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收款协议书
受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的事项为:( )工程项目委托收款。
乙方委托甲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代为收取乙方在( )工程项目中 台施工升降机的租赁费用。合同号编:__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月,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
第二章 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2、甲方所代为收取的乙方账款均应在收到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转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为:
乙方保证:
1、其委托甲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根据甲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四章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 违约条款
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第二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
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
甲方: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文件(岩银综[2003] 203号)关于同意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批复。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款项为乙方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个人缴交款项和单位缴交款项)。
二、甲方于每月15日至20日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以下简称承办行) 向乙方开户银行___ _ )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户名 _ _____)无承付托收乙方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承办行联系电话为:_____ _
三、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在开户银行备足款项以便划拨。乙方帐户存款金额不足扣收应缴款项时,视作全额欠缴。由此造成银行无法收取款项而退回票据的,乙方应使用转帐支票及时缴交公积金。
四、乙方若发现当月错收款项,应于当月三十日前通知承办行,承办行核实后按规定办理退、补款手续。
五、乙方若变更开户银行或户名、帐号,应及时通知承办行和甲方,以便更改。
六、当本月应缴纳职工人数、金额有增减变动时,乙方应于当月10日前将公积金汇缴变更或补缴清册报送承办行和甲方。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承办行、乙方开户行各执壹份。
甲方:
负责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