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双方约定本工程按照甲方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甲方质量、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及规模: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主体(含二次结构)结构施工期间的塔吊、施工电梯、钢筋加工机械、模板、木方及加工机械、周转设施及材料、辅助材料及文明施工人工费。
5、乙方承包范围:基础砼垫层下, 清槽、素土平整、砼垫层至屋面主体封顶结构施工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外架搭拆工程、以及构造柱、栏板、门窗过梁、砌体等直至按照山东省,莱阳市验收要求完成主体验收。
第二条、劳务承包方式
1、乙方按照劳务扩大分包的形式承担该工程,乙方自行组织劳务队伍和劳务用工,乙方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调配,独立承担施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所承担的材料消耗品、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具内容包括如下:塔吊、施工上人电梯、施工场地硬化、钢管、扣件、槽钢、搅拌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钢筋木工操作区防护棚、电焊机、竹胶板、木材、各种测量仪及施工班组各种小型机具、铁丝、胶带、铁钉、压力焊机、机械连接机械、电锯锯片、水桶、灰桶、粉笔、沙筛、各工种用电的电线、配电箱(二级配电以下)、脚手钢管、架扣、防锈漆、刀片、锯条、移动电缆架、开关插座、海绵条、氧气、乙炔、工作服、雨衣、胶鞋、手套及与工程相关劳动工具、劳保用品、辅材及工地施工所用的一切照明设施和材料、密度网、安全网及绳索和架板等文明施工所含工具或设施;工程的施工围墙和主要硬化道路的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
3、 3、甲方只负责供应用于工程实体的以下材料:钢筋、黄沙、石子、止水钢板、商砼、砌体材料、水泥、白灰、灰膏、保温板、钢筋套筒、止水螺杆(由乙方加工)及所有用于工程实体无法拆除或无法周转倒运的材料。
4、除以上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工具,所涉及的工程主体附材、设备及人工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双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合同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合同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适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的顺序采用标准、规范,由乙方自备。
第六条、图纸
甲方在工程开工两周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份,施工组织设计一份,标准图集乙方自备。该工程图纸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并妥善保管、使用,不得缺失。劳务工作完成7天内完整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施工准备工作
1、完成施工场地的责任及费用与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已具备。
2、完成施工供水、电管线的责任及费用与引入现场的时间和要求:已具备。
3、完成施工道路的责任及费用与起止地点和开通到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前完成,由乙方负责施工。
4、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及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由甲方提供生活临时设施用房及床板及水电费用。严格按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搭设。
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供时间:不提供资料,乙方到甲方查阅;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审批件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排污、临建及规划、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手续开工前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注册、暂住户口、计划生育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并自行承担费用。
7、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乙方根据施工方案及时编制技术措施及作业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合同附件中对钢筋翻样、模板制作和拼装方案单独签定损耗系数)。
8、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由甲方与业主商定,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施工期间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工作内容
甲方管理工作内容
1、组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实施工程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2、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噪音,环保、环卫手续的办理,以满足施工要求。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计量检测、试验校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定位测量、楼层验线、沉降观测、对乙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交工验收备案工作。
5、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上岗证,乙方违反规定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根据乙方提供的职工工资发放表亲自给职工逐个发放工资,或者在甲方监督下派乙方代表发放工资,乙方代表必须有工人签名的委托单。
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8、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现场,满足质量和施工要求,并负责所提供材料的试检验和复试费用。
