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
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由中心留存。
2、仅供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的非苏州市农村户籍的参保员工回农村居住地务农,申请提取园区公积金存量个人帐户余额时填写。
3、请参保员工在办理回乡务农提取园区公积金存量个人帐户余额业务前正确、如实填写表中本人信息,并按后附的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帐户余额友情提示要求前来办理业务。
第二篇:离职证明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xx人证(2013)第(019)号
我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号:xxxxx,其在我公司工作年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解除劳动合同时,离职前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劳动合同,离职时工作岗位的xxxx。
因个人原因,属于员工请辞劳动合同,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双方劳动合同定于20xx年xx月xx解除,薪酬福利及停保日期为20xx年8月31日止,出具本证明书表明离职员工个人离司手续已办理完毕。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xx年8月31日
特别声明:
1、本证明作为本人重新就业、失业登记的身份证明,涂改无效,办理其它凭证可复印后加盖印章;
2、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停缴封存,本人或受委托人应在90天内办理转移;
3、企业年金按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定执行,公积金按本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可支取或转移,医保卡仍然有效但不在续费;
4、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可以60日内持相关证件和此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申报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5、本人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调解或仲裁;
6、受委托人领取本证明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及离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申明承诺完成相关义务;
7、本证明书一式二份,本人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备查。
通知方式确认(框内划勾):本人签收 委托转递
证明
处置
情况
记录签收人: 日期: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日期: 受委托人电话: 其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