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装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业宾馆装修施工的特点,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宾馆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概况:
三、工程承包方式:
四、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 期 年 月 日。
五、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并 附工程装修造价单)。
六、 付款方式: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 ( )整;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后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 )整;剩余款在 年 月 日付清,乙方须留工程总款 %的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签订本 合同,甲方同时在图纸和预算书上签字认可。
2、 甲方在开工之前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施工所具备的条件,如 水、电、路三通,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停工、窝工,其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派驻代表对施工当中的有 关需要签证的情况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并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4、 甲方有按本合同按时付款的义务,有对乙方施工监督的权 利,因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停工、除工期相应顺延外,按每逾期一天,偿付预算额的0.3%,给乙方作为违约金,情况严重者,乙方有停工、直至索赔损失诉诸法院。
5、甲方有权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进场材料的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双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防盗、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对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和装修质量等原因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违法事件,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周边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8、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供装修设计图纸等相关部门报备的资 料,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所采用的装修材料提供详细的材料明细表及合格证,可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否则,造成装修验收不合格,有乙方承担材料损失并返工,确保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
9、 乙方有义务对所施工项目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凭 保修卡保修两年。
八、 施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不负任 何责任,甲、乙双方如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调解不成,可依法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 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共同遵守。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务宾馆装修合同
坤昊商务宾馆装修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宾馆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宾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及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1.3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 施工图纸:承包人设计并提供图纸。
2.2 承包范围:包房、走廊、办公室、外立面
2.3 承包内容:整体装修,按图施工。按每个房间实际情况随图纸改变。其中不包宾馆区室外转门。电视、电脑、床、床上用品、窗帘、外装饰物、家具、卫生洁具、热水器、空调、监控系统、消防设备、沙发、桌椅。办公区不包括室内外的门,家具,外装饰物。外立面不包括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其中包括搬清宅内家具、陈设或将宅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或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水费、电费;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宅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有的设施及陈设;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6.1由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工程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延长
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及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程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由发包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返工费。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双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②地砖铺设完工
③木工吊顶,木制品完成
④油漆工程完工
⑤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填写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在工程质检合格双方签字日起保修期为6个月。6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第十一条
11.1合同双方当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旅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验收签字五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经发包价2%。十五天后承包人可中止合约;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报价2%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射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伸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4.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