9、甲方应及时提供图纸会审记录及有关变更文件。
10、开展质量、安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项目部严格管理对劳务队伍实行的各项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罚款。此款项将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劳务公司、班组和个人。
乙方管理及工作内容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向甲方负责。
2、乙方在甲方提供定位基准的基础上组织劳务技术力量完成全部放线工作,并由甲方组织验线。
3、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施工。乙方负责办理劳务工人技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有关证件。
4、乙方配备齐全的具有较强施工管理、技术能力的人员,并纳入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经甲方认可批准后要保证固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换人和调离,乙方现场劳务经理及各楼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超过一天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保证全部人员都持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与现场其他单位积极配合,照顾全局。
5、乙方负责按规定为其所有人员办理暂住证并在甲方进行安全备案,并且保证所有职工的健康状况能充分满足施工劳务的要求。
6、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7、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每周提交下月、下周的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周计划要按天编排。
9、做好各项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交底工作。
10、每月15日前提供下月主要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优良标准。
1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期。
13、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建筑安全工程操作规程和“两标五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14、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1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6、保证同进入现场的乙方全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甲方备案。
17、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并接受甲方监督。落实。根据甲方的拨款节点,提前15天将盖有劳务公司公章、合同签订人签字、现场劳务负责人签字的职工工资发放表上报甲方,经甲方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签字生效,由甲方根据工资表亲自逐人发放(职工领取工资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外地职工必须出示有效暂住证)。或者提供所有职工签署的工资带领的委托合同,由劳务公司委托的签订合同人领取。
18、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以及上级各部门的各种检查中,对工程出具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罚款。
19、乙方应有较强的经济基础,并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若出现工程款暂不到位情况,乙方承诺自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若甲方付款到位后,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的任何纠纷、不良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0、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不执行的罚款不少于500元/次,并且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或不听安排的劳务管理人员。
21、乙方应加大安全管理及措施力度,违章操作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22、若乙方不能满足工程工期、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任何一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先无条件退场后再进行结算,乙方结算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作为最终结算值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3、工程施工细节奖罚制度
砼工程:
框剪结构砼采用商品泵送砼,零星用砼采用自拌砼,人工灌注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准备工作:每次浇筑砼前,自检钢筋及模板施工是否与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相符,例如梁板标高、轴线正确性、梁柱墙偏移垂直等并及时修正;准备施工机具,办好工序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提前24小时向项目部准确申报混凝土浇灌及泵车使用时间,保证砼在砼浇筑前30分钟做好劳力、机具、管线及施工马道铺设等各项工作,原地待命。
2商品砼:泵送管架的搭拆及位移,布设及安装、拆卸、清洗泵送管,清洗砼输送泵,泵送管堵塞的拆接、指挥商品砼车抵达砼输送泵处及收、放卸料滑槽等等全部操作工程,严禁擅自在商品砼中加水,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严禁砼罐车未放净就放行签单,每发现一次按该罐车出厂容量的砼价值进行处罚。
3现场搅拌砼: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运输、计量、上料、搅拌、出料、运输、机具清洗等等全部操作过程。
4砼浇注及养护:砼输送泵派专人看护;砼的灌注、摊铺、振捣、抹平等;现浇板抹平后及时覆盖塑料薄膜,然后根据温度情况覆盖毛毡,及时洒水养护,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保持砼现浇表面湿润,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墙、梁、柱等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喷洒养护剂并盖塑料薄膜或毛毡养护。
