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海岸名苑项目
工程劳务合同补充协议
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劳务分包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劳务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将该项目工程的主体(包工包辅料)及室内外装修(包工包辅料)承包给乙方,该项目分二期施工,一期为地上1#楼18层,(地下1层),一期建筑面积共约23000万m2(按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文昌海岸名苑
(2) 项目地点:海南文昌市文清大道(文清北横路)
(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50000m2
(4)该项目结构为框剪结构。
第二条分包内容
1、承包方式:劳务三包工及施工机具(带措施材料及辅材)。包人工及机械设备、措施材料、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防护棚、临边防护搭设;(甲方现已建临建外)、包架料、包模板木方、包辅材、包所有机械设备、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小型施工用工具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保修的承包方式。
2、承包工作内容
A、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所土建部分指定的施工内容施工(模板制安、钢筋制安、浇灌混凝土砌砖及内外墙抹灰、部分装修等),模板、机械(施工电梯、塔吊、井架、里外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网及所有安全防护)归乙方购买或租用。
B、 施工图中所有地下地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以及各种小型构件(如构造柱、空调板、挑梁板、压顶、过梁、踏步等),施工模板所需的铁件、支架、方条、塑料保护垫块、镙杆、镙帽、脱模剂等,墙导管、养护用胶管、铁丝、扎丝的零星用料归乙方购买。
C、 内、外砖墙砌筑和各连接部位加固处理,钢筋连接和满挂钢丝网连接的工作。
D、 内、外、柱、板、天棚的抹灰(含内、外脚手架铺板)但外脚手架等外墙装修完毕建设单位及监理公与我公司有关人员验收合格以后才能够拆除。
E、 该项目为毛坯房,(如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以及公共阳台、室外散水、给排水、大门,踏步和室外一米五范围明沟散水、消防集水井)。按图纸要求施工到位。
F、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及连接电缆、太阳灯具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一个分配电箱到塔吊位置处及各栋楼底配分配电箱一个。
G、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爱护不能大材小用,合理组织施工不能随意更改各种施工集配,而钢材配料乙方按实提出配料单经甲方审查后才能下料,钢材焊接要进行水平对焊,(凡是可以对焊使用的材料,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必须要按规范使用)。
H、 基础工程包含挖基坑(按甲方交付基坑场地标高、土石方开挖、场内土石方转运回填除外)、压实、基坑排水、砼垫层、砌地模、钢筋制作与绑扎、模板制安、砼浇捣等所有与基础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土石方的外运与外调不包含在内,但土石方回填及夯实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施工工期
(1)工程施工20##年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总工期18个月(从挖土方开始算)。
(2)如果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所承包的总建筑面积为约5万m2(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2)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固定综合价为510元/m2。 大写:伍佰壹拾元/m2
(3)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以设计图为依据计算建筑面积。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另有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项目及室外的工程项目以附件(分项分部工程综合单价明细表)划分计算。
(5)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临时用工,大工按每人每天250元,小工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乙方自筹资金施工到1#楼主体结构完成十层楼板面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一次、进度款支付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1#楼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1#楼已完成实际工程量总造价80%。其它各栋按封顶以之前按三次付款(第一次五层板面完成工程量支付80%,第二次十一层顶板面完成工程量支付80%,第三次封顶完成工程量支付80%)。砌体工程按每月25日支付完成工程量进度款80%,抹灰工程每月25日支付完成工程量进度款80%。
(2)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工程造价的 97 %,预留3%的工程款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付清3%的余款。
(3) 现场临时工棚设施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二套给乙方施工用(其中蓝图1份,另外提供电子图1份)。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居住场地,生活用水,照明用电。
(3)甲方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标高和各楼层的控制线,乙方提供两个人员配合,具体施工操作线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安全教育和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
(5)甲方指挥有误或图纸变更所造成的返工,由甲方管理人员签证给乙方支付误工费。
(6)如果建设项目因其它原因停工,双方找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配备有专业施工技术负责人一名、施工员二名、安全员一名及电工一名,认真熟悉施工图和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并精心施工。
