监理工程内部的安全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内部人员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监理工程师自身发生安全事故。

6.7.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任务与方法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以及国家或周边地方有关环境管理或保护的要求进行施工,使得施工现场以及周边的环境井然有序,作到文明施工。还将监督施工单位对其施工范围内及其受影响的相关区域的粉尘、污水、噪声、施工废渣等进行控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废物的弃置和施工物料的堆放,保持这些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和施工现场的整洁。监理工程师将按以下文明施工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

(1)施工单位应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等,开竣工日期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4)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以及业主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6)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落实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7)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清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8)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机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宿、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12)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和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定抛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  监理机构组织及职责

7.1  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监理工作的职能设置监理组织机构,并在工地设立现场监理机构—XXXXXX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部,详见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XXXXXX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部在XXXXXX省怀化市水利电力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领导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统一领导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开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代表XXXXXX省怀化市水利电力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对业主及工程质量负责。

本工程的监理机构是根据我们十几年监理工作经验和本工程的特点来进行设置,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还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工程实际变化情况,对监理机构及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7.2  监理机构职能设置

7.2.1 监理部机构职能

综合办公室:主要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合同管理及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监理部内、外部协调和后勤、财务等管理工作。

工程技术部:负责大坝土方,穿坝建筑物,护坡,防渗等项目的全方位施工质量控制,对相应的工作项目负责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内业资料审核、分析、整编工作等。

7.2.2  监理部岗位设置

综合办公室和工程技术部合并办公共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施工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分阶段派驻现场。

7.3  监理人员组成及办公生活设施

7.3.1 办公设备及生活设施

监理部需要的办公设备必须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自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及打印机、照相机等。监理部还将按监理合同约定,准备生活办公工作与生活必须的其它条件。

7.4  监理内部人员职责与分工

7.4.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熟悉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监理总公司负责履行监理合同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监理权限,确保监理总公司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在监理部得到贯彻执行。

2)组织和领导监理机构执行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按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3)保持与业主代表的密切联系,了解业主的要求与愿意;负责与设计方、承包单位代表联系,及时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确定各级监理人员,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并授予与其能力和责任相当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处置签字权。

5)主持制定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6)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7)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8)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技术工艺方案和总进度计划。

9)主持审批和承包单位提出的年、月进度计划。

10)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监理处工作例会。

11)审批和发布开工令、暂停工令和复工令。

12)审核并签发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

13)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14)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协助业主审核重大工程变更。

15)审核并签发监理文件、报表报告、工程计量和支付凭证。

16)指导重要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组织分部、单位工程的初验收。

17)审核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检查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协助业主进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

18)巡视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19)主持建立并保持合同管理和监理信息管理系统。

20)主持审理索赔。

21)组织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2)签发工程交工证书。

23)主持监理工作总结。

24)定期或应业主要求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

25)定期向监理总公司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应指定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部的工作,代行其有关职责。

此外,在整个监理工作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并授权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7.4.2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负责。其具体职责是:

    1)审核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

    2)制订分管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参加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

    4)负责重要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和签证。

    5)参加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检查与验收。

    6)掌握工程进展情况、预测和及时发现工程问题,并组织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8)负责分管项目的工程计量审核。

    9)负责工程总进度、施工规划的动态控制。

    10)负责工程合同结算,工程变更预算审核。

    11)负责合同综合管理。

    12)组织核实索赔事项,提出审查意见。

    13)做好分管项目(工作)的协调。

    14)指导和检查下级监理人员的工作,审阅其监理日志和记录。

    15)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

    1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7.4.3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综合办公室工作。

1)组织工程文件收发、整编、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编写工程监理月报、季报、年报等监理报告。

3)负责编写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

4)做好监理工作记录。负责工程照相、录像及音像数据文件管理等。

5)协助总监进行监理部内、外部协调工作。

6)负责监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7)指导和检查下级监理人员工作。

8)及时向总监报告工作。

9)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l0)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并进行动态控制。

11)核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施工计划。

12)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定期向总监和业主提交进度分析报告。

13)参加进度会议,并对影响进度目标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

14)利用项目管理软件,定期检查或调整进度计划,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15)根据监理规划,对项目进行分解,编制投资控制详细工作流程图,并在实施进程中控制执行。