5修补及清理:砼浇筑前清除模板内杂物,严禁使用水冲;散落在模板内的绑扎丝应收集,做到节约施工;砼浇注时、浇注后及模板拆除后清扫、剔凿散落的砼。拆模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表面修补,若出现非修不可的缺陷,必须在甲方指导下修补,严禁向甲方隐瞒质量缺陷,如有隐瞒,视情节罚款100-1000元。楼层接茬部位、砼根部要进行细部处理,必要时要采用磨光机处理以确保观感良好。所有废渣、垃圾均需要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保证工完料清。拆完模板的楼层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再有各种建筑垃圾,否则每次检查每处罚款200元。
6整改:对于甲方、监理下达的各种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应严肃对待,认真按规范要求整改,整改费用自负,并承担应工程质量问题、进度问题的罚款。
钢筋工程:
包括所有钢筋(包括柱、梁、板、墙、构造柱、过梁、墙拉筋、水电洞口加强筋、后浇带加强筋等所有现浇和预制构件钢筋)、预留预埋铁件、试验焊件的制作;马凳等的制作、绑扎、预埋(包括止水钢板的焊接);加工区及现场的装卸、堆放、场内运输(含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转运),钢筋余料按甲方要求进行调直、焊接使用等处理;钢筋机械连接中丝头加工、保护和连接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施工图纸,依照国家、sd省及莱阳市的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准确计算钢筋工程量,准确编制钢筋下料单,并为下料单的准确性负责。提前一周提供给甲方一份备案并向钢筋班组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下料单未报甲方前不得实施钢筋下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制作与绑扎:包括去污除锈、盘圆调直、钢筋切断、弯曲、各种焊接、机械连接及场内材料分区堆放、搬运和半成品存放等。各种钢筋的弯钩半径、锚固长度、搭接倍数等制作参数要符合规范,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各种预埋铁件的放置定位要正确,如有偏离造成失效每个罚款100元并自负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绑扎丝的截取长度应符合要求,杜绝浪费。钢筋加工应严格按配料单加工,发现不按配料单加工钢筋所产生的浪费,按材料价值双倍处罚。先加工先使用,严禁因积压成品造成钢筋生锈。如出现半成品钢筋作废现象,乙方应承担双倍材料价值的罚款。必须按照规范将钢筋短料焊接使用,不得剩余0.8米以上的钢筋,不得将长钢筋恶意截成短料报废,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施工用短料如撑棍、定位筋等要在废料堆中提取,不得用长料,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
3运输及防护:钢筋及加工半成品的水平、垂直运输、装卸及分类堆放、取料,恶劣天气下的钢筋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覆盖等。如果现场存放的钢材原料及半成品被雨水侵蚀,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4钢筋绑扎必须到位,间距相等、顺直、牢固。马凳间距要合理,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其间距,每发现一处超过要求罚款100-500元。每发现连续3个钢筋不平行、间距不相等罚款50-100元。每发现一处搭接、锚固、弯钩过短或过长罚款100-500元。
5材料损耗:钢筋用量以图纸设计实际用量的102%为准,超出部分按甲方材料转账价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6协调:应及时配合水电安装预留预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不得出现因抢工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
7每层负弯距筋如出现钢筋保护层达不到合格标准,每处将罚款两千元钱,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模板工程:
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安全规范及甲方要求搭设模板支撑。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以及清理、场内运输并在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材料存放区至加工区的二次转运、材料卸车堆放、下脚料的分类、收集、堆放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工作: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依据国家、陕西省及咸阳市的有关规范、标准准确计算模板配料,制作配料单及时提供给甲方一份并向模板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制作:依据配料单及施工图纸,本着节约施工保证楼层净高、房间净距(轴线)等原则加工梁、柱、板、墙定型模板,并将加工好的模板分类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
3、安装:立模板、立支撑、加固保温板、锯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楞、垫板、钻孔、穿绑铁丝、上螺杆、钉卡子、吊正找平、贴(嵌)双面海绵条、补洞、清理木屑等。模板加固符合规范要求,必须牢固,薄弱部位一定要安装定位筋。不得出现胀模、漏浆、错台等影响混凝土表面观感的现象。否则根据具体情况每个部位罚款100-500元。模板支撑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为了节约成本简化支撑,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为保证砼质量,杜绝使用边角破损或有孔洞的模板,严禁用碎板拼接模板,因用碎板拼接影响了砼制品的观感,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因未贴双面胶条密封导致混凝土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每处罚款100-500元。
4、大模内置现浇保温系统:按规范及图集要求正确安装保温板、防火隔离带。不得少按固定锚栓,不得出现大于5mm的接缝,阴阳角连接部位必须扣角,保温板端部不得外露,确实需要碎拼的保温板应按要求加密锚栓,所有锚栓必须用钢丝与主体钢筋进行绑扎或拉结连接。否则每处罚款100-500元。
