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出资人;;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第二篇: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工商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申请人是法人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如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