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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真诚守信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 甲乙双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 甲乙双方保证无需为对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执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终止后双方欲再次签订本协议相同或类似的合作协议时,双发均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随时维护乙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不得做任何有损于乙方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2、 甲方应要求会员在乙方消费结账前出示甲乙双方都认可的会员卡,否则不得享受乙方的优惠。
3、 甲方在为自身客户开展营销活动,若要涉及到合作伙伴或消费时首选乙方为合作伙伴,并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推广品牌和进行捆绑销售。
第四条:乙方的权和义务:
1、 乙方应随时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2、 乙方应要求会员在甲方消费结账前出示甲乙双方都认可的有效会员卡,否则不得享受甲方的优惠。
3、 乙方在为自身客户开展营销活动,若涉及到合作火伴或消费时首选甲方为合作伙伴,并积极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品牌和进行捆绑销售。 双方承诺给予对方会员的服务价格应低于门市折扣价,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当乙方进行促销活动的价格低于甲方协议的优惠价格时,甲方会员将享受 ,以保证甲方会员在消费时获得最大幅度的优惠。
4、 双方应严格检查会员卡有效期,如卡过期请客户向发卡方申请。乙方应保证不提供给未持有有效会员卡的甲方会员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优惠内容,也不得随意提供给其他既非甲方会员有非乙方会员或老客户的普通顾客消费折扣,以保障甲乙双方以及各自会员的利益。
5、 当双方或双方会员有投诉发生时,双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并在投诉发生时24小时内给出投诉方满意处理结果。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相应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若甲方投诉期内接到客户5次以上商家违约的事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撤下所有乙方在甲方的宣传及推广。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及修改:
1、 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或法律另有约定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确实有因需要终止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 如经双方协商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如折扣调整,合作方式调整等,可先达成口头协议后再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并在修改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有更改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1、 如本合同签约人有变更,但在签约商户对外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同的情况下,本合同依然有效。
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可于任何时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持卡人与乙方因消费所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4、 本协议相关条款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了解到对方的信息应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某方违反该条款,守约房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房承担。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作协议-会员卡
浦家康1+N会员俱乐部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PH20081208-1
甲方: 浦家康1+N会员俱乐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持乙方有效会员卡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甲方产品时,享受8.5折优惠,折扣不与其他会员卡及优惠活动叠加,特价产品不参与折扣活动。
二、甲方CMB-R3定为双方合作专供机型,凡购买CMB-R3产品,即赠送乙方会员金卡一年服务费,甲方按 折向乙方付费。
三、乙方每期会员广告,必须留出一定版面对甲方产品进行宣传。
四、在甲方所有在吴江范围内经销店面,乙方可张贴一定的推广海报,以双方协定为准。
五、甲,乙双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为相互产生关联的用户服务,如果有客户进行投诉,
查明原委后,责任方必须对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甲,乙双方协定此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试用期双方考量合格,则另行起草协议条款,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重新签定。
九、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十一、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吴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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