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广告发布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XXXXX有限公司
监制
XX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委托项目:
委托内容: XX广告发布服务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以下简称“广告”)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
乙方具有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建设和安装的经营资格和施工能力,并具有发布户外广告的资质和能力(甲方相关资质见附件一)。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拥有出租权,并保证该权利在甲方的租用期限内合法、有效。甲方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第一条 广告的基本要求
㈠ 广告媒体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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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广告媒体面积:[ ]
㈢ 广告媒体数量:[ ];
㈣ 广告媒体位臵:[ ]
㈤ 其他事项:(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及其他相关事项等)。
第二条 广告的发布期限
㈠ 广告的发布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广告的设计制作
㈠ 广告由甲方提供设计素材(包括图片、文本等内容),乙方进行设计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制作。若甲方认为设计初稿需要修改,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设计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㈡ 乙方负责向有关广告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包括广告批准和登记备案等法律手续,并负担一切费用。为使广告发布顺利获得批准,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示广告及其申报材料中(不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存在的有悖于法律要求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广告发布期内的各种管理费用的缴纳由乙方负担;
㈢ 乙方应于样稿获得有关广告主管机关确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画面样品制作,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检验。如检验 合格,乙方应按样品标准完成所有广告画面制作,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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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如果画面与样稿不符,或者其色彩、印刷、材料等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
㈣ 因本条3.1、3.2、3.3约定事项的完成导致广告发布的时间晚于
第二条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起始日的,双方同意第二条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
第四条 广告发布
㈠ 乙方应维护管理广告及其设施设备,保证其在发布期限内的持续正常使用,并保证其安全;
㈡ 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广告媒体及画面,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信息。如广告牌匾所依附的建筑主体、广告牌面或广 告画面在发布期间损坏,乙方应在72个小时内免费修复并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㈢ 乙方应当保证广告的整洁美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广告画面如有破损及严重褪色等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直至重做。乙方应保 证广告画面完全展示、不得被全部或部分覆盖或遮挡,并不得在其上设臵其他广告、标志(除乙方设臵的广告位招租广告及经甲方书面同意者除外)等,否则乙方应立即恢复到本合同甲方要求的状态,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
㈣ 乙方负责广告及其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监测并维持广告发布的最佳质量;
㈤ 在发布期限内,如果甲方要求更新广告画面,应当提前 15日 通 知乙方,并提供样稿和相关申报文件。经有关广告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乙方应当予以更新,双方可就费用、完成时间等事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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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广告费及支付
㈠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画面制作费 2_次、发布费、广告位租金、维护费、广告审批费、工商登记费等政府各项手续费,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及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㈡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时间: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圆整);
2.第二次付款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完整广告牌面在指定放臵点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RMB 元(大写: 圆整);
3.第三次付款时间:待发布期满(即20xx年4月 20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RMB 元(大写: 圆整);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将相应合法税票提供予甲方。乙方怠于提供相应税票的,甲方的付款可以不构成违约地相应顺延。
第六条 相关权利和侵权责任
㈠ 乙方保证其已经取得广告所占用的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合法有效使用权,使用期限不少于本合同规定的发布期限。如果对上述土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权存在争议,则由乙方单独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㈡ 无论广告是乙方所设计或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广告画面之著作权为甲方所有,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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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使用或允许、提供、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其部分或全部内容;
㈢ 无论广告是乙方所设计或者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给广告媒体发布的一切相关资料)均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获取以上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㈣ 如在广告制作安装及发布过程中发生倒塌、破裂、漏电或其他任何情况而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维修费用、对第三方的赔偿及实现债权所需的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
㈤ 乙方办理广告牌设臵、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及广告牌制作完成交付使用质保期内因报批手续引起的一切第三方纠纷,以及乙方由于资质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发布被暂停、终止、撤销,从而引起的一切第三方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㈥ 乙方所作的设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否则由此给第三方以及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㈠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广告费总额的 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㈡ 如果乙方逾期发布广告,则每逾期一日按广告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每逾期一日发布期限顺延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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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中止或终止发布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广告费,并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额30%的违约金;
㈣ 因甲方原因致使广告自始或中途无法发布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广告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广告费总额30%的违 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策变化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㈡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解除,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 保密
㈠ 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样稿、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实施方案、技术手段、产品信息、服务信息、各方企业内部信息以及他们的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价格、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
㈡ 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有权的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披露者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者应当立即通知对方;
㈢ 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员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应当确保其雇员遵守各方应尽的保密义务;
㈣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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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合同生效
㈠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㈠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续展
㈠ 本合同期满前 45日内,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续展本合同的要求。此种情况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㈡ 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提出续展要求,则甲方不再享有优先签约权,广告位臵不再保留。
第十三条 其它
㈠ 本合同的解释应当以条款中文字的通常含义为准,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㈡ 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㈢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㈣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资质、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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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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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广告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牌)
甲方(全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全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媒体或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媒体形式 立柱, 路牌, 灯箱
第二条 制作要求
1、发布地点(广告位置): 市 区 路
2、数量、规格:
3、材料要求:
4、画面尺寸:
5、质量要求:无色差,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6、广告效果:此广告位为甲方独家使用,没有和其他广告相邻。
7、如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第三条 验收标准
乙方应当于广告施工完成后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 日内对广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按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应当重新制作。
第四条 广告价格
广告费每年人民币为 万元,包含以下费用:发布费、占地费、保险费、行政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画面及基础架制作费、设施租赁费等。
第五条 发布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 户外广告,发布期为 年。
发布期自广告实际发布(获得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 质保期限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质量保修期限为 月,自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 %,计 元。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 %,计 元。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 日内支付乙方(期间不计利息)。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的收费凭证(即正规#5@p)。
第八条 广告维护
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护,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八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较重故障的,乙方应当在十六小时内予以修复。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乙方同意顺延广告使用期限。
无论是否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物体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审批办理
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的各类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户外广告画面,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资料,乙方在收到设计资料后 日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乙方发布广告画面前,必须将样稿送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发布。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用于户外广告发布行政审批的完整 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画面正确资料或设计稿。
3.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当日予以验收(包括白天、夜晚的效果),若甲方在广告发布之日的 工作日仍未验收的,则视为户外广告发布已经验收合格。
5.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更改广告发布的内容、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确定的广告发布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由乙方负责办理报批各项手续,经政府行政审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 周内安装完工。
2.乙方制作广告画面的材料质保期为一年,每年对广告画面进行一次免费更换。乙方应保证在不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广告物体在一年内保持完整,若出现损坏,乙方保证在 日免费更换画面,否则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3.在广告发布期间,因广告设施损坏,造成广告发布中断的,乙方应在 小时内免费修复,严重损坏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三日,若因广告画面破损、褪色严重,乙方应当在 日内免费更换广告画面,不得进行局部修补,恢复其广告(牌)正常发布。乙方占用的修复时间,相应顺延甲方的广告发布期。超过上述规定修复期限的,甲方的广告发布期限双倍顺延。
4.在广告发布全过程中,乙方必须作好对广告物体的维护并保证广告物体(牌、灯具等)的正常使用。因广告物体本身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有关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因广告物体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任何赔偿和其他相关责任。
5.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或政府行为等造成广告发布中断,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中扣除与广告实际发布天数相应的广告发布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乙方保证,该广告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存在拆除、迁移的可能性,并承诺如果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当退还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用,并就未能全部履行合同向甲方作相应的赔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照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还应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所误时间低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并应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严格履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
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项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的,可以补充、变更、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3、合同的附件 份,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 起生效。
5、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