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第四条归档范围
(一) 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二) 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
(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 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
备、QC部设备等。
(五) 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六) 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
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 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
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 供应商档案。
(九) 质量标准: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十) 检验方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十一) 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
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
(十二) 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三) 标准操作规程。
(十四) 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
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五) 行政类文件:
l 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
准、规章规程等;
l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l 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
l 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
l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
保修卡等;
l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l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
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归档时间
(一) 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
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 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
时归档;
(三) 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
归档手续;
(四) 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
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五) 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
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 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七) 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
手续;
(八) 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
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九) 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十) 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 归档份数
(一) 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二) 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 归档要求
(一) 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
(二) 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
(三)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四) 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 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档案的收集
(一) 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
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 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
全面的整理。
(三) 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
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一) 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 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
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第四章 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 分类梳理
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第十二条 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第十三条 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
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 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 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 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 档案使用
(一) 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
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 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 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使用。
(六) 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
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归还
(一) 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
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
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 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 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
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 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
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 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
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 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
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 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十九条档案保管期限
第二十条档案的销毁
(一) 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
《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 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
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 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
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第二篇:中小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1章 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行政、人事、工程、经营、财务等各种档案。
3. 职责
档案工作,设立资产档案管理员,隶属行政办公室,对公司内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设立二级档案员,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员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负责对档案文件进行验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对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归档文件的电子文档存入指定的电脑,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员负责刻录和归档。
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销售档案分别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和营销管理部设专人配合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
各部门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员)。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负全责。
归档
各部门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移交手续,重要资料应随时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归档范围及管理:
各类资质文件、各类规章制度、人事档案、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设备及资产的登记资料等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
各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批文、复函、证件等前期技术资料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整理及归档,并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以及设计院、勘察单位之间往来资料,会议记录等资料由技术发展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总包、分包、监理、设备厂家的资质文件及其往来资料、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各类合同协议(承包、商务、销售、借贷、担保、转让等)的正本原件、工程预结算书等资料由合同管理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各类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贷款卡;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及各类财务凭证、帐薄、报表等均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归档。
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说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由材料采购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凡不属归档范围的文件、图纸、资料,由各部门二级档案员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根据档案内容整理编号、编制卷内目录、装订立卷;
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借阅
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本公司职工一般只能借阅秘密以下的档案,查借秘密档案,需经所在单位主管副总签字,方可借阅。
机密档案只限与工作有关的人员借阅, 由所在单位主管副总签署意见,经企管办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本公司职工借阅的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外借的档案一般在一周内归还,所借档案达到规定借阅期限,如需继续使用,若无他人预约可办理续借手续。借出的档案,档案室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催还,借阅人不得拒还。
外单位人员借阅非机要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所借阅的档案,只能在本档案室内查阅,不准外借,档案管理负责人并对摘抄的材料进行审查。
借阅档案要注意爱护和保管,不得转借。阅卷严禁吸烟、折叠、剪裁、拆卷、抽页、圈画、涂改、撕毁、摘抄、翻印、损坏。涉及密级内容和内部控制事项的档案,要注意保密,如有上述违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查阅一般档案材料,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拍照、摘抄。
借出或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要当面检查案卷的完整情况,如发现档案缺损的情况要严肃查处。
借阅者未按本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一律拒借,否则,追究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职工临时离开公司(出国、借调、外出学习等)、调动工作或解聘办理手续之前,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通知档案部门,经档案部门签字确认已还清所借档案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保管的人事、财务、车辆等档案只供本公司和主管政府机关查阅,不对外交流,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财务档案原则上不许外借,需要查阅者必须经主管财务副总同意后,由财务部指定专人陪同查阅,财务账目不予复制,财务凭证如确实需要复制,必须在财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复制。
档案保存期限及销毁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开发文件、设计文件、其他重要档案永久保存。
行政档案视可利用价值定期销毁。
档案每三年鉴定一次,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进行下架、分类。
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 销毁档案须填写档案鉴定与销毁审批表。
销毁档案由档案室负责执行,同时由主管领导指派监销人,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经批准销毁的档案,不得当废纸出售或作其他用。
档案统计及管理要求
为了给分析、研究工作提供数据,要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
年终进行当年归档文件汇总,并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分析利用率,总结档案利用与效果。
保密资料要全部入库,存放在档案室保密柜中,在重大节假日档案室要进行清点催还。
公司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若有泄密应追究责任,有严重泄密或窃密行为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附件1. 档案借阅申请单
附件2. 档案借阅登记表
附件3. 存档登记表
附件4. 档案鉴定与销毁审批表
档案借阅申请单
编号:
档案借阅登记表
存档登记表
档案鉴定与销毁审批表
第2章 保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