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及房屋租赁用途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用途: 。
第二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季,大写人民币 。
(二)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7、8、9、10、11、12由甲方承担,1、2、3、4、5、6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第四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简约版
房屋租赁合同简约版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使用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号楼 _____单元______号的房屋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双方商定的租金为每月______元,乙方交付首期租金______元,交付房屋租金为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到期前三十日交付。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交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双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如未造成财产损坏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 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线电视、暖气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完好,正常磨损除外。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并不得擅自对房内固定结构进行修改或移除等,不得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等。
3.非因乙方责任致使该房屋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修理,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导致财产损坏时,乙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检查家电使用情况是否正常,因对房内水、电、煤气等家用电器的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未征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造成损坏;
(2)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日;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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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