5、模板支撑:必须按照规范安装模板支撑系统,立杆纵横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每处罚款50-200元;保证二层横杆,要规范设置扫地杆、斜拉支撑,否则每处罚款50-200元。
6、各种撑棍安装必须有效发挥撑棍的作用。
7、拆除:拆除支撑、模板、垫楞、卡子、铁丝、螺栓等。依据砼构件模板拆除规定,梁、板模板待拆模试块试验强度达到拆模要求后方可拆除,具体按项目部拆模通知执行。不按规范要求擅自拆除模板,发现一处罚款100-1000元并有可能承担后期出现质量隐患造成的一切损失。模板拆除时应提前通知砼制品养护人员做好砼养护的一切准备,待模板拆除后立即实施养护。
8、吊装运输及堆放:拆除的模板分类吊装至指定地点堆放,并摆放整齐,以利于后续施工的使用;进入标准层施工阶段,要做到“分类清除、原位使用、减少割据、杜绝浪费”。因模板分类不到位、排放不到位影响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次每片区罚款100-500元。
9、清理:应及时清理模板干结水泥浆、木屑、露头钉、方木露头钉、涂刷隔离剂(每周转一次涂刷一次);支、拆模后清理工作区范围所有木屑、废渣等垃圾;模板周转使用完毕后,木方、模板要清理干净并卸下钢管所有的夹具、扣件、铁钉,分类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梁、板底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将该层的所有杂物清理干净并保持楼层卫生清洁。否则,如果影响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次每片区罚款100-500元。
10、消防:木工施工面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如果防火措施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11、其他工作: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件安放;后浇带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挂设钢丝网等;每次浇筑砼时,木工班组必须安排不少于3人进行模板的看护、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对拉螺栓头并进行密封、抹平,不得影响甲方的后续施工;配合甲方的有关安装预埋、焊接等。根据甲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将罚款100-500元。
二次结构及砌体工程:
包括内外填充墙等所有砌筑工程,其中含钢筋砼现浇过梁、现浇砼门垛、压顶、构造柱、钢筋砼盖板等的钢筋制作、绑扎、焊接、预埋件剔凿、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砼的浇筑;预制过梁的制作和安装;砌体加固筋的制作、安装及焊接;不同材料交接处钢丝网的固定、挂网及其他相关的工序。二次结构中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项服从以上同类分项的要求。其他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砌体工程的质量标准、规范,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砂浆:配料筛沙,材料场内运输,材料计量,搅拌砂浆及砂浆的水平、垂直运输。因配料不合理导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接受100-500元的罚款。
3、砌筑:制作匹数杆,配备施工线、施工机具,砖及砌块的浇水润湿、加工、搬运、砌筑、灌缝、安装预制构件及搭拆砌筑架体等全部操作工程。不得出现空鼓、砖缝不密实、缝宽不匀、粘灰率低、拉接筋不出头等。否则每个部位罚款50-100元。
4、墙体拉接筋的对焊、放置位置要规范,墙体成活后在拉接筋处正确喷刷拉接筋标示。每漏一处罚款50-100元(视当地质监站要求)。
5、混凝土构件边缘处理:按规范剔凿构造柱、过梁、压顶等砼构件与不同材料交接处边缘,如:马牙槎、过梁底、压顶底部位,用墨线沿成活边线标示清晰,明显分界不同材料的结合部部位,保持垂直,水平观感良好。如果存在分界不明显、模糊不清,每处罚款50-200元。
6、各种构造柱、过梁等插筋要定位准确,坚决杜绝漏筋和严重偏移及集中成束。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100元/根。
7、墙体顶端塞缝:木楔防腐良好、间距均匀、镶嵌牢固、砂浆填塞密实、纹理清晰、观感好。否则,每道缝罚款50-100元。
8、墙体养护:每天确保对成活墙体进行适当养护不少于3次。
9、清理: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转(砌块)、灰等,当天施工完毕后将所有材料及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每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每成活一间二次结构应立即将其清理干净不得存在各种杂物垃圾等,否则每间罚款50-100元。
脚手架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安全规范及甲方要求,严禁裸体施工。
2、搭设及拆除内、外脚手架、三井(电梯井、检查井、施工井)、四临边(基坑临边、窗口临边、电梯口临边、楼层临边)及各类临时防护,临时料台(搭设、安装、翻层)、楼梯防护、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防护,挡脚板的制作及挂设。挂设平网、立网、上人马道等全部安全防护设施。
3、防护管件油漆,对于油漆部件要颜色纯正鲜艳、黑白分明、红白分明、黑黄分明、间距均匀等,严禁将油漆混色使用。
4、安装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横幅标语、警示牌、标识牌、各种广告宣传牌等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所有内容。
5、外脚手架必须超过施工层,平网、立网挂设到位,及时并每12小时内清理平网里的垃圾及杂物,及时更换损坏的平网、立网确保施工安全。平网及铺板上存在垃圾超过24小时,每层罚款100-300元。随意解除安全网或不按甲方要求立即恢复的,每片罚款100-300元。
6、各种防护措施不得妨碍塔机及施工电梯的安装、使用。
7、防护措施施工完毕要做到人走料清,钢管、扣件码放整齐。如果发现乱丢乱放钢管、扣件,项目部将罚款50-100元/次,并无需乙方同意甲方将派人员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8、在外脚手架不能满足施工安全时,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整改,在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9、因脚手架及各种防护安全措施不规范、不到位、不达标、标示不明确,拖延甲方的整改要求,每次罚款200元。
10、因内外脚手架、各种洞口临边水平及立面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及有关部门相应的罚款。
防火:
① 乙方负责所管辖作业区的全部防火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并对其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及实际操作培训。
