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需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资产安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向甲方购买东风服务车 壹 台,总金额为¥75000 元,大写金额: 柒万伍仟元整 (支付方式:现款)付款方式为:电汇
二、 乙方关于车辆配置特殊要求: 所有服务车配置以公司标准配置为准
三、 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支付全额(需支付价格)车款 ¥75000 元,乙方需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及
交车仪式并将车辆提回服务站;发车日期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 车辆送达后,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核对提供的车辆证件是否正确齐全,车
辆质量是否合格,在验收合格后,对交车验收单出具签字盖章,并及时通知甲方;到货地址、联系人
及电话;
五、购买车辆明细: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
1、 本合同在双方认同的情况下,必须有乙方代表人签字与其公司盖章方能生效,本合同如需更改,必须
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方可改动,更改完毕须注明并签字;
2、 车辆售后服务均按照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修手册》(随车附)执行;
3、 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车,双方可协商处理,
甲方对乙方不负有赔偿责任;
4、本车作为乙方开展东风机动服务而用,5年内该车不得转让,形象不得损坏,在乙方通过此车辆开展东
风服务时,外出标准以甲方最新标准为准;否则,购车补贴在三包费中扣除,外出费用标准一律按甲
方规定标准执行。
5、购车5年内,乙方通过该车为竞品紧急救援加收费用按0.1元/km执行,定期定点加收费用按0.6元/km
执行。加收费用直接在三包费用中扣除。
6、 如果因乙方违约或非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或造成退车情况,甲方对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如
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关的赔偿责任;
7、 若任何一方违约,均可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盖章有效。
9、 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02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单位名称: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
创业路 58号
邮政编码:430056 邮政编码:
银行账号:0514 0141 8000 0373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沌口支行 开户行:
负责人: 李斌 负责人:
电话:027- 84287221 传真:027-84287110 电话: 传真:
备注:
1,所开服务车#5@p对象必须与签合同对象一致,请确认购车主体。 2,收到合同电子版请填写购车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后发传真到027-84287110,并将原件邮寄我处(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 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
02784287221)
3,填写好合同第4条中的收车地址,联系人,电话。 李斌
第二篇:慈利县天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同
慈利县天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车价: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 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 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银行慈利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金额(大写)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