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店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毕节市南部新区天钰花园(南岭路)第四栋一层4号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面拥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如有限制性经营项目,请自行写明);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店面内有:铝合金电动卷闸门、供配电、自来水、电信线路(需自行开通)、有线电视(需自行开通)、消防自动喷淋设施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
1、双方商定,该店面(房屋)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间届满时,如不再续租,乙方需将租赁物如期归还。
3、租赁期间届满时,乙方如需续租且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根据届时双方的约定内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提出申请,视为乙方不再续约;
4、租赁期间届满,如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且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约定为不定期。
第三条 租金、其它费用、付款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
1、第一年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以差欠甲方租金总额为基数,每日按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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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年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以差欠甲方租金总额为基数,每日按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第二年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以差欠甲方租金总额为基数,每日按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第二年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元,乙方必须在 年 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以差欠甲方租金总额为基数,每日按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收取租金无需提供#5@p给乙方,如乙方需要#5@p,应另行向甲方支付税费;
6、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需 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若无拖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且经验收房屋相关设施无损害,甲方需及时退还乙方所交押金(无息);
7、电费、水费、物业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在租金内;
⑴ 水表号: ,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水表读数: 吨。合同签订时乙方确认甲方未拖欠水费,合同签订后逾期缴纳所发生的违约金,由乙方负责。
⑵ 电表号: ,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电表读数: 度。合同签订时乙方确认甲方未拖欠电费,合同签订后逾期缴纳所发生的违约金,由乙方负责。
⑶ 物业管理费:按产权面积(建筑面积)为每月 元/M3,双方约定按年度于每年度初由甲方向乙方代收或由乙方直接缴纳,即每年人民币 元。如遇小区物业费标准调整,则按所通知的新标准为准缴交。
⑷ 其它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每月所公布使用情况,由乙方直接到小区物业或相关单位及时缴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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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所出租的店面如期交付乙方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乙方应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乙方按照该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如未按照该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⑵.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定的店面装修、改造方案及装修、改造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如发现乙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施工过程存在可能危及店面结构安全(如破坏承重墙结构等)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业主公约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阻止;如经甲方劝说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退还,并责令乙方限期恢复原状。如施工过程已对店面(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有权使用所租赁的店面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乙方对店面租赁期间使用范围内的人、财、物安全负责。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预交租金不退还,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⑵.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店面及相关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在不危及店面结构安全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业主公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所租赁的店面进行装修或改造,并接受甲方监督和审查。乙方对店面装修或改造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在租金内。乙方对装修及改造的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负责。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时,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返还乙方有关的装修费用。乙方如因经营需要要求破拆房屋局部结构,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时,乙方有义务将破拆结构恢复原状,或根据破拆程度和范围作价补偿给甲方。
⑶.乙方需按有关规定,将所实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及时送报消防、物业等有关部门审批。如未及时审批,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做出处罚或发生人、财、物毁损时,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⑷.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预交租金均不退还。乙方经甲方同意, 3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5)、因本租赁合同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国家机关进行征收,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承担的,可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或补充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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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临街门面租赁协议
临街门面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 月 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万元,三年共计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
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