② 合理放置消防器材,特别在易燃品集中处要有专人负责。
③ 电焊工在接近外墙焊接施工作业时,对本层工作面及本楼层以下各楼层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采用有效方法隔离火花,坚决避免因火花飞溅造成模板材料、保温材料、安全网等易燃物的燃烧。每出现一次火灾且无论有多小,罚款500-1000元。
④ 不具备防火条件是施工面,坚决杜绝动火作业,都在每次罚款100-500元。
⑤ 没有批准的动火申请,坚决不得启动动火作业,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
⑥ 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种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成品保护:
① 乙方负责对其完成的各种建筑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如:,楼梯踏步、边口阳角、板面等。
② 乙方负责对其他工种和班组的各种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无疑或有意损坏或破环。
③ 因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成品和半成品的损坏,如果影响了观感每处罚款100-300元。
其他工作:
① 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负责测量、放线、钢筋下料;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严格执行由甲方指定的施工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定等。
② 负责对甲方所供材料的装卸、转运。
③ 辅助用工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装及拆除各种防护设施、宣传类(板、牌、条幅、标语及各种标示等)、楼层及施工设施清理维护、建筑垃圾装车、抽水、排水,现场排水沟、厕所清理等,必须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
④ 由乙方负责的作业区内道路、场地、临时设施等所有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工作,及甲方要求配合的乙方有关的所有用工均有乙方负责。
第九条、工期要求
1、乙方根据总工期要求,周密的安排(年、季、月、周)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补救无效,在两周内仍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所完成的合格施工项目按合同承包价的 70 %结算工程价款,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 5 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 5天前书面通知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4、因乙方原因且甲方不予认可的单项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每拖一天处罚乙方500元。
第十条、暂停施工
因乙方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提出停工通知后48小时拿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可恢复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必须严格服从并执行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计划,麦收、秋收、春节等节假日不得影响以下施工进度计划;春节放假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并按要求及时返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因节假日影响各形象进度拖延将按1000元/天进行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过3天(仅限一次结构),甲方按停工天数承担乙方的误工费及租赁费并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进度要求
1、施工进度控制
①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总计划合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进场一周内将详细的施工计划(各单位主体进度总计划、楼层详细子项进度计划要按日编排)上报给甲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计划编制要力求合理,符合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
② 严格控制施工进度,不得为了抢工期而忽略安全文明施工的客观规律。
③ 住宅楼标准层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5整天,楼层砼浇筑、整平完毕后8小时内不得随意上人、载物。标准层施工周期少于5整天,每少6小时罚款100元。
④ 二次结构开始施工时间不得晚于地上五层主体一次结构完成时间。
⑤ 未经甲方、监理验收通过和批准,不得擅自拼合模板。浇筑砼等各种隐蔽工程。违者罚款100-500元。
⑥ 乙方不得恶意拖延工期,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每层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⑦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监理要求停工整改所耽误的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工期罚款。
⑧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⑨ 中间施工节点未按工期要求完成造成罚款的,在总工期按时间完成的情况下,退还中间施工节点因工期拖延的罚款。
2、主体总工期进度计划:
① 主楼:最迟于 年 月 日完成主体验收。
② 车库及公建:车库、公建基础可与主楼基础同时施工,车库、公建基础垫层浇筑完毕后暂停施工,到主楼悬挑脚手架搭好后车库马上施工, 天主体完成。布置施工现场(达到文明现场标准)。
第十二条、质量标准
1、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中定向一个楼主体结构质量达到优良建筑结构工程标准。
2、乙方确保承包分范围的分项工程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甚至可以是外援队伍)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酌情罚款不少于500元/次。