1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年度用款计划。

17)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中间核算、竣工结算及决算报表,资金报表。

18)审核工程变更预算。

19)编制合同结构详图,进行项目合同分析。

20)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21)组织建立合同档案,分析合同条件和执行现状,向总监理或总监代表提出注意事项。

22)负责索赔管理。

23)拟定合同文本,参与合同谈判。协助业主与工程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协助业主进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并对合同进行监督与控制。

24)及时向总监和总监代表报告工作。

7.4.4  技术部主任岗位职责

1)熟悉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设计意图。

2)参加项目监理细则编写工作。

3)核查施工详图、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文件。

4)负责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检查,审查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5)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分项分部及单元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督促承包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施工质量监控。

7)对隐蔽工程、基础工程、单元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8)参加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9)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10)协助工程计量复核,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进度方面的意见。

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2)负责有关现场质量的试验检测、监督和协调工作。

13)记录现场施工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预测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置。

14)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认真做好监理日志。

15)分析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拖延工期现象,应及时向主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16)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审阅现场监理记录。

17)完成总监、总监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

18)参与并协助各项目监理站的现场监理工作。

7.4.5 金结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设计意图。

2)参加编制项目监理规划,负责拟定本部门项目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的委派,参与工程招标工作。

4)与承包单位及其安装单位代表、设计代表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协调各方的有关工作安排,及时解决工程上的问题。

5)核查施工详图、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文件。

6)协助总监或分管副总监做好设计交底工作。

7)协助业主进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工作。

8)负责金属结构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

9)负责金属结构设备进场检查验收。

10)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安装措施和调试运行措施。

11)督促安装单位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组织现场安装质量监控。

12)督促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13)负责工序质量、单元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签证。

14)组织设备调试运行过程的监控。

1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6)协助业主调查处理设备制造方或供货方的争议。

17)建立本部门工程质量、进度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18)检查分析采购计划和安装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拖延进度计划的现象,应及时与责任方研究弥补措施。

19)审核工程计量。

20)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和进度方面的意见。

21)核实索赔事项,提出处理意见。

22)检查和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工作,审阅其监理记录。

23)及时向总监理或副总监报告工作。

2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4.6  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有关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

2)组织设计代表、施工方代表现场交验测量控制极点。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及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

4)对承包单位的测量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核查并签认测量成果。

5)比较施工放线或原始地形测量结果与图纸的差异,并及时报告各项目部主任监理工程师。

6)做好监理记录,定期向工程技术部报告测量结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或总监代表。

7)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7.4.7  地质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有关合同文件、工程地质报告及设计对地质的要求。

2)针对工程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地质专业监理细则。

3)及时对料场及开采工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鉴定。

4)参加涉及工程地质的优化设计或工程变更的审查。

5)掌握现场的实际地质情况,做好详细的现场地质资料记录,对存在问题向主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6)有针对性地巡视施工现场,纠正施工单位的不良施工方法。

7)参加基础、边坡开挖验收,出具地质鉴定意见。对需要进行检测的基础做好检测跟班监理,并按规定进行抽检。

8)做好监理记录,定期向项工程技术部报告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9)核实涉及地质原因引起的工期或工程量索赔。

10)编写工程地质部分监理报告。

11)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

7.4.9  监理员岗位职责

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1)熟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2)按监理细则的要求负责分管工作面(段)的现场控制工作。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纠正意见。

4)对工序或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关键部位的跟班监理工作。

5)做好现场资料收集、记录、整理工作。

6)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8、保密措施

为了彻底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业主及工程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联合体的信誉,特制定如下保密规定:

1、监理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联合体秘密,维护联合体声誉;

2、监理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有关的保密规定;

3、监理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对参建各方提供的需要保密的资料高度保密,未经允许,不得传阅和借阅;

4、监理过程中所有的原始记录、监理资料、合同文本应交资料管理员统一归档,未经总监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

5、上级单位转发的重要文件和有关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等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分类编号、注明保密级别,未经总监同意,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复制、借阅;

6、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的会议、协商的内容以及问题处理结果,规定不得公开的,任何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7、经业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与工程无关的其他单位接触并提供工程有关情况和资料;

8、监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监理资料和联合体主办者贯标的有关文件,不得随意丢拉在桌面上,以防无关人员翻阅和复制;

9、监理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电脑资料,所有的文档均应设置个人密码,更不能将其资料拷贝赠送他人或获利;

10、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按联合体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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