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购买协议书
甲方(宅基地所有人): 身份证:
乙方(宅基地购买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在 安置区 号,左靠 右靠面积平方米,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后,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四、乙方金额全部付清后,双方应另外笔载宅基地所有权已转让证明,但过户手续要等安置区统一办理。
五、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将土地证的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的已付购买金额;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宅基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七、政府对桩基浇注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宅基地出让协议书
宅基地出让协议书
出让方:关索镇场坝村一组,组长卢大成,群众代表:张兴国、肖昌明、肖昌荣、孙啟明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何 薇 (以下简称乙方) 场坝村一组于20xx年10月12日经全体村民召开会议,将我组20xx年大岩新区征用本组集体土地返还宅基地一宗92平方米出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土地来源:出让的宅基地一宗计92平方米。系20xx年大岩新区征用集体土地返还宅基地。
二、宅基地价格:经双方协商该宅基地共计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转账一次性付清。
四、四至抵向:该宗地系安置地,四至抵向暂时不能确定,待城建局确定方位后以城建局确定的方位抵向为准(自行抽签)。
五、该宅基地办理过户手续时,由甲方代表人卢大成、张兴国、肖昌明、肖昌荣、孙啟明等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
六、该宅基地出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出让后因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取得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后,应立即过户给乙方。
八、该宅基地向国土部门交纳的相关地价已由生产队集体交清,乙方不在支付。
九、本协议经全组村民(以户为主)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若甲方不能将上述宅基地交付给乙方,则由甲方代表卢大成、张兴国、肖昌明、肖昌荣、孙啟明等负责全额退还乙方购买土地款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手续一份,由村委会存档一份。
十二、本协议相关法律的各项手续由本组委托法人代表全权负责。(由村委出具证明)
甲方:关索镇场坝村一组 成员:
乙方:
在场人:
关索镇场坝村村委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