3、甲方质检员、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罚款不少于200元/次。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笔录,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未经过自检就申请验收每次罚款200元。
5、消除质量通病:墙、梁、柱、板节点部位必须无明显接缝,门窗及预留洞口位置准确,楼梯踏步、平台梁底口及井口边线要规整,预埋件必须位置准确、方正、牢固,所有构件要无蜂窝、麻面、孔洞,严格控制厨、卫、间、阳台等下落部位(吊模处)及浇筑砼的标高、表面平整和外悬挑构件、上部下部的标高等,否则甲方根据质量状况给予处罚。
6、确保钢筋下料准确,制作要求对号挂牌,吊装运输对号有序,严禁错放乱摆,就位绑扎要正确,若甲方、监理及业主检查出与图纸设计不符的,甲方向乙方罚款200元/次。
7、不同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保护层垫块必须保证每米或每平方米1块以上,双层钢筋的马凳支撑牢固、平整。钢筋保护层厚度超标造成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
8、砼地面及楼面要求二次抹光扫毛,标高、楼层净高及轴线位移等,误差必须控制在10mm以内,砼养护及时并保证养护次数、养护时间,坚决杜绝裂纹现象,墙柱插筋的砼浆及时清除。出现板裂缝,每米罚款50元。现浇板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否则每降低1%,综合单价降低1元。
9、结构施工过程中,出现结构尺寸偏差调整,结构缺陷修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承担甲方、监理、业主由此而给予的处罚。
10、顶棚、砼墙、砼柱等必须达到清水砼要求(注意混凝土与砌体接触处的做法),今后不作抹灰。
1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①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04
②一次结构质量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③二次结构质量标准: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
乙方责任与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降低轻伤率,违反自身责任内(含自身员工)发生事故和轻伤的一切费用及主管部门的罚款和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早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被交底人都要签字并签上时间,未向施工人员交底要进行处罚(体现安全交底工作的重要性)。
5、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按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7、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8、工程搭设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乙方人员杜绝随意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拆除时,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样。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0、乙方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当天饭菜不应留到第二天,防止食物中毒。
11、乙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机构,设立工程总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现场电工,确保工程有序进展。
12、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60%以上,甲方可协助办理。
13、劳务队伍必须实行实名制、工人进场登记造册并根据人员增减情况定期调整花名册(必须提供给甲方一份)、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统一工装,统一标志安全帽。
14、乙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有现场负责人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班组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员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规范,严守 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15、因乙方原因,受到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罚款和责任。
安全其他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遵照规范做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2、配备专职消防员或业余消防员并登记造册报项目部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各工人宿舍内除照明、电视及充电插座外不得有任何其他做饭的电器,或超过100W的电器,工人上班期间宿舍内一律停电,如发现没人时长明灯、长流水的,每次罚款500元。食堂除蒸饭设施、饮水设施外,其他一律用煤气。
5、乙方承诺施工现场达到陕西省,咸阳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该标准造成的处罚,由乙方予以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完不成乙方的承诺标准,则按每平方3元进行处罚。
6、乙方在施工过程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宿舍区的卫生。
7、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或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分类有序堆放。如有乱堆乱放现象,每次每处罚款100-200元。
8、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及剩余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到处乱扔乱放,否则甲方有权指派专人清理,发生的费用按双倍从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以有异议。
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赤膊、穿拖鞋、骂人、吵架、争吵、酗酒、打架。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元,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若发生工人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理由都将予以严惩,并直接勒令相关人员退场,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层不得有烟头,吸烟者请到吸烟室,违者罚款20元/人/次。
