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配送协议
致: 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
1、 (写药品中标企业名称)自愿将中标品种委托给 (写配送企业名称),并在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所有转配送手续。如不能按时完成,药管中心视为自动放弃,由药管中心自行调整以保证临床供应。
2、 (写配送企业名称)根据与 (写药品中标企业名称)所达成的协议,在此承诺对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承担 (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等,或另设附表)配送,严格执行《芜湖市招标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并按照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的要求,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及时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
3、如药品配送企业和药品中标企业,不能满足医疗机构采购上述药品的组织供应、配送等相关服务需求,愿意按照芜湖市集中采购药品供货合同及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配送企业和药品中标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招标人无关。 承诺期限为: 年 月 日至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期限届满。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采购期限如延期,本承诺期限自动相应顺延。
特此承诺。
药品中标企业盖章: 配送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
(药品中标企业、配送企业、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各一份)。 附件:转配送药品目录格式
第二篇:20xx年内蒙委托配送协议
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20xx年4月 20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__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