(2)保证生产安全,保证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有岗位证才能上岗操作。施工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到位,对于所采取的保证安全措施、设施不许破坏,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各项施工程序和规定。关于施工工期需求,乙方配合甲方实现预定工期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划分另找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具体分项分部施工综合单价按(分项分部工程综合单价明细表)计算扣除。
(4)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包括材料、人工的费用全由乙方承担。及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所造成重大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纪律,不准在工地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违纪者进行教育和罚款,违反治安条例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讲究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施工垃圾随时清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有关技术人员互相配合组织自检,互检和专检。
(3)对监理人员所提的质量问题,应严肃对待,认真整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技术人员认可甲方才能付工程款。
(4)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检查,隐蔽记录,按规定要求对工序质量检查控制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规定要求。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必须限期整改,整改还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限期为5天以内),否则甲方有权令乙方退场。由于整改造成进度材料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材料管理
(1)甲方负责施工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对所用建筑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报告。
(3)对不合格的材料不许进场,如果造成乙方窝工,损失按签证赔偿。
(4)由于乙方所造成的材料浪费,超过规定的材料耗用由乙方赔偿,在结算工程款时扣除。
第九条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应经常召开会议,检查安全落实情况,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安全指导交底工作。
(2)对现场施工用电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有关安全规定操作。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后的一切费用。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第十条加强现场管理
(1)凡质量验收不达标的分项一律返工重做,其一切工料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返工后仍未达标者,甲方有权勒令该班组无条件退场,并按达到质量标准的完成量80%结付,同时乙方应承担其和该班组集体的员工的工资损失。
(2)成品保护:乙方班组人员在交叉操作时,应保证其它工程工序的成品保护,如造成破坏者,视损失程序加倍处罚赔偿,连工带料从该班组的工资扣出。
(3)现场杜绝“三鞋”,严禁私拆安全围护及安全标记,否则视危害程序每次处100-300元罚款。
(4)现场杜绝“三护”,发现者除没收设备外每次处200元罚金。
(5)在施工现场打架、酗酒、赌博者罚所属班组各1000元后进行处理,并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6)操作人员应出具合法证明,由甲方统一进行“三证”办理,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办理则视为自动退场,甲方并不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甲方提供乙方必须的住宿,生活用水用电及生活食堂,乙方不得在现场私设小食堂,必须保证住宿的整洁卫生,并负责卫生区的清扫。现场不允许员工带家属,不得在宿舍私设小房间。必须按规定戴上上岗标志等,上述各项如违反,每次罚500元,直至整改好为止。
(8)场容场貌:乙方必须保持自身的整洁有序,并及时清理。严禁从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斗车、小机械设备应指定位置安放,用水用电做到用时开,不用时关的良好习惯,衣物应指定位置挂。否则每违反一次罚100元,直至整改好为止。
(9)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内搭设床铺,如确实困难,应由甲方统一安排,违者每床罚100元,并立即整改,如发现随意大小便者,每次罚该操作面相关班组各200-500元,并立即清理。
(10)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次罚100元。
(11) 工地所有安全措施和宣传牌不随意乱拿动用,否则按情节影响进行罚款100-200元。
其他事项
如果施工中发生不可预料的情况下,发生停工,延工或退场甲方负责给乙方按合同内容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十二.补充协议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其中附件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补充协议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分项分部(承包)施工劳务综合单价明细表
工程名称:海南文昌海岸名苑项目工程
注明:以上分项(承包)施工综合单价按图示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防水工程、安装工程、内外墙装饰涂料另计)。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分期还款补充协议
附件:
补充协议
编号: 号
甲方(借款人):
地址:
乙方(贷款人):
地址: 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 )文件要求,规范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 借款合同》(编号: )项下贷款资金总金额 万元的还款方式,特签订此补充协议。
1.在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甲方还款计划如下:
2.本补充协议与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证提前筹集资金,按期偿还每期应还贷款本金。
3.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负责将本协议内容告知相对应的担保人。
4.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公章):
签字: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