1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架工、机具工等要持证上岗(要人证相符)砖工、钢筋工持证率要达到70%以上,须登记造册报项目部备案。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指定的安全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指令,并接受相应的惩罚。
14、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有很好的安全意识,甲方有权不定期向乙方操作人员就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对人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退场。
15、没有经甲方安全员同意,乙方擅自将安全防护拆除,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并按甲方要求立即进行恢复。
16、严禁各种违章操作,如果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17、外墙脚手架内平网及铺板上的杂物存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8、不得教唆、指使任何人偷盗其他工地和作业区的各种物品,一经发现罚款500-2000元。
19、不得与其他工地和作业区发生纠纷、打架、闹事。否则每次罚款500-2000元。
20、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正确佩戴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不佩戴胸卡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1、高空作业不佩戴或者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2、违章用电、私接乱拉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3、宿舍内违规使用超过500W以上电气者,没收电器,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4、未经允许擅自开机具、设备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5、宿舍内卫生不按值日表打扫清理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被褥、衣物、生活用品不按规定叠好、放好者,每人每项罚款10元。
26、施工现场内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100元,小便罚款20元;在正在施工的工程内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200元,小便罚款50元。
27、施工现场内不能做到工完料净者,罚款50元。
28、职工与职工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不搞团结、打架斗殴者,肇事双方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有受伤情况医药费互负,情节严重者扣发工资(或承包费),开出工地,交派出所处理。
29、盗窃工地及其他职工财物者,不论情节轻重,案值多少,一律扣发工资,开除工地。
30、过失毁坏工地财物及成品、半成品的,依据损失的市值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遗迹损失的情况加倍赔偿。
31、由于不办理暂住证,被公安部门处罚者,项目部每人每次加罚50元。
32、随意倾倒菜汤及洗碗水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
33、丢失及非正规操作造成工地物资、工具损坏的,依据市值进行赔偿。
34、管理人员及职工严禁中午喝酒,违者下午停止工作,每人每次罚款50元。非上班时间上班或者不在工地现场外出者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35、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6、乙方工人如出现聚众赌博,寻衅滋事,传播淫秽及反动图片资料者,一律扣发工资,开除工地,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7、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及光膀子,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38、楼面垃圾应袋装清运,无法袋装清运的应征得办公室同意,在批准的时间内集中清运。
39、严禁从楼面上随意往地上抛掷任何物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地面人员伤害的除负担人员医疗费外,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
40、施工现场严禁外人及小孩进入,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要求与管理,尽可能节约资源和能源。
2、硬化路面定期洒水、食堂不准使用木料煤炭作燃料,废旧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处理,避免扬尘、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中的危险物(如废弃干电池等)应单独处理,避免对已有成品如道路、绿化带的破坏。节约用水用电,发现浪费进行处罚。
3、乙方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焊接服、绝缘鞋、胶鞋、口罩、毛巾、棉衣、雨衣等,切实保证工人在恶劣环境及冬、雨期施工的健康安全。
4、乙方必须做到严禁使用50岁以上的人员从事重体力及登高作业,不得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
5、严禁有精神病、癫痫病、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残疾人及行动障碍等人员在工地从事各种工作;乙方对有以上病史人员故意瞒报隐瞒的,如在本工地发生意外,项目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由此给项目部带来的损失,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基础及屋面合计结算:按标准层建筑面积的一层面积计算工程量(含清槽)。
