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概况
该承包土地位于 以北,共计17亩。
二、承包期限:共16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承包方式及用途:甲方将土地以承包经营方式流转给乙方用于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
四、承包价款补偿形式(现金、实物)及交纳时间:
1、该土地的承包金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每亩每年人民币800元,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每亩每年人民币900元。
2、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并在办理完土地流转等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后,支付当年度的土地承包金。以后每年的10月1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承包土地的界址定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1
2、保障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筹建及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乙方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3、按照合同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4、甲方负责理顺本合同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不清或发生纠纷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土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如乙方需办理土地的相关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承包金。逾期每天按照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罚金。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必须符合国土政策。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不得在承包土地上搞建筑等违反国土政策的行为。
7、合同期满,如果乙方不再继续承包该块土地,同时甲方也不再承包给其他人利用该土地,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好土地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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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变更,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街办及以上政府部门规划建设征用该地块,土地政策性补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人为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5、本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七、甲方发包土地的合法有效性
发包给乙方的土地,甲方保证其发包行为已通过民主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同意,报街道办事处批准,以保证乙方承包土地的合法有效性。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支付土地承包金的,逾期三个月未交土地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已支付的承包金并由乙方支付半年种植收入(以当年小麦产量价格为准)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约定的土地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15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土地承包款及乙方在园区内投入的所有固定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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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三年内扩建需要就近土地流转,土地的承包金及补偿均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签证机关一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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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稻谷,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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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 - 2 -
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 3 -
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会:(章)
签订地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