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时间:2024.3.19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青岛亚建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

第一条、技术文件:

1、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

2、乙方递交给甲方的报价书。

3、施工图纸。

以上技术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施工范围:按规划局审批通过的环境设计图纸为准的景观绿化内容进行施工。

第三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同时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

3、乙方已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工期的影响,不得对因此而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

4、乙方已到工地踏勘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5、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①、因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关键工序)的。 1

②、甲方指令增加的工程量超出图纸原设计工程量的10%的。

③、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植物草坪初次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秃斑,其余在一年内补种并验收合格交付。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图纸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合同金额为(RMB): 。

并做以下说明。

1、包含所有材料的采购和施工费用。

2、包含所有的机械和工具使用费。

3、包含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4、包含所有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5、包含所有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验收费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6、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内容以改变造价。

7、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时,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8、若甲方要求增减施工部位或材料,乙方必须接受,由此改变的工程量办理签证以纳入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种植土全部填埋现场及苗木(大树、灌木、乔木等)运至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

2、铺装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3、工程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备案竣工图等备齐,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保质期两年满,含两个冬季(其中草坪保质期为一年),其苗木成活率达100%(未成活苗木更换后养护期延顺),移交给物业公司,并经物业公司签字盖章同意移交后,甲方付清余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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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形式:按双方确认的绿化图和绿化图提供的工程量,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即结算。若草坪绿化面积小于图纸提供的工程量及质量降低时,则按实扣减,若草坪绿化面积大于图纸面积则按实结算。

2、绿化系统苗木种植养护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3、乙方承揽绿化工程应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揽工程所有的原材料试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水电源,则由乙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对乙方各种材料及施工的验收。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化验现有土壤成分,并承担化验费用。如因建筑垃圾原因需换土,其工程量和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计算支付。

2、负责根据甲方所在地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种植品种,并严格按照绿化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色植物配置表配置种植品种标准。

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报表。

4、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照明、围栏、看守和警卫等设施。

5、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市容环境卫生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6、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大面积开挖时应通知各配套单位,协助处理相关事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缮。

7、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8、所提供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规格、品种都必须经甲方看样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 3

定出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的草坪苗木修剪、施肥、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抗旱抗涝、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草坪选用移植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长绿型栽植,草坪成坪后,能耐寒、耐旱,抗病力强,绿期长,确保草地质量效果。

9、负责将甲方堆放在工地现场100米范围内的土方运送、堆垒,草坪要求多起伏。

10、因乙方在质量控制方面造成的工程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

11、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人的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13、乙方负责场区回填或开挖至室内坪。

14、总承包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第九条、质量事故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按安全生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人身财产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乙方施工时必须与相关方协商配合,搞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法律教育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

第十条、施工质量及设计变更

1、绿化、景观方案平面图及施工图、植物配置表、小景图将做为施工依据。乙方须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任何一张图上有的内容都须在实际施工结束后呈现出来,并达到小景图的效果。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对乙方当期不足部份要进行补足,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2、根据设计图纸标准先由甲方组织自己检验,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包括安装施工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及安装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3、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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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继续以下施工,费用从乙方的施工总价中支出。

5、凡隐蔽工程,应由乙方做出记录,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验证,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隐蔽。

6、需做小样的必须做出小样,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才能施工。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绿化方案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化配置表为依据。

2、乙方竣工验收时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有关资料。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在竣工前5天与甲方商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4、工程中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等均由乙方保活,保活率为100%。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5、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二年(自竣工之日起算);草坪为养护管理一年(自竣工之日起算)。未成活苗木、草坪更换后养护期延顺。

6、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管理期满后与物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2、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追回已拨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二倍已拨付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否则工程结束后甲方不仅扣减乙方工程造价20%的工程款并将终止合同,并将余下部份交由其它公司施工。

4、本合同已明确的相关材料未经甲方审批乙方擅自采购除勒令清出现场外,每次扣罚乙方工程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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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双方派驻代表的代表名单

1、甲方代表: 5

2、乙方代表: 。

二、乙方负责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他一切变更,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除有关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期满后,结清保修金和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费后,所有条款终止。

四、小品的材质、施工、制作、安装前须出效果图并经甲方认可,高低起伏的土坡施工要经甲方的认可。

五、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苗木经两年( 除草坪为一年)后期养护管理完成后,必须存活状况良好,否则其修复、养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后附报价表。

七、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以下方法解决:

1、另行补充协议附言。

2、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共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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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理乐) 2


博鳌·香槟郡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签 订 日 期: 2013 年 7 月 22 日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北京欧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深圳三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香槟郡小区3#、4#、5#楼及11#-14#楼别墅周边区域(见园林绿化区域图)的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博鳌·香槟郡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琼海市博鳌镇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3#、4#、5#楼及11#-14#楼别墅周边区域范围内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停车场铺装、园建小品、园林景观的施工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内容)及广场地灯水电安装工程。

2、具体见甲乙双方确认的园林绿化及景观施工图。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报批报建手续、包养护成活(苗木),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确保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包风险、包安全、包售后服务等等。

(二)结算办法:

(1)执行20xx年版《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及工程消耗量》及20xx年版《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实际施工或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时的计算。

(2)园林绿化苗木主材料价格,由双方现场市场询价确定,辅助材料按施工时期《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信息计算。

(3)人工费调整:执行20xx年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人

工单价按琼建定[2012]224号文件规定的价元63.82 /工日+36.18 元/工日人工市场上浮费用调至合计100元/工日(人工差价补差不再计取有关费率)。

(4)园建部分下浮5%;绿化部分下浮10%;水电安装部分下浮10% 。

(5)固定单价(地灯具主材价格为暂定),按图施工,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6)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依程序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不予承认。由于深化设计或图纸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含别墅区整改、35#楼大景观工程),其单价按下列方式确认:

(1)苗木主材报价中已有的项目,套用原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苗木主材报价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综合单价换算进行结算。

(3)苗木主材报价中没有或没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20xx年《海南省市政园林工程综合定额》及其补充本及当地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计价,主材料价格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及施工期间《海南工程造价信息》当期价执行。

3、图纸外的签证,由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及甲方成本部人员三人共同签证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变更洽商及图纸外的签证所增加的工程量进入当期工程款支付范围,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第四条 工期

(一)总工期: 90 天(为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1、开工日期:年(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2、竣工日期:年月日完成。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工地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场地;

2、甲方因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当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制定的验收标准及当地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综合验收合格标准。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乙方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后方可种植,种植程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苗木大小标准应符合苗木表中的规格及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苗木胸径规格超过定额内的要求时,苗高及定杆高度应符合相应比例,材料进场应先自检,材料进场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检查,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如超过时间,甲方如不安排验收,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4、乙方需在进场前日提交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施工方案后 3 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若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处理,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如超过时间,甲方如不安排验收,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将竣工工程移交工作给甲方,工程进入养护期。

8、工程竣工验收个工作日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甲方接到乙方竣工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七个工作日,甲方如不安排竣工验收,乙方视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预算造价为:

工程含税完工后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其中:

1、别墅区域园林景观部分暂定为人民币350万元。

2、3-5#楼园林绿化部分暂定为人民币400万元。

3、园林水电安装部分暂定为人民币50万元。

注明:上述单价综合报价中含园林绿化的深化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质保费、养护费、保险费、成品保护费、税费等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方面的一切风险费用。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采用节点付款方式,即达到约定节点后,甲方才予以支付进度款。工程款的70%用确认的房价冲抵,30%按每月施工进度支付现金(前两月每月支付10%,第三个月支付5%;结算完成后5天内办理以房低款手续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全部养护期满后5天内支付),房价按销售现价8.5折计算。

(1)施工期间增加的签证变更工程量待结算时,一次性支付至95% 。施工期间双方仅确认出金额,不予进行支付。

(2)冲抵房款或支付工程款项时,乙方须提供当地有效的等额#5@p,若乙方不能提供#5@p的,甲方有权暂停其款项的支付。

第七条 园建小品保修期及绿化保养期

1、园林景观部分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绿化养护期从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若验收不合格,即从整改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苗木养护期,养护期12个月。

乔木绿化养护期为18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保修及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及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若乙方拖延维修或故意拖延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及保养金内扣除,超出保修及保养金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园林工程师负责解决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验收和签证工作。

2、甲方提供经盖章的地下管网平面图。

3、甲方提供经盖章的乙方承包范围内园林景观施工图一份(别墅区及格-5#楼周边园林绿化工程),如设计图纸不明确,乙方免费负责深化设计图纸。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园林景观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此绿化设计时间经双方确认。

4、甲方向乙方就近提供搭设临时工棚场地,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费、电费由乙方支付);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交叉施工。(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对其他工程破坏或损害的由乙方自行修复;如需专业队伍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由其它施工队伍造成对乙方的工程成品损坏,由损坏方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义务

1、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经甲方同意。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完工后即时清场。

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但此工程为别墅区域及格-5#楼的局部区域工程,不具备当地绿化委员会验收的条件,诺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保证甲方通过验收,并领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员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负责±300mm以内的场地平整(不含购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图纸设计进行优化,增加品位及档次;应甲方要求进行变更,乙方无条件配合。但延误的工期经甲方工程确认顺延。

9、乙方施工过程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各工序完工后报甲方和监理检查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

10、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进行施工,达到付款条件时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否则甲方可不按期支付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

5、工程质量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可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拆除和重新施工,或经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重新施工,费用从乙方款项中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6、该项目前期不具备整体验收的条件,无法取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乙方在工程具备当地绿化管委会验收条件下,如具备整体验收条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领取绿化工程竣工合格书,否则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管理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

8、乙方承诺在施工中变更签证价款未办理完时,不得停工,否则甲方可每次罚款5000元,但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同意。

9、乙方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时必须提前一周报甲方批准,若未上报,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本合同不允许转让。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除外。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同时,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 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4、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而增加的苗木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2)如现场施工时发生签证,苗木品种及规格未经甲方同意的,不作为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附件三:苗木及小品品种、规格、及数量以及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如甲方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发现乙方随意减小苗木的数量、规格(树径、树冠、树高、树型)以次充好,视乙方违约,按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不接受整改,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

(4)对于甲方指定材料、指定价格并要求乙方将样品封样保存的,乙方在施工时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型号必须与封样材料一致。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并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

(5)一期工程完工后,对于二期的施工队伍选择权在甲方,乙方完全理解并完

全认可甲方的选择。

甲方:海南欧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附件(共4件):

1、甲乙方签字认可的纸质图纸二套。

2、施工计划及人、材、机配备

3、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深圳三绿园林工程有限公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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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以下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

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

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立合同单位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养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分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0201建设工程施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1合同GF19xx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范本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合同...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同编号二0年日月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20xx版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阳光林林园林绿化公司资质等级施工乙级合同编号成都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编制四川阳光林林装饰工程公司翻印阳光林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

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xx版一通园林导航网整理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承包方资质等级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JZ安许可证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样板)

发包方承包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签订地签订日期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1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合同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工程名称一二三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吉林省正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延吉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意向合同书发包单位吉林省正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延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赵成友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赵成友部分天池首府景观绿化工程的土方运输甲乙双方本着互...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意向合同书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5篇)