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地下 停车位 。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1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停车位出售合同范本(修改)
锦绣江南住宅配套用房出售协议
甲方(出卖人):繁昌县民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53-7915808 法定代表人:李名全 通讯地址: 邮编:241000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已对甲方锦绣江南项目的架空层住宅配套用房作了充分了解,现决定向甲方购买架空层中的住宅配套用房,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锦绣江南项目,土地使用权以竞拍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年 日。
乙方购买锦绣江南项目的__号楼___号架空层,面积为
限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准,如遇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按新调整政策执行。
二、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面积为单位计算总价款,该配套用房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当该配套用房测绘面积与合同第一条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面积为准,差异部分按协议约定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将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总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五、甲方承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上述配套用房交乙方使用。
六、乙方在使用上述房屋时,须服从锦绣江南小区的物业主管单位统一管理,按时向物业主管单位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且不可私自改变该配套用房的设计用途。
七、乙方不可私自改变上述配套用房的原有结构(如墙、柱、梁等),如因乙方变动原有结构(如墙、柱、梁等)导致乙方或他人财物受损,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所列买受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应为准确有效的,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交房延误或其它任何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
无涉。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繁昌县民全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日期: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地址: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