2、基础以上:地下室、主楼均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结算(其中一次结构占 元/平方米,二次结构 元/平方米),面积按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工程外轮廓不变,内在结构变更,面积不得调整。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增减,本工程劳务承包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5、本合同中已明确可另行签证部分的零星用工的人工费单价为技术工200 元/人/天,普通工100 元/人/天。
6、工程中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的部分:模板支拆(含材料): 元/㎡ 钢筋制作安装(人工、辅材) 元/吨 砼浇筑养护(人工、辅材) 元/㎡。
价款支付:
1、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作为工程劳务履约保证资金,±0.000完成后,返还 万元,剩余 万元作为工程劳务保证金。保证金在主体验收后,两个月内付清,以“济南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款收据为准。
2、工程进度款:主体一次结构施工至正负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主体一次结构施工至六层,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以后按每完成六层付一次工程款,至主体封顶,每次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主体验收后付款至85%(春节前的劳务付款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二次结构按月拨付工程款,每月拨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二次结构完成支付工程量的90%,余款在工程内抹灰完成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付款由济南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据为准)。
3、工程按双方的合同约定,达到山东省莱阳市安全文明工地,经验收达到要求,增加2元/㎡;按双方约定进度计划(按项目部制定进度计划,双方签字认可)完成,增加6元/㎡;达到山东省莱阳市优质结构标准,增加2元/㎡;作为劳务方补贴。
第十六条、争议
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咸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如乙方自行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协议时,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0.2%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汇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7日内向甲方汇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自然灾害发生的费用双方按以下分别承担:
2.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2.双方人员伤亡由甲乙双方按责任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损坏或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认定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公认为灾害认定的标准。
4、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约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及处罚。
第十八条、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发出的指令。
2、主体竣工后在装饰时出现的框架内砼剃凿现象,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钢筋直螺纹制作、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钢筋电渣压力焊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施工内容若包含回填土、轻质板墙安装,费用另计。
5、现场发生停水、停电、建设单位材料供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停工,乙方人员自行安排工作,甲方不承担责任。
6、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要按期、按时落实到个人,并复印一份有效的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人工资发放授权委托书给甲方存档。禁止出现工人上访事件的发生,不论任何原因,若出现上访事件处罚乙方 5万 元/次。
7、该工程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出现,该合同自行作废,乙方无条件撤离,并不予结算工程款。
8、保险的办理:乙方必须全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9、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公布的工地管理规定。
10、乙方在施工中因缺少施工人员,需要甲方补充时,每工日按300元乘以实际工日计算,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1、乙方在主体框架施工完毕后预埋件及二次所需的插筋、预留洞口,二次结构时如发现不准确或漏留现象,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工程框架部分的分包,所用职工必须是直属人员,否则处罚如下:出现职工乱拼凑每次处罚 1000 元。
13、乙方负责人 ,在施工期间每周必须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5天,否则每缺一次处罚 500 元,一月内缺5次以上者,甲方有权将其开除并要求乙方替补人员即时进场。
14、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必须出具盖有“济南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字样、公章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失效。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总包项目部二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与归属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有异议,可参照第十六条处理。
甲 方:(公章) 乙 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劳 务 协 议 书
济南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