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协议
一、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搭车路程: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
三、搭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 每周 至每周 搭车。
四、搭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搭车费用: 元/次 ,共 元。
2、支付方式:按 支付,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乙方送达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
3、搭乘车辆及附属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如一方由于个人原因或车辆问题,需中断服务的,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相应费用或搭车期限顺延;
5、如因特殊情况某次甲方临时无法提供车辆或乙方无法搭车时应即时通知对方,暂时停止搭车服务,扣除该次相应费用或将搭车期限顺延一次;
6、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7、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六、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协议,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人民币 元整;
(2)按本协议总金额的 %确定。
2、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不可抗力(如 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 同
规定索赔。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第二篇:互助拼车协议书1
互 助 拼 车 协 议 书
协议人:驾驶方(以下简称甲方)
搭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号召,本着互惠互利、合理分摊部分直接成本的原则,甲乙双方及直系亲属代表经慎重协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商业盈利的基础上互助拼车往返于常熟、苏州上下班。现就乘车途中安全责任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车主方,驾驶已经年检合格的、正常保养的、已经按常规交纳“车上人员座位险”的 牌轿车一辆,牌照为苏E ,并提供驾驶服务。
2、甲方主观上信守诺言,按照预先约定的乘车时间、地点提供方便,但并不对任何的延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完全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车。临时变化时双方及时电话联系,但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误责任。
3、甲方保持车辆完好,严守交通法规,严谨酒后驾车,谨慎驾驶,主观上努力保证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乘车人的安全。但并不对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对乙方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但除怂恿、胁迫甲方违法驾驶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或造成对第三方的责任/及或车辆损坏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伤害责任仍由甲方自行负责。
4、部分直接成本的分摊方式:仅象征性的分摊部分高速通行费、油费:单趟15元/次、往返25元/天,由乙方于每周末一次性主动放于车内。
5、本协议自双方及其直系亲属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车时自动失效。
双方及直系亲属签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直系亲属代表 : 乙方直系亲属代表: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亲属紧急联系方式: 亲属紧